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德钦县升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的批复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给予批准德钦县升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的请示》(迪自然资规发﹝2019﹞170号)收悉。经州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德钦县升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以下简称《修改方案》)。
二、《修改方案》涉及调入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1.32公顷,其中本乡镇内调出0.14公顷,云岭乡调出1.18公顷;规划修改后,升平镇和云岭乡各项约束性指标均满足上级下达指标要求。
三、要严格抓好督查检查,认真落实各项规划指标,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按照规划修改划定的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成果的公示及备案工作。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