迪庆州民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民政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现将《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民规〔2021〕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民政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结合《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迪办发〔2021〕26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迪庆州民政局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