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有关部门,开发区管委会:
《迪庆州土地例行督察“挂账”问题分类处置整改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日
迪庆州土地例行督察“挂账”问题分类处置
整改方案
迪庆州2018年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共发现11个方面4149个具体问题,面积1.7860万亩,金额17.3096亿元。截至目前,整改完成3952个,面积1.5893万亩,金额15.3197亿元,完成整改率分别为:95.25%、89%、88.5%,综合整改率达91%。未完成整改197个,面积1966.69亩,金额1.9899亿元。(州本级6个,面积219.00亩,金额605.43万元;香格里拉市80个,面积1147.36亩,金额11880.36万元;德钦县63个,面积124.72亩;维西县46个,面积467.31亩,金额7256.77万元;经济开发区2个,面积8.3亩,金额156.28万元)。
按照《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成都局关于督促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函》(自然督察蓉函﹝2021﹞4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我州“挂账”问题保质保量完成整改,特制订迪庆州土地例行督察“挂账”问题分类处置整改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例行督查问题整改导向,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和法定程序,分类制定整改要求及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督导,落实督促督办,确保例行督查问题整改到位。
二、整改要求、措施及时限
(一)法律法规规定明确,限期整改到位的问题共25个。
问题类型1:违反土地出让“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问题描述:维西哈达农庄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面积155.2845亩,金额590.01万元。
整改要求及措施:由维西县自然资源局限期追缴,逾期未交的依法依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责任单位:维西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黄龙新
具体责任单位:维西县自然资源局
具体责任人:董世良
整改时限:2021年4月20日
问题类型2:土地出让收入逾期未征收到位
问题描述:全州土地出让收入逾期未征收到位问题4个,均需限时整改,面积59.62亩,金额2182.89万元。(州本级2个,金额605.43万元;维西县2个,金额1577.46万元)
1、德钦县海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及金额177.9万元。
整改要求及措施: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跟进整改情况,佐证材料上传督查成果管理系统备案。
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人:马盛春
整改时限:2021年4月20日
2、迪庆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涉及金额427.53万元,经核实,存在重复登记2089.38平方米,实际欠缴352.256万元。
整改要求及措施:已下达催缴通知,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跟进整改情况,收集佐证材料上传督查成果管理系统备案。
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人:马盛春
整改时限:2021年4月20日
3、维西万业旅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个(维西县2012维挂N-14-6、维西县2012维挂N-14-5),涉及金额共1577.46万元。
整改要求及措施:由维西县自然资源局限期催缴,到期未缴清的,依法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
责任单位:维西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黄龙新
具体责任单位:维西县自然资源局
具体责任人:董世良
整改时限:2021年4月20日
问题类型3:违法违规占地
问题描述:全州违法违规占地需限期整改的5个,面积258.68亩(香格里拉市3个面积235.6亩,维西县1个面积17亩,德钦县1个面积5.96亩)。
1、香格里拉市个人建房,面积6.2亩。
整改要求及措施:当事人已自行拆除,并恢复土地原貌。由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跟进整改情况,佐证材料上传督查成果管理系统备案。
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责任人:陈群
具体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
具体责任人:康银东
整改时限:2021年4月20日
2、香格里拉市尼史村委会推填土,面积202亩。
整改要求及措施:由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对该地块进行拆除平整,恢复土地原貌。
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责任人:陈群
具体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
具体责任人:康银东
整改时限:2021年4月20日
3、香格里拉市交通运输局为香丽高速、丽香铁路建设开采石料采石场,面积27.4亩。
整改要求及措施:按照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相关会议纪要由市林业局督促恢复土地原貌,由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收集佐证材料并上传督查成果管理系统备案。
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责任人:陈群
具体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
具体责任人:康银东、扎史
整改时限:2021年4月20日
4、德钦县德盐砖厂(集体经济),面积5.96亩。
整改要求及措施:已完成拆除工作,由德钦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恢复土地原貌,收集佐证材料并上传督查成果管理系统备案。
责任单位:德钦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格桑朗杰
具体责任单位:德钦县自然资源局
具体责任人:鲁茸尼玛
整改时限:2020年4月20日
5、维西县华茂水泥厂,面积17亩。
整改要求及措施:由维西县负责督促业主完善临时用地相关手续,收集佐证材料并上传督查成果管理系统备案。
责任单位:维西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黄龙新
具体责任单位:维西县自然资源局
具体责任人:董世良
整改时限:2021年4月20日
问题类型4:违法用地查处不到位
问题描述:全州违法用地查处不到位需限期整改到位11个,面积114.5亩,均为香格里拉市。
1、神龙矿业采矿工棚,面积1.4亩
整改要求及措施:该地块已拆除违法建筑物并恢复土地原貌,由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收集佐证材料,并通过督查成果管理系统备案。
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责任人:陈群
具体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
具体责任人:康银东
整改时限:2021年4月20日
2、小中甸镇联合村已建采石场,面积17亩
整改要求及措施:香格里拉市已对不符合规划的非金属权注销并公示。同时责令清运堆放的砂石料并对该地块进行平整,采取自然复绿加异地复绿的方式进行复绿。由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收取佐证材料并上传督查成果管理系统备案。
