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5264R/201800042
文  号
1
来 源
州卫生健康委
公开日期
2018-11-20
【迪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迪庆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等 相关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0 11:34     浏览次数:3626   
字体:[ ]
打印

中共迪庆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文件 迪编办〔2018〕16号 签发人:鲁晓军 关于印发迪庆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等 相关规定的通知 迪庆州卫生局: 你委《关于审定所属事业单位七定规定的函》(迪卫计委发〔2016〕64号)收悉,根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有关政策精神,经州编委研究,同意将你委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等相关规定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迪庆藏族自治州卫生监督局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等相关规定 2、迪庆藏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等相关规定 3、迪庆藏族自治州中心血站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等相关规定 4、迪庆藏族自治州高原病防治中心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等相关规定 5、迪庆香格里拉人民医院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等相关规定 6、迪庆藏族自治州藏医院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等相关规定 7、迪庆藏族自治州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相关规定 中共迪庆州委编办 2018年3月26日 印发 附件1: 迪庆藏族自治州卫生计生执法监督局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等相关规定 迪庆藏族自治州卫生计生执法监督局为迪庆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人员实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卫生监督计划,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二)依照法律、法规开展预防性和经常性的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采供血卫生、消毒产品卫生监督。 (三)负责卫生许可和执业许可的申请办理、初审、上报和批准核发证书的具体工作。 (四)组织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定期上报抽检结果;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向社会通报卫生监督结果;对污染、中毒事故等重大、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提出处理意见;组织现场监督检测、采样工作。 (五)负责卫生监督信息的搜集、整理、分析和报告;负责对卫生监督员法律和业务的培训工作。 (六)负责对卫生监督执法和公共卫生事件的投诉、举报受理和查处工作。 (七)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咨询;对全州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稽查;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八)负责健康相关卫生产品的审核和医疗广告内容的初审。 (九)承担迪庆州卫计行政部门交付稍微其它任务。 二、人员编制 迪庆藏族自治州卫生计生执法监督局核定事业编制10名。其中: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9名,工勤技能1名。 三、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迪庆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迪庆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2: 迪庆藏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等相关规定 迪庆藏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迪庆州卫生和计生委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疾病预防与控制 1、急性传染病预防与控制:负责制定辖区内急性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及工作方案并组织落实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同时提供技术指导、培训、检查及考核辖区内开展急性传染病及其流行因素监测和报告、利用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规范管理传染病疫情、急性传染病疫情调查和处置等工作。 2、免疫规划:负责制定辖区内的免疫规划并组织实施,同时提供技术指导、培训、检查及考核免疫规划工作;开展免疫规划效果监测与评价;负责预防用生物制品的计划、订购、供应及冷链系统的正常运转;监测疫苗针对疾病的疫情并处置疫情;监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并处置异常反应。 3、艾滋病性病及麻风病的预防控制:制订辖区内艾滋病、性病、麻风病的防制规划及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包括:落实防治措施、监测方案、收集整理数据并上报等工作;同时提供艾滋病性病及麻风病防治的技术指导、培训、检查及考核工作。 4、结核病和寄生虫病的预防控制:负责制订辖区结核病、寄生虫病(主要是包虫病)的防控规划及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包括落实肺结核病的“三位一体”的防治模式,包虫病“查、防、管、治”防控措施的落实,同时提供结核病和寄生虫病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培训、检查和考核工作。 5、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负责制定辖区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控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致病危险因素监测工作,组织筛查高危人群,组织实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同时提供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的技术指导、培训、检查及考核工作。 6、地方病预防控制:负责制定辖区内地方病防控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地方病及其流行因素监测和报告,组织辖区内地方病病情的调查和处置,同时提供地方病防控技术指导、培训、检查及考核工作。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准备:承担和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的任务;参与制定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物资储备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完成本单位的储备任务;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公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宣传育。 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预警:按照“监测方案”组织、落实和开展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调查、报告及预警工作;组织开展对突发事件的初步认定,对突发事件的发展做好跟踪和预警报告。 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按照“应急预案”组织、实施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和处置。 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评估: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结果进行评估。 ⑤同时提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指导、培训、检查及考核工作。 8、信息化建设 ?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和使用 根据国家和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管理要求,及时进行升级维护保养,包括:100M宽带接入、设备更新、维护、系统升级等。 对信息系统数据的使用必须遵守:保密、合理、及时、准确的原则。 同时提供信息系统维护管理和使用的技术指导、培训、检查及考核工作。 ?努力推广信息化建设,使之应用到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方方面面,倡导无纸化办公。 9、 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 ①职业危害、放射危害、环境危害因素监测控制:组织开展职业、放射、环境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和控制工作。开展职业危害、放射危害、环境污染事故的现场处置。 ②食源性疾病预防控制与营养卫生:实施辖区内食源性疾病的预防控制、营养改善规划及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食品危害健康因素监测和食品安全性评价工作,控制食源性疾病;参与食品污染和中毒事故的处置。 ③学生常见病和相关危害因素控制:负责制定辖区内学生常见病预防控制规划及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开展学生常见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工作;实施、评价学生常见病预防控制措施。 10、实验室检测与评价 ①微生物和寄生虫病检测:执行相关标准和规程,开展微生物和寄生虫检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相关检测、水质监测等,推广应用相关的新技术、新方法,指导下级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 ②理化检测:执行相关标准和规程,开展有毒有害因素以及中毒事件毒物的检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相关检测、水质监测、尿碘检测等,推广应用相关的新技术、新方法,指导下级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 ③生物化学检验:主要负责传染性疾病、免疫规划、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生物化学检验。推广应用相关的新技术、新方法,指导下级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 ④按照国家标准,努力达到州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能力达标标准。 11、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①健康教育活动的设计:制订辖区健康知识、态度、行为基线调查和健康教育需求调查实施计划;组织本地健康教育策略预试验。 ②健康教育资料的开发与制作:开发与制作适合当地情况的健康教育材料。 ③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的实施:实施省和辖区的健康教育计划,指导县级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④健康教育效果评估:对辖区的健康教育活动进行效果评估。 12、质量控制管理 负责制定本单位质量控制管理手册并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手册”开展疾病预防控制、设备设施管理和实验室检测工作,组织开展实验室检测计量认证评审和复评审工作,指导下级疾控中心开展实验室检测计量认证评审和复评审工作。 13、技术指导与应用研究 ①技术支持:拟订工作计划和方案;提供有关疾病预防控制、职业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等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 ②技术指导: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相关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组织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工作检查、指导、督导和考核评价。 ③开发与应用研究:开展疾病预防控制领域的应用性研究,推广适宜性新技术。 1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人员编制 迪庆藏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定事业编制48名。其中:设书记1名(正科级),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3名(副科级)。管理人员5名,专业技术39名、工勤技能4名。 三、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迪庆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迪庆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3: 迪庆藏族自治州中心血站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等相关规定 迪庆藏族自治州中心血站为迪庆州卫计委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开展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检测、储存、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单位的业务指导等工作。 (二)承担供血区域范围内血液储存的质量控制。 (三)对所在行政区域内的中心血库(储血点)进行质量控制。 (四)承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任务。 二、人员编制 迪庆藏族自治州中心血站核定事业编制12名,其中:设站长1名(正科级),副站长1名(副科级)。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7名、工勤技能3名。 三、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迪庆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迪庆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4: 迪庆藏族自治州高原病防治中心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等相关规定 迪庆藏族自治州高原病防治中心为迪庆州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加挂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卫生院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订,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负责本区域的基本医疗服务;负责本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负责本乡镇辖区内的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三)高原性心脑血管疾病康复治疗;老年性疾病和慢性疾病康复治疗,高原病防治课题研究和教学培训。 (四)全州干部职工体检和疗养工作。 (五)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人员编制 迪庆藏族自治州高原病防治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0名。其中: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3名(副科级)。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4名,专业技术16名,工勤技能2名。 三、其他事项 迪庆藏族自治州高原病防治中心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受州卫计委和开发区管委会的双重领导。 四、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迪庆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迪庆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5: 迪庆香格里拉人民医院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等相关规定 迪庆香格里拉人民医院为州卫计委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处级。 