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政复〔2020〕25号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香格里拉市
2020香划N-2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供地方案的批复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香格里拉市2020香划N-2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供地方案的请示》(迪自然资规发〔2020〕 91号 )文收悉。经州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尼史村委会撒拉村民小组的2020香划N-2号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给州公安局,作为迪庆州公安局高原民警维稳训练基地,划拨面积为4公顷,用途为行政办公用地。
二、请你局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