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责任人:陈群
具体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
具体责任人:康银东、扎史
整改时限:2021年4月20日
3、迪庆鑫隆商贸有限公司采矿工棚,面积4.5亩
整改要求及措施:香格里拉市已对不符合规划的非金属权注销并公示。同时责令清运堆放的砂石料并对该地块进行平整,采取自然复绿加异地复绿的方式进行复绿。由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收取佐证材料并上传督查成果管理系统备案。
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责任人:陈群
具体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
具体责任人:康银东、扎史
整改时限:2021年4月20日
4、三坝钨矿厂采矿工棚,面积4.6亩
整改要求及措施:已消除违法状态并进行恢复土地原貌工作,由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收取佐证材料并上传督查成果管理系统备案。
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责任人:陈群
具体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
具体责任人:康银东
整改时限:2021年4月20日
5、永胜矿业选矿厂区,面积2.3亩
整改要求及措施:已下达处罚决定书,责令其拆除非法建筑物并恢复土地原貌。由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收取佐证材料并上传督查成果管理系统备案。
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责任人:陈群
具体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
具体责任人:康银东
整改时限:2021年4月20日
6、迪庆公路管理总段砂石厂,面积7.2亩
整改要求及措施:香格里拉市已对不符合规划的非金属权注销并公示。同时责令清运堆放的砂石料并对该地块进行平整,采取自然复绿加异地复绿的方式进行复绿。由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收取佐证材料并上传督查成果管理系统备案。
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责任人:陈群
具体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
具体责任人:康银东
整改时限:2021年4月20日
7、建塘镇诺西村采砂场,面积23.5亩
整改要求及措施:香格里拉市已对不符合规划的非金属权注销并公示。同时责令清运堆放的砂石料并对该地块进行平整,采取自然复绿加异地复绿的方式进行复绿。由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收取佐证材料并上传督查成果管理系统备案。
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责任人:陈群
具体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
具体责任人:康银东、扎史
整改时限:2021年4月20日
8、香格里拉市次浪沟旺堆砂石厂采砂场和堆砂场地,面积15.3亩。
整改要求及措施:香格里拉市已对不符合规划的非金属权注销并公示。同时责令清运堆放的砂石料并对该地块进行平整,采取自然复绿加异地复绿的方式进行复绿。由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收取佐证材料并上传督查成果管理系统备案。
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责任人:陈群
具体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
具体责任人:康银东、扎史
整改时限:2021年4月20日
9、香格里拉市格咱钢球厂简易钢架房,面积15.1亩。
整改要求及措施:该地块作为集体经济项目,已取得州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批复。由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收集佐证材料并上传督查成果管理系统备案。
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责任人:陈群
具体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
具体责任人:康银东
整改时限:2021年4月20日
10、香格里拉市普朗(租用)良种站,面积10.6亩。
整改要求及措施: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收储中心进行收储完成整改,由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收集佐证材料并上传督查成果管理系统备案。
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责任人:陈群
具体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
具体责任人:康银东
整改时限:2021年4月20日
11、香格里拉市三坝钨矿厂选矿厂,面积13亩
整改要求及措施:由香格里拉市政府同意后交由乡政府进行管理,已结案并完成整改。由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收取佐证材料并上传督查成果管理系统备案。
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责任人:陈群
具体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
具体责任人:康银东
整改时限:2021年4月20日
问题类型5:土地闲置
问题描述:全州土地闲置问题需限期整改2个。维西县1个,香格里拉市1个。
1、香格里拉市青莲牧场民俗度假村—莎多堡汽车酒店建设项目,面积26.87亩。
整改要求及措施:由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并注销土地使用证,由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收取佐证材料并上传督查成果管理系统备案。
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责任人:陈群
具体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
具体责任人:康银东
整改时限:2021年4月20日
2、维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业主:维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面积20亩。
整改要求及措施:维西县人民政府将土地使用权收回并注销土地使用证,由维西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收取佐证材料并上传督查成果管理系统备案。
责任单位:维西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黄龙新
具体责任单位:维西县自然资源局
具体责任人:董世良
整改时限:2021年4月20日
问题类型6:临时用地监管不到位
问题描述:全州临时用地监管不到位需限时整改2个,面积44.7亩。均为香格里拉市,
1、香丽高速、丽香铁路附近采石场,面积27.4亩
整改要求及措施:根据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相关会议纪要,由市林业局督促恢复土地原貌,由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收集佐证材料并上报督查成果管理系统备案。
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责任人:陈群
具体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
具体责任人:康银、东扎史
整改时限:2021年4月20日
2、村民采石场,面积17.3亩。
