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政复〔2020〕48号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香格里拉市
2020年度第五批城市(镇)建设
用地转用的批复
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上报的《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报请审查批准香格里拉市2020年度第五批城市(镇)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的请示》(迪自然资规发〔2020〕144号)收悉,经州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香格里拉市2020年度第五批城市(镇)农用地5.008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作为香格里拉市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用地、商服用地,其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变。
二、请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
三、请你局加强土地执法和建设用地监督管理,确保各类建设依法依规用地。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