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省属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4号),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会同各县(市)、州级各有关部门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进行梳理汇总,修订形成《迪庆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将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州工信局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实施“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事项。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承接“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州教育体育局,县(市)体育部门实施。
三、省林草局主管的“省重点保护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修改为“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由省林草局实施,州级林草局再不实施。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迪庆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完善本级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过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此前我州行政许可事项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
附件:《迪庆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 28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