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迪庆州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充实云南省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9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州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迪庆州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州招商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州招商委组成人员
主 任:张卫东 州委副书记、州人民政府州长
副主任:江 楚 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
周剑斌 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余桂芬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李清培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廖文才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张朝廷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徐光德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林 浩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常务副主任)
李 涛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庄小平 州人民政府秘书长
成 员:张 翔 州委组织部副部长
马俊阳 州委统战部副部长
松建生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州政府驻昆办主任
张凯旋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赵志磊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州科学技术局局长
仁青江初 州司法局局长
和 雨 州财政局局长
农 布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赵树三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杨勤政 州生态环境保护局局长
鲁进武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董品汉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施春德 州农业农村局局长
和凤军 州水务局局长
龙雄亮 州商务局局长
高 翔 州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和俊昌 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傅 冰 州审计局局长
琪美卓嘎 州外事办公室主任
叶志新 州政府研究室主任
和文宏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永明 州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扎 都 州统计局局长
庄群才 州乡村振兴局局长
金小平 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格茸登巴 州投资促进局局长
白永明 州政府驻京联络处主任
巨燕冬 香格里拉市市长
宋青云 德钦县县长
黄龙新 维西县县长
刘秋生 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和亚军 州税务局局长
周 劼 中国人民银行迪庆州中心支行行长
州招商委下设办公室在州投资促进局,由林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州招商委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林 浩 副州长
常务副主任:格茸登巴 州投资促进局局长
副 主 任:和建宇 州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张艳阳 州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刘顺昌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州能源局局长
屈天雷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李 邹 州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赵 龙 州财政局副局长
周绍林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吾 佳 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张漾彬 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傅龙云 州商务局副局长
李 武 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李启雷 州林草局副局长
二、主要职责
(一)州招商委主要职责。负责全州招商引资工作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整体推进。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吸引外来投资、深化区域经济合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研究决定全州招商引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政策措施等;协调解决县市、开发区和州直部门之间协同配合的重要招商引资工作事项,协调推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二)州招商委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州招商委日常工作。
协调落实州招商委工作部署,定期向州招商委报告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研究提出全州招商引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起草招商引资有关政策措施;筹备组织州招商委会议,督促落实会议决定事项;定期收集汇总全州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进展情况,协调州招商委成员单位共同推进重大项目;组织实施招商引资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工作,定期开展督查、通报,配合开展考核;完成州招商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州招商委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州重点产业主抓部门牵头推进,并指导县市和开发园区开展相应产业招商工作;州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政策支持、要素保障、审批协调、跟踪服务等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招商引资主体责任,做好行政区域内招商项目对接、推进落地、服务保障有关工作。
三、州招商委工作规划
(一)议事决策制度。州招商委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召开,州招商委成员单位参加,主要内容为听取全州招商引资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重要工作,协调推进重大项目等。州招商委办公室负责会议筹备组织,并跟踪督办会议决定事项。
(二)“一把手”带头招商制度。州招商委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亲自上阵,统筹推进、全力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带头做好产业谋划、项目策划、招商计划,亲自带队外出招商、亲自参与重大项目洽谈、亲自协调推动重大项目建设。
(三)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州招商委适时对州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进行调度,研究解决重大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项目属地原则负责推进重大项目,州招商委成员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做好重大项目事前评估、协调推进、服务保障工作,州招商委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
四、州招商委办公室工作机制
(一)督查考核机制。州招商委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并分解下达。定期通报各县市招商引资目标完成情况,每季度开展工作督查,配合州考评办开展考核,及时向州招商委报告有关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二)协调调度机制。州招商委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州产业招商、利用外资、重大项目推进等工作。
(三)重大项目调度机制。州招商委办公室每年筛选提报一批州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进行重点跟踪、重点督导、重点调度、重点服务。适时召开招商引资项目协调联席会议,或以转办、交办等方式协调解决重大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四)请示报告制度。州招商委办公室定期向州招商委报告半年和年度全州招商引资工作总结、计划,及时报告需要协调解决的重要工作事项。
(五)办文办会制度。为提高办文办会效率,以州招商委名义印发的文件由州招商委主任或其委托常务副主任审签,以州招商委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由州招商委办公室主任或其委托常务副主任审签。州招商委举办的会议活动,根据工作需求报请主任或有关副主任出席。州招商委办公室举办的会议,根据工作需求请有关办公室副主任参加。
五、有关要求
各县市、开发区参照建立招商引资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州直各部门要明确责任科室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必要时成立工作专班,并明确1名同志为联络员,加强与州招商委办公室的沟通联系。
州招商委及州招商委办公室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州招商委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