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乡村振兴局、州公安局、州广播电视台:
州人民政府决定:
王晓明 任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州人民政府扶 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班 玛 任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州人民政府扶 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和东 任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松珍秀 免去州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副处级)职 务;
和剑松 免去州广播电视台台长职务。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