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7307w/202500045
文  号
〔2025〕34号
来 源
迪庆州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25-06-04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 任务分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04 10:53     浏览次数: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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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

任务分解》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产业园区管委会:

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2025年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明确了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为切实抓好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根据州十四届人民政府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要求,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十五五”规划谋篇之年,是“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的实现之年,也是迪庆全面深化改革攻坚突破,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一年,做好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非凡、责任重大。各县(市)、州级各部门和产业园区要坚决落实州委、州人民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扛牢改革责任、汇聚改革合力、提升改革能力、彰显改革为民,聚焦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积极应对“四重挑战”交织叠加的形势,凝心聚力谋发展,心无旁骛抓落实,奋力开创迪庆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二、明确工作任务,主动担当作为。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共分解为150项,每项工作任务都确定了政府领导作为责任领导,并明确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各县(市)、州级各部门和产业园区要认真对照《迪庆州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切实落实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牵头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责任部门履行职能职责,各县(市)人民政府和产业园区要主动加强与州直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建立常态化协调推进机制,千方百计推进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三、严格督查督办,强化结果运用。州政府督查室要严格督查督办,对照各责任部门工作任务分解逐项跟踪督办,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每月收集各责任部门重点工作推动情况,每季度向州人民政府进行报告。对落实工作要求不认真不到位的部门和责任人将进行通报,通报后没有改进的将上报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将纳入年度目标督查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和政府督查重点。

四、把握时序进度,如实报送材料。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责任部门和产业园区管委会要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和沟通联络工作,并于5月30日前将各部门第一季度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和联络员信息(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州政府办公室。并从6月起将每月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于每月15日前报州政府办公室。(联系人:陈毅;联系电话(兼传真):0887—8886110;手机:18608877106;电子邮箱:DQzfbdc2k@163.com。)

     

附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一、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一)主要经济指标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产业投资增长7%。(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4.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州财政局牵头负责)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州商务局牵头负责)

6.居民收入增长5%以上。(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7.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完成省级下达目标。(州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二)相关经济指标预期目标。

8.农林牧渔业可比价总产值增长5%。(州农业农村局、州林业草原局牵头负责)

9.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可比价总产值增长5%。(州农业农村局、州林业草原局牵头负责)

10.规模以下工业不变价增加值增长5%。(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11.建筑业注册地总产值增长10%。(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

12.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增长8%。(州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13.批发业商品销售额现价增长6%。(州商务局牵头负责)

14.零售业商品销售额现价增长10%。(州商务局牵头负责)

15.住宿业营业额现价增长15%。(州商务局牵头负责)

16.餐饮业营业额现价增长15%。(州商务局牵头负责)

17.铁路运输总周转量(1-12月错月)增长30%。(州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

18.公路运输总周转量(1-12月错月)增长10%。(州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

19.航空运输总周转量(1-12月错月)增长20%。(州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

20.航空旅客和货邮吞吐量增长3%。(州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

21.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营业收入(错月)增长15%。(州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

22.邮政业业务总量(错月)增长10%。(州邮政管理局牵头负责)

23.货币金融相关指标增长5%,其中金融机构利息净收入增长5%,金融机构手续费和佣金净收入增长5%。(州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迪庆州分行牵头负责)

24.保费收入(错月)增长5%。(迪庆金融监管分局牵头负责)

25.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5%。(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

26.电信业务总量(错月)增长15%。(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2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现价(错月)增长20%。(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2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现价(错月)增长15%。(州文化旅游局、州公安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29.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现价(错月)增长15%。(州科学技术局牵头负责)

30.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工资总额现价增长5%。(州科学技术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林业草原局、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牵头负责)

31.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营业收入现价(错月)增长15%。(州商务局牵头负责)

32.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收入现价(错月)增长15%。(州文化旅游局、州委宣传部(州文产办)牵头负责)

33.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工资总额现价增长5%。(州文化旅游局、州委宣传部(文产办)、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州民政局牵头负责)

3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营业收入现价(错月)增长15%。(州文化旅游局、州委宣传部(州文产办)牵头负责)

