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7307w/202500104
文  号
迪政办发〔2025〕49号
来 源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5-08-07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迪庆州贯彻落实<贯彻就业优先战略 落实重点领域就业支持计划15条措施> 任务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07 10:02     浏览次数: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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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决策部署,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积极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协调推进产业、企业、就业三业联动,加大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岗位挖潜扩容,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努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就业优先战略 落实重点领域就业支持计划15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5〕24号),拟定了《迪庆州贯彻落实<贯彻就业优先战略 落实重点领域就业支持计划15条措施>任务清单》,现印发实施,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迪庆州贯彻落实《贯彻就业优先战略 落实重点领域就业支持计划15条措施》任务清单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迪庆州贯彻落实《贯彻就业优先战略 落实重点领域就业支持计划15条

措施》任务清单

主要清单

主要任务

具体措施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一、强化就业优先导向

(一)建立就业影响评价机制。

在重大规划编制、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确定、重大生产力布局时,同步开展岗位创造、就业影响评估,提升经济发展就业带动力。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重点群体就业帮扶不力、政策资金执行滞后的地区约谈通报、责令整改,对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

各县(市)人民政府

州人社局、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财政局、州交通局

建立就业创业评价激励机制,在就业资金分配时给予倾斜,对成效明显的先进地区给予资金支持。

州财政局

州人社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将城镇新增就业、重点群体就业等核心指标纳入县以上党政班子绩效评价重要内容确保年度城镇新增就业不低于0.31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稳定在11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内

各县(市)人民政府

州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二)建立资金支持保障机制。

做好就业资金保障,加强资金监管使用,合法合规使用就业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全面落实,确保就业补助资金按规定及时拨付并达到时序进度,确保资金专项用于稳就业保就业促就业工作,严禁发生发生骗取套取、挪用、挤占就业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

各县(市)人民政府

州财政局、州人社局

强化就业创业金融支持,面向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的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加大金融助企稳岗扩岗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的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单户授信额度由3000万元提高至5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个人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给予单户授信额度最高1000万元。推行“云岭创业贷”,个人创业者、企业法人分别可申请最高50万元—500万元信用贷款、1000万元—3000万元抵押担保贷款。实现年度扶持成功创业570人以上,带动就业1500人以上,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14亿元以上。

(市)人民政府

州人社局、州财政州教体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中国人民银行迪庆分行

(三)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

建立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专班,发挥专班作用,积极构建党委政府领导、部门横向协同、系统纵向推进、社会广泛参与的组织体系,一体推进就业工作,形成地区就业工作合力。

各县(市)人民政府

州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完善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稳步推进就业工作。协同推动产业、企业、就业联动,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优先投资劳务报酬比例高、带动就业人数多的项目。强化政策、岗位协同,建立部门间岗位挖潜扩容会商机制,同步做好岗位开发、技能提升、服务匹配,更好提升人岗匹配效率。

各县(市)人民政府

州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二、聚焦县域经济促就业

(四)聚焦农业强县促就业。

聚焦乡村振兴和“三农”工作主线,围绕迪庆四大支柱产业,培育就业带动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新增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户以上,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5户以上,家庭农场名录管理达到1410家以上,建立就业增收利益联结机制,拓展种植、加工、销售等环节就业岗位和季节性用工岗位,鼓励返乡入乡人员通过发展或参与林下经济相关产业实现就地就近就业。

农业农村

人社林草局

坚持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并重,打造好“家门口的务工车间”,盘活闲置资产“招小商”,推动帮扶车间提档升级,提升就业吸纳能力。落实农民工稳岗就业政策,结合“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的产业发展,在维西药农、香格里拉尼西黑陶匠人、梅里手工、维西兰花匠人劳务品牌的基础上,创建一批有一定影响的劳务品牌。

(市)人民政府

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发改委、州文旅局

(五)聚焦工业大县促就业。

聚焦工业转型升级,挖掘先进制造等新质生产力就业潜力,完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园区建设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

工信

发改委、体局人社


支持企业与职业(技工)院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共同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职业训练院,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将香格里拉职业学院建设成为迪庆州就业技能培训中心

州教体局

人社局、州工信局

(六)聚焦文旅名县促就业。

立足迪庆州“世界香格里拉”品牌定位,以香格里拉市(文旅优势县)、德钦县(文旅强基县)为核心,推动文旅产业深度转型,支持培育“新云南人”创业生态,加大民宿管家、旅居主播、文旅创意等技能人才培养,强化文旅康养行业人力资源供给和就业创业服务因地制宜开发一批民宿管家、主播、向导等文旅产业就业岗位,促进就地就近就业

文旅

人社农业农村州教体

(七)聚焦口岸强县促就业。

 

