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推进云南省2021年度美丽河湖建设及评定工作的通知》(云河长办发〔2021〕9号)《云南省美丽河湖评定指南(试行)》《迪庆州2021年美丽河湖建设计划》文件要求,迪庆州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县(市)申报州级美丽河湖相关材料进行了综合评定,通过准入自评、公众评价和专业评价等,评定入选2021年度州级美丽河湖名单为:
1.河流:尼汝河、岗曲河、金沙江(奔子栏段)、珠巴龙河、阿东河、永支河、直溪河、三岔河、南极洛河、倮马河、澜沧江(白济汛段);
2.湖泊:千湖、说打湖、共卡湖;
3.水库:犁地坪水库。
现予以公告,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征询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告后,以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意见。
特此公告。
公示时限:2021年10月11日—10月15日
公示联系部门和方式:迪庆藏族自治州河长制办公室
0887-8225066(传真)
电子邮箱:dqzhzb@126.com
地址:迪庆州香格里拉市长征大道74号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