35.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工资总额现价增长5%。(州水务局、州林业草原局、白马雪山管护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委组织部、州财政局牵头负责)

36.教育工资总额现价增长5%。(州教育体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委组织部、州财政局牵头负责)

37.卫生和社会工作工资总额现价增长5%。(州卫生健康委、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委组织部、州财政局牵头负责)

38.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工资总额现价增长5%。(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牵头负责)

二、构筑产业“新高地”,在发展壮大产业上攻坚突破

(一)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转型升级。

39.充分利用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按照“3331”发展思路,加快共建“三条旅游带”,在区域联动发展中实现新突破。(州文化旅游局牵头负责)

40.加速构建“三全”旅游格局,推进虎跳峡、梅里雪山等优质景区提质增效,加快阿布吉措等旅游项目建设,规范南姐洛、雨崩开发。(州文化旅游局牵头负责)

41.加大优秀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巩固国家级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成果,创新“香格里拉”文创产品和旅游产品开发,力争文旅演艺市场推出有吸引力的剧目。(州文化旅游局牵头负责)

42.继续做好“动车文章”和“冬季冰雪文章”,促进旅游模式从“观光门票经济”向“综合消费经济”转变。(州文化旅游牵头负责)

43.全力推进“三新一优”,健全完善旅游服务体系,加快补齐旅游厕所、标识标牌、自驾营地等基础设施短板,加强景区、旅行社、酒店民宿、旅拍等行业的规范管理和从业人员服务意识,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州文化旅游局牵头负责)

44.规范发展生态旅游,大力发展以塔城、小中甸、尼西等为重点的乡村旅游,全力激活遗产旅游、研学旅游等新业态。(州文化旅游局、各县(市)人民政府牵头负责)

45.围绕云南打造“大香格里拉”户外运动发展集聚区、体验区建设的目标,办好第三届世界的“香格里拉”文化旅游节、户外运动大会等活动,推进“世界徒步圣地”建设。(州文化旅游局、州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

46.持续打造“今生情定G214”IP,持续加强宣传引流。(州文化旅游局牵头负责)

47.大力整治旅游市场突出问题,推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切实把文旅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擦亮世界的“香格里拉”金字招牌。(州文化旅游局牵头负责)

(二)纵深推进高原特色农业发展。

48.持续优化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布局,聚力打造绿色食品供应基地,推动牦牛肉、藏猪肉、野生菌等加工及冷链物流建设,着力推动香格里拉食用菌先行示范区(一期)项目落地。(州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49.进一步突出葡萄酒、中药材等优势产业,完善高原食品饮料产业发展政策支持措施,集聚生产要素,打好“有链强链、缺链补链、上下延链”组合拳。(州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三)加快推动绿色能源、绿色矿业发展。

50.以“让移民群众过上更美好幸福生活”为目标,积极稳妥推进龙盘水电站前期工作。(州搬迁安置办、州龙盘水电站前期工作专班、各县(市)人民政府牵头负责)

51.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旭龙水电站建设,全力推进古水、奔子栏水电站核准工作。(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州搬迁安置办牵头负责)

52.把准吃透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的最新政策要求,精准摸排谋划一批好项目,扎实推进其宰、巴丁等新能源项目建设。(州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53.做活做新绿色矿业。加快矿山数字化、绿色化、标准化建设,实施普朗铜矿智能5G矿山二期工程、神川矿业地下采矿基础建设工程,力争红牛铜矿、洪鑫矿业复产增产和鼎立矿业复产,积极引导工矿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推进尾矿资源合理适度利用。(州工业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四)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开辟产业新赛道。

54.把生物医药健康、有机食品等作为未来产业布局重要方向,推动数字经济、生物经济、绿色经济蓬勃发展。(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信息化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牵头负责)

55.壮大振兴园区经济,引导香格里拉产业园区成为全州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平台。(香格里拉产业园区管委会牵头负责)

56.探索培育低空经济新模式新业态,完善技术研发、产业配套、场景应用等政策支持。(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信息化局、州科学技术局、州商务局、州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

57.实施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培育行动计划,深化上下游企业产业配套、关联协作。(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信息化局、州商务局牵头负责)

