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民族宗教委、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政府食安委办公室、州知识产权局、州信访局、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研究室、州防震减灾局、州藏文中学:
州人民政府决定:
赵 伟 免去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职务;
马玉华 免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石海春 免去州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邹庆荷 任州民族宗教委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扎西边军 任州公安局禁毒支队副支队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和宏才 任州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副支队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和松泉 任州公安局科技信息化处处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扎 堆 任州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副支队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余春妹 任州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长泰 任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金兰 任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和文宏 任州政府食安委办公室主任(兼),免去州知识产权局局长(兼)职务;
郑 英 任州信访局副局长;
和永祥 免去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兼)职务;
金小平 任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兼),免去州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叶志新 任州政府研究室主任;
张培涛 任州防震减灾局局长;
杨建华 任州藏文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尼玛齐 任州藏文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