依托“2+3+N”沿边产业园区发展格局,培育和吸引一批劳动密集型企业落地。立足松茸、高端红酒、青稞精酿啤酒等特色产业优势,加大科技自主创新力度,强化产品研发、精深加工,推动特色农业向规模化、品牌化、绿色化发展,不断提升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实现进出口产品经济效益最大化。支持发展“互联网+贸易”,拓展落地加工、物流配套等就业岗位,促进就业增收。

商务

发改委、农业农村局、州人社

三、强化就业创业服务支撑

(八)实施“创业云南”建设行动。

打造“七彩云南·创业福地”品牌,持续推进支持青年兴乡三年行动,实施创业云南三年行动,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自主创业,按规定给予资金、场地、税收等政策扶持。发挥农村致富带头人和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效应,鼓励支持“归雁”返乡创业。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每年培训600人以上。对符合条件的首次创业者,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建设3个以上创业小镇、街区、社区、村落对评价认定为州级创业小镇、街区、社区、村落的,给予不超过30万元一次性补助资金。

人社

州农业农村局、州教体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税务局、团州委、州妇联、中国人民银行迪庆分行

(九)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构建以“幸福里”社区就业平台为龙头,以零工市场、公共就业服务站点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支撑的“四位一体”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协同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基层下沉,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加强数据比对,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提供招聘求职、职业指导等服务,促进供需匹配。

各县(市)人民政府

州人社局

(十)实施技能提升培训行动。

建立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培训机制,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项目化培训模式。实施高原特色农业、中药材、文旅、养老服务、绿色能源、劳动密集型等产业技能提升培训专项行动,促进产业增值、企业增效、群众增收。每年组织培训0.5万人次以上,其中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0.3万人次以上。

人社

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科技局、州林草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残联、州科协

(十一)抓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

统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政策性岗位招录,扩大市场化就业渠道,落实就业创业补贴补助等政策,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更多优质岗位。提升青年就业服务效能,强化对困难家庭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的就业帮扶。统筹做好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就业帮扶工作,完善就业援助机制,畅通求助渠道,精细化跟踪帮扶。

(市)人民政府

州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四、强化就业应急保障

(十二)加大市场化岗位挖潜扩容。

加大岗位挖潜扩容力度,把岗位创造落实到具体项目和企业。依托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定期挖掘归集省内外就业岗位。培优扶强中小企业,构建“创业—个转企—企升规—培优扶强”全生命周期培育体系,提升就业吸纳能力。培育便民生活圈,打造“夜经济”等消费场景,发展健康消费、绿色消费等模式,推动消费热点转化为新就业渠道。围绕景区服务、乡村旅居(游)等做大旅游市场规模,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围绕“一老一小”服务供给,拓宽银发经济岗位需求,增加健康照护和托育服务岗位。深入挖掘交通、水利、农业农村、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领域工程项目用工潜力,扩大就业容量。

(市)人民政府

州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十三)强化政策性岗位兜底保障能力。

发挥“以工代赈”项目作用,充分挖掘交通、水利、农业农村等领域重点工程项目用工潜力和建后管护等各环节用工岗位,广泛吸纳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大劳务报酬发放规模,促进脱贫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确保以工代赈专项项目按规定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占中央资金比例需达到30%以上,加大推广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范围和规模。

州发改委

州农业农村局、州人社局、州交通局、州水务局

加大科研助理、特岗教师、社区养老服务、医疗卫生、基层治理、“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就业见习等岗位开发力度和国有企业招聘力度。增加西部志愿者岗位100个左右;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基层服务项目,每年计划招募高校毕业生不少于10人;将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次数从1次增加到最多3次,见习期限每次不少于3个月,累计不超过12个月,补贴标准不变;驻地国有企业招聘本地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比例不低于年招聘计划的20%

各县(市)人民政府

州科技局、州教体局、州民政局、州卫健委、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团州委

做好农村公共服务、护林、道路养护、水利设施管护、市政维护、寄递物流服务等公益性岗位开发,提升对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零就业家庭、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兜底帮扶能力。

各县(市)人民政府

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

(十四)加强就业监测预警。

密切关注国际国内形势、经济走势、行业动态及政策变化对就业的影响,积极应对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快速发展对就业的冲击,适时开展规模性失业风险评估。建立高质量充分就业统计监测体系,强化就业舆情监测研判、协调和应急处置,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群体、重点企业就业监测。做好规模性裁员减员及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通过用工余缺调剂和储备性岗位及时安置,确保就业形势稳定。加大就业政策宣传,稳定社会预期。

各县(市)人民政府

人社信访局、国家统计调查大队

(十五)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以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开展治理欠薪专项行动。健全劳动人事争议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稳妥开展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加强对企业收入分配的宏观指导,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各县(市)人民政府

州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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