58.大力发展现代物流、科技信息、人力资源等生产性服务业,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水平。(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州科学技术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三、铸牢发展“新引擎”,在项目建设上攻坚突破

(一)加快重点项目建设。

59.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总结评估,高标准开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州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60.紧紧围绕符合“两重”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要求,谋划储备一批重大基础设施、产业升级、民生改善项目。(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牵头负责)

61.完善项目谋划、引进、开工、投产、储备工作机制,全力抓好都香高速、德盐二级公路、香维公路、三岔河水库、下他洛水库等省州重点(重大)项目建设,确保德钦县城避险搬迁相关项目、德维公路叶枝段改线工程、香格里拉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等重点项目实现开工,争取全年重点项目建设投资不低于155亿元。(州发展改革委、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商务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德钦县城避险搬迁工作专班、德钦县人民政府牵头负责)

(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62.聚焦重点领域抓实“外引”和“内培”两大举措,力争引入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州投资促进局牵头负责)

63.围绕文化旅游、葡萄、食用菌、特色畜禽、中药材、木本油料等特色产业,持续完善重点招商项目库,增加招商项目策划储备,持续跟踪服务项目落地,促成新签约一批项目。(州投资促进局牵头负责)

64.加大对已签约招商引资项目的服务保障力度,提升签约项目开工率、资金到位率、投产率。(州投资促进局牵头负责)

(三)加强要素保障支撑。

65.抓实项目落地协调服务,强化土地、林地、环评、水保、电力等要素保障,全力推动项目按时建成并发挥效益。(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林业草原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务局、云南电网迪庆供电局牵头负责)

66.深化“政银企”对接,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努力为企业“加油减负”。(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工业信息化局、中国人民银行迪庆州分行、迪庆金融监管分局牵头负责)

67.加快续建项目建设进度和已到位资金支付进度。(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牵头负责)

四、谱写三农“新篇章”,在乡村全面振兴上攻坚突破

(一)全面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

68.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守牢74.12万亩耕地保护红线,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64.2万亩以上。(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农业农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牵头负责)

69.新申报及获证绿色、有机、名特优新、特质农品12个,“绿色云品”品牌目录8个。(州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70.力争全州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132家,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在1228家以上,规范提升优质合作社10个。(州农业农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牵头负责)

71.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推进优质原料基地建设及现代种业提升。(州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72.积极创建农作物种质资源库、维西糯山药原种扩繁基地、马铃薯种薯繁育基地。(州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73.继续加大对涉农经营主体的奖补政策支持力度,持续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州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74.加快推进迪庆藏猪、中甸牦牛保护区和尼西鸡保种场建设。(州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75.提高森林资源利用水平,做大做强林下经济,加快香格里拉松茸国家标准创建,推进食用菌产业健康发展。(州林业草原局、州商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76.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5%以上。(州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二)全面提升乡村建设水平。

77.扎实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州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78.实施新一轮促农增收三年行动,完善联农带农常态化长效机制,推动农业生产方式升级转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质增效,确保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州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79.建成乡村振兴“示范村”14个,整治乡村振兴“提升村”255个。(州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80.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加快补齐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绿化美化、亮化硬化、供水供电、通信网络、乡村物流等基础设施短板,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州农业农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牵头负责)

    (三)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81.积极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强化监督管理,持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82.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全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信访局、州司法局牵头负责)

83.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强化乡村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五、扮靓家园“新面貌”,在城市品质提升上攻坚突破

(一)持续优化完善城镇空间布局。

84.全面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与管控,完成三县(市)城镇详细规划编制,开展州、县(市)、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持续加强城乡土地管理,依法严厉打击未批先建等各类违法行为,保障城乡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有效实施。(各县(市)人民政府、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

85.全力做好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助力查清城乡人口变化情况。(州统计局牵头负责)

(二)打造韧性城市,补强功能短板。

86.实施城市更新居住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12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加快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

87.推进城市地下管网建设,实施管网雨污分流、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力争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达70%,开工建设香格里拉市池古片区和尼旺宗污水处理厂,启动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搭建州级管理平台。(州住房城乡建设局、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牵头负责)