一、主要职责 (一)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医疗卫生工作方针政策,积极参与医疗卫生改革,遵守政府法令,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做好医疗服务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工作的需求,完成门诊、急诊、住院病人的诊疗任务和临时性医疗救护任务。 (三)以医疗工作为中心,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规范》、《消毒管理办法》,遵守消毒灭菌操作规程,防止医院内感染的发生。 (四)积极开展以提高医疗、护理水平为主的科研工作,经常开展学术活动,做好医学资料的统计工作、学术交流。 (五)对在职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采取进修、短期培训、组织学习及自学等形式,努力提高总体业务技术水平,按照“三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三严”(严肃态度、严格要求、严密方法)的要求,抓好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基本功训练。 (六)指导基层医疗单位的医药卫生工作。对县、镇(乡)、村级医疗机构进行医药业务指导,为县、镇(乡)卫生院培训卫生技术人员,帮助其提高医学基础理论和医疗技术水平,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提供疑难危重病人的会诊和治疗服务。 (七)做好应急救援任务的准备工作,在完成平时医疗任务的前提下,做好战时和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下的临时医疗救护工作。 (八)贯彻国家医药卫生政策,积极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做好全州医疗服务工作,发挥本地优势,突出特色,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的需求,运用和推广先进技术成果,完成门诊、急诊、住院等工作任务。 (九)做好卫生人才的培养及重点专科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简便、灵验、价廉的医疗服务。 (十)积极做好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医院由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宣传工作,设立健康教育专栏,定期更换内容。向广大群众宣传防病、治病常识及卫生保健知识。 (十一)对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医学道德的宣传教育,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多样化,切实做到优质服务和廉洁行医。 二、人员编制 迪庆香格里拉人民医院核定事业编制313人。其中:设院长1名(副处级)、副院长4名(正科)。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5名,专业技术269名,工勤技能39名。 三、附责 本规定由中共迪庆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迪庆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6: 迪庆藏族自治州藏医院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等相关规定 迪庆藏族自治州藏医院为迪庆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1、 主要职责 (1) 为人民群众提供藏西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 (2) 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藏西医并重方针和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执行民族医药政策;拟定实施藏医药和藏西医结合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全州各医疗机构发展藏医药和藏西医结合业务建设。 (3) 确保全州人民藏西医医疗健康需求,建立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藏西医结合医疗环境。加强藏医医院标准化管理 ,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执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负责医院内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工作。 (4) 承担意外灾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急救及社区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工作,开展各种医疗保健卫生知识宣传普及。 (5) 充分发挥藏医药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优势和作用,负责全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藏医药健康管理项目的实施和日常管理。 (6) 组织实施藏西医药科学研究,推进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承担藏医药人才培养及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7) 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定点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 (8) 参与卫生扶贫、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9) 承担全州医疗机构临床藏药制剂的生产任务,保障州内的藏药用药需求。 (10) 承担州卫计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 人员编制 迪庆藏族自治州藏医院核定事业编制90名,其中:设院长1名(正科级),副院长3名(副科级)。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4名,专业技术73名,工勤人员13名。 三、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迪庆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迪庆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7: 迪庆藏族自治州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 等相关规定 迪庆藏族自治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州卫计委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加挂迪庆藏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妇幼、儿童保健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承担辖区内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围产保健、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婚前检查、孕前优生检查等工作。 (三)负责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培训、科研、信息管理、服务质量检测等业务,对县市级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与培训,接受下级转诊。 (四)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人员编制 迪庆藏族自治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名。其中: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副科级).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3名,专业技术6名,工勤技能1名。 3、 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迪庆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迪庆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 3 -

主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长征大道21号 运维电话:0887-8226712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