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协调
推进指挥部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光伏资源开发管理,坚持绿色发展、安全发展、智能发展,切实解决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接网和消纳,根据2023年5月5日全州光伏发电项目专题推进会议精神,决定成立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协调推进指挥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挥部成员
指 挥 长:江 楚 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指挥长:李 涛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赵 志 磊 州发展和改革委主任
巨 燕 冬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市长
宋 青 云 德钦县人民政府县长
黄 龙 新 维西县人民政府县长
成 员:牛 茂 春 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鲁茸吉层 州财政局副局长(联系常务副州长政务工作)
刘 顺 昌 州发展和发改委副主任、州能源局局长
赵 树 三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杨 勤 政 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和 凤 军 州水务局局长
张 永 明 州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许 德 斌 迪庆供电局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由鲁茸吉层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刘顺昌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指挥部职责。按照州委、州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全面负责全州光伏发电规划项目前期、开工建设等工作的组织推动、统筹调度,适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项目具体推进工作,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纳入年度方案及后续规划开发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稳步有序推进,尽早开工建设、投产见效。
(二)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根据指挥部工作安排,具体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研究制定重点工作计划,协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督促落实指挥部议定事项,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跟踪督促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按照各部门职能职责,主动靠前服务,积极指导各县(市)、企业做好纳入年度方案及后续规划开发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前期工作,全力服务保障好项目土地、林地、环评、水保、接网工程核准等要素,加快项目要件审批,及时帮助各县(市)、企业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全力配合项目业主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工作机制
(一)会议机制。指挥部根据州委、州政府工作安排和实际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安排部署项目开发建设等有关工作。
(二)联络沟通机制。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时指定一名科级干部为联络员,负责做好日常工作对接、信息报送、落实推进等工作,推动形成有效联动协作机制。指挥部办公室要定期通报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三)分级负责机制。州级有关部门加强州级部门之间、州县上下级部门之间的沟通对接、协调联动,全力做好州级层面能解决、能提供的要素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按质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县(市)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属地责任,及时成立县(市)强有力的县(市)本级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各县(市)光伏发电项目的组织领导、推动落实工作。
指挥部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