88.加快推进市政道路、供暖供气等项目建设,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热力公司牵头负责)

(三)打造精致城市,提升颜值品质。

89.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和城市人居环境,保持市容环境整洁清新。(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各县(市)人民政府牵头负责)

90.提升城市环卫保洁服务水平,加强公园、公厕等公共设施改造提升和维护管理。(各县(市)人民政府牵头负责牵头负责)

91.稳步推进阳光棚风貌整治,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和形象。(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人民政府牵头负责)

(四)打造秩序城市,强化治理成效。

92.完善实现城市管理标准体系,理顺执法体制机制。(州司法局、各县(市)人民政府牵头负责牵头负责)

93.大力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垃圾乱堆乱倒等问题,加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等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治理,补齐城市管理短板。(各县(市)人民政府牵头负责牵头负责)

94.持续抓好自建房、供电线路、燃气安全等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各县(市)人民政府牵头负责牵头负责)

六、扩大生态“新优势”,在生态环境质量上攻坚突破

(一)以更严要求推进环境治理。

95.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紧扣各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力推动2025年需完成整改的12项任务。(州生态环境局牵头;各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牵头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6.加快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效能。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减存量、提质量”工作,统筹污染防治、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治理精准化、系统化、机制化。(州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二)以更高标准推进生态建设。

97.实施天然林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保护修复等工程,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完成3.97万亩草原改良、3万亩森林抚育、2.91万亩退化林修复、0.8万亩人工种草等国土绿化工程。(州林业草原局牵头负责)

98.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全力建成香格里拉国家公园。(州林业草原局、普达措国家公园管理局牵头负责)

99.进一步规范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和利用,加快理顺和完善生态价值转换实现机制,奋力践行“两山”理论。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一体化”建设,有效防范重大森林草原火灾。认真开展森林病虫害监测和防治工作。(州林业草原局、白马雪山管护局牵头负责)

(三)以更实举措推进绿色发展。

100.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引导供暖、水泥、有色金属等重点领域行业实施节能降碳,持续推进普朗、神川绿色矿山建设,推动大宗固废环保综合利用项目投产运营。(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101.深化节约型机关创建,引导全社会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努力让良好生态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支撑点、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长点。(州生态环境局、州财政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负责)

七、擦亮投资“新名片”,在营商环境优化上攻坚突破

(一)优化服务强能力。

102.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经营主体发展壮大,认真办好10件惠企实事。(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3.优化完善领导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继续开展“企业家夜话”活动。(州商务局牵头负责)

104.强化要素保障服务,全面提升行政审批质效。(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5.持续推进“应进必进”工作,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实现跨部门、跨领域事项的一窗受理和集成服务。(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负责)

106.持续规范招投标活动、招标代理服务、评标专家履职。(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负责)

107.聚焦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的办事需求,推动更多“高效办成一件事”实现集成化、常态化。(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负责)

(二)深化改革激活力。

108.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统筹推进社会体制、生态文明、文化、教育、卫生体制等领域改革。(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9.深化实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探索社会融资、国企民企联动等机制,发挥好国企的主导作用,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州财政局(国资委)牵头负责)

110.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推动财政金融协同发力。(州财政局牵头负责)

111.深化农村改革,有序推进香格里拉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工作。(州农业农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牵头负责)

112.持续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供销社、集体林权、水资源税等改革走深走实。(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供销社、州林业草原局、州水务局牵头负责)

(三)扩大开放增动力。

113.推进与滇川藏毗邻州(市)和省内昆明、大理、丽江、怒江等州(市)的协同合作,在产业协作、产业互补、文旅互融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争取迪庆香格里拉机场航空口岸开放。(州文化旅游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

114.进一步深化与对口支援地区的交流合作,建立健全资金帮扶、人才支援、经济合作、产业共建的全方位发展机制,落实对口支援资金1.7亿元以上。(州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四)创新突破挖潜力。

115.全力抓好人才科技工作,落实新时代“银龄人才万人计划”,加强科技创新赋能,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州科学技术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116.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大财政科技资金投入,积极推进现代科技馆体系建设,持续带动提高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强化产业科技支撑,培育科技型企业和人才。力争年内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8家。(州科学技术局、州财政局牵头负责)

