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486X2/202300274
文  号
迪政办发〔2022〕157号
来 源
迪庆州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22-12-23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迪庆州科学高效精准人工影响天气协调 联动机制(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3 16:28     浏览次数:4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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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迪庆州科学高效精准人工影响天气协调

联动机制(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迪庆州科学高效精准人工影响天气协调联动机制(试行)》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9日

 


迪庆州科学高效精准人工影响天气

协调联动机制(试行)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不断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效益,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建立科学高效精准人工影响天气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优化运行机制,强化能力建设,提高我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及时性、有效性,全方位联动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谱写好中国梦的迪庆篇章提供高水平人工影响天气服务。

二、目标任务

推动部门合力、高效协同,强化多方联动、区域联合,以需求为导向,科学精准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在缓解季节性干旱、涵养水源、增加库塘蓄水、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增产增收、大气污染防治、能源保供和森林草原防灭火等方面提供规范化、科学化、精准化人工影响天气服务。

三、机制内容

(一)精准气象预测机制。州气象局在省气象局的支持下,按照旬、月、季、年,制作发布气象监测预报信息,以科学精准气象监测为增雨抗旱、消雨减水、防雹减灾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提供基础支撑。

(二)综合会商研判机制。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气象监测预报,适时组织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利局、州应急局、州能源局、州林草局、州烟草专卖局等部门开展综合会商研判,并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州、县(市)联动分析天气影响。

(三)规范需求提报机制。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务局、州应急局、州能源局、州林草局、州烟草专卖局等部门以及重大活动组织单位根据研判结果,提出精准人工影响天气需求(提报单格式详见附件),明确作业时段、区域,提报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实施条件评估机制。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部门提报的人工影响天气需求,确定作业区域,研判作业条件,并结合作业能力,拟定作业方案,明确作业方式,调度作业力量。

(五)及时高效审批机制。作业区域为1个县、市范围内的,于拟实施人工影响作业的3个工作日前报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作业区域为2个县、市范围内的,于拟实施人工影响作业的3个工作日前报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批准。作业区域为3个县、市范围的,于拟实施人工影响作业的3个工作日前报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其授权的副组长批准。

(六)密切协同作业机制。气象部门根据监测预报作业条件,及时组织跨州、市作业。各作业实施单位判定作业时机和作业部位,实施精准、有效作业。

(七)综合效益评价机制。建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效益评价机制。作业提报单位在作业完成后1个月内将效益评价报告提交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综合效益评价,并落实人工影响天气经费使用绩效管理要求。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定期听取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严格履行职责,切实形成部门联动、协同发力的全州科学高效精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格局。

(二)强化安全保障。州公安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应急局、州气象局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加强作业装备安全管理,依法审批人工影响天气用燃爆器材购买、运输,依法加强作业人员备案,严格执行人工影响天气用燃爆器材流向信息登记制度。气象部门建立作业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健全并落实空域申请、作业安全保卫、作业站点巡查等工作制度。各级政府要将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当地综合安全监管考评体系,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监管。

(三)统筹经费保障。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推动受益行业投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元投入保障机制。州发展改革委要支持人工影响天气基础设施建设。州财政局要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保障经州人民政府批准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实施。有关部门要会同州气象局积极探索建立烟草、水电、农业等受益行业及保险行业参与的市场化人工影响天气经费投入模式。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投入力度,将有关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附件:迪庆州人工影响天气需求提报单


附件

 

迪庆州人工影响天气需求提报单提报单位(盖章):     日期:

服务任务

(增雨/消雨/防雹)

需求简述

(旱情/雨情/灾情,会商研判情况,服务需求)

作业时段

(防雹按作业季,增雨及消雨按实际需求)

作业区域

(精确到县级行政区划或重点区域)

拟办意见


审批意见


办理情况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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