八、满足群众“新期待”,在群众幸福指数上攻坚突破

(一)突出就业优先导向。

117.持续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实效。(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118.支持青年创业兴乡,加大大中专毕业生创业扶持力度,千方百计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

119.促进脱贫人口、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州农业农村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残疾人联合会牵头负责)

120.持续推动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就业“幸福里”社区、零工市场,不断创新就业服务模式,力争城镇新增就业3100人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万人以上。(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121.严格落实《迪庆州教育振兴二十条措施》。开展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四通行动”,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和随迁子女教育,建立“三位一体”管理沟通机制,全力维护校园和谐安全稳定。(州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

122.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挥名师工作室、骨干教师、银龄教师等引领带动作用,不断提升教育质量,中小学职称评审向基层、一线、骨干教师等倾斜。加强师德师风和教师队伍建设。抓住“组团式”帮扶等政策机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师培训。(州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

123.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努力提升学前教育办园质量。(州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

124.办好香格里拉职业学院,打造与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的高等职业教育。(州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

(三)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125.持续做好州人民医院“强三甲”工作,加快州人民医院急救急诊医技综合楼、维西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综合楼等项目建设。(州卫生健康委、维西县人民政府牵头负责)

126.健全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升疾控专业能力。(州卫生健康委、州疾病控制中心牵头负责)

127.加快中藏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中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州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128.加强州、县(市)、乡、村四级医疗机构提质达标创建工作,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现头疼脑热在乡(镇)村里解决。(州卫生健康委、各县(市)人民政府牵头负责)

129.依托沪滇、昆迪等省内外帮扶平台,持续加强“组团式”“三级医院对口帮扶”“省管县用”等医疗帮扶措施,推动沪滇协作迪庆州区域医疗影像中心建设,探索医疗影像诊疗“四个一”创新机制,打造数字化健康诊疗服务新典范。(州卫生健康委、州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130.持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推进“健康县城”和“健康迪庆”建设。(州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四)强化社会保障水平。

131.继续推进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132.深化基本医保参保扩面攻坚,切实推动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取得实效。(州医疗保障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133.加强对困难群众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关心关爱关注,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州民政局牵头负责)

134.丰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逐步提高养老机构入住率和床位使用率,推进养老机构服务标准化建设和等级评定,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州民政局牵头负责)

135.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州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五)推动消费提质升级。

136.拓展传统消费,全力推进汽车、家电类以旧换新,落实家装、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政策,丰富餐饮住宿、医疗康养等生活消费,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州商务局牵头负责)

137.培育新型消费,大力发展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规范发展直播带货、“社交电商”等新型业态。(州商务局牵头负责)

138.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紧贴需求建设便民市场,积极发展夜间经济和银发经济。(州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牵头负责)

139.深挖乡村消费,整合农村电商资源,促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加速释放农村消费潜力。(州商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九、筑牢安全“新底线”,在防范化解风险上攻坚突破

(一)全方位防风险。

140.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推进反分裂、反渗透斗争,切实维护政治安全。(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公安局牵头负责)

141.严格落实化债政策,统筹化解地方债务、房地产、中小金融机构等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州财政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

142.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做好保密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负责)

(二)全过程护稳定。

143.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回信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实施“枝繁干壮”“三江腹地石榴红”等工程,全力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州民族宗教委牵头负责)

144.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实施“润心同向”工程,促进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州民族宗教委牵头负责)

145.认真总结“八五”普法成效,启动州级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促进普法强基工作走深走实。(州司法局牵头负责)

146.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设诚信社会。(州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迪庆州分行牵头负责)

147.创新社会治理新模式,持续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州信访局牵头负责)

148.常态化开展禁毒防艾人民战争,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推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州公安局牵头负责)

(三)全领域保安全。

149.聚焦矿山、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房屋、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不断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做好防汛抗旱、森林草原火灾防范、防震减灾、消防救援、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州应急管理局牵头,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林业草原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防震减灾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州安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50.建强用好各级消防救援队伍,推动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同步推进。(州应急管理局、州消防救援支队牵头负责)


 附: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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