整改措施及要求:该地块已纳入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异地复绿方案中,按照林业部门异地恢复工作方案进行整改。由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收集佐证材料并上报督查成果管理系统备案。
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责任人:陈群
具体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
具体责任人:康银东、扎史
整改时限:2021年4月20日
(二)纳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专项行动整改的“挂账”问题共14个
问题描述:经过核查,全州“挂账”问题中纳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专项行动共计14个,其中非法批地4个,违法违规占地4个,违法用地查处不到位6个,涉及面积98.8亩。
1、非法批地4个:
①德钦县斯那茸姆户,面积0.4005亩
②德钦县扎西得来户,面积1.54809亩
③德钦县白玛都吉户,面积0.50001亩
④德钦县旺堆户,面积1.05561亩。
整改要求及措施:按迪庆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专项行动要求及时间节点完成整改。
具体责任单位:德钦县自然资源局
具体责任人:鲁茸尼玛
2、违法违规占地4个:
①香格里拉市康旺水泥厂,面积10.3亩
②迪庆立兴混凝土搅拌中心,面积16.4亩
③香格里拉市个人建房2个(农村宅基地,图斑号290、291),面积21.8亩。
整改要求及措施:按迪庆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专项行动要求及时间节点完成整改。
具体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
具体责任人:康银东
3、违法用地查处不到位6个:
①大兴驾校新建场地,面积9.5亩
②三坝乡东坝村幼儿园,面积6.5亩
③礼仁村白塔,面积8.3亩
④香格里拉市新城区配电房,面积2.4亩
⑤迪庆顺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检测站,面积16.9亩
⑥五镜乡小学教学楼,面积3.2亩
整改要求及措施:按迪庆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专项行动要求及时间节点完成整改。
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人:陈群、孙红军
(三)需加快审批,完善用地手续问题共计15个
问题类型1:违法违规占地
问题描述:需加快审批,完善用地手续类中违法违规占地问题9个,面积468.6亩。
1、香格里拉市7个,面积444.9亩。清单如下:
①香格里拉市开发投资集团新建设的道路。面积134亩
②香格里拉市建设中的道路。面积29亩
③香格里拉市建设中的霞光路。面积13.3亩
④香格里拉市建设中的道路。面积10.7亩
⑤香格里拉市建设中的道路。面积13.5亩
⑥香格里拉市建设中的道路。面积13.5亩
⑦香格里拉市香巴拉综合公园扩建工程建设项目,面积230.9亩。
整改要求及措施:已上报省政府审查,等待省厅批复。
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责任人:陈群
具体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
具体责任人:康银东
整改时限:2021年6月30日
2、维西县2个,面积23.7亩。清单如下:
①迪庆州移民局在白济汛乡修建的变电站,面积5.6亩
②阿么米组精准扶贫易地搬迁安置点,面积18.1亩
整改要求及措施:由维西县自然资源局督促业主完善相关手续。
责任单位:维西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黄龙新
具体责任单位:维西县自然资源局
具体责任人:董世良
整改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组件上报,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问题类型2:土地闲置
问题描述:需加快审批,完善用地手续类中土地闲置共4个,面积48.07亩,均为州本级。
1、花香山谷房地产建设项目(州本级),面积33.11。
整改要求及措施: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业主完善相关手续。
责任单位: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人:马盛春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
2、油橄榄产业化建设项目(州本级),面积10亩。
整改要求及措施: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业主完善相关手续。
责任单位: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人:马盛春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
3、香格里拉白鸡寺“月光城”建设项目(州本级),面积111.99亩。
整改要求及措施:由迪庆州人民政府将土地使用权有偿收回并注销土地使用证。
责任单位: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人:马盛春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
1、香格里拉县2010香挂N—46号建设用地(迪庆香格里拉建塘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面积37.19亩。
整改要求及措施: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业主完善相关手续。
责任单位: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人:马盛春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
问题类型3:违法用地查处不到位
问题描述:需加快审批,完善用地手续类中违法用地查处不到位2个,面积5.5亩,均为香格里拉市
1、香格里拉市尼西乡幼儿园,面积2亩。
整改要求及措施:该项目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手续已上报已上报省政府审查,等待批复。
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责任人:陈群
具体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
具体责任人:康银东
整改时限:2021年6月30日
2、香格里拉市三坝乡白地村民文化站,面积3.5亩。
整改要求及措施:该项目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手续已上报省政府审查,等待批复。
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责任人:陈群
具体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
具体责任人:康银东
整改时限:2021年6月30日
(四)存在实际困难或需待上级有关政策、工作明确后整改问题143个
问题类型1: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未落实
问题描述:全州共计15个,金额17125.95万元。其中香格里拉市9个11880.36万元,维西县5个5089.30万元,经济开发区1个156.28万元。
整改要求及措施:由于迪庆属深度贫困地区,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及乡村振兴任务艰巨,加之地方政府财力有限,整改难度较大,要求县(市)人民政府制定分阶段缴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实施方案(原则不超过两年),并将方案上报省自然资源厅。
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维西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人:陈群、黄龙新、孙红军
具体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维西县自然资源局
具体责任人:康银东、董世良
整改时限: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方案编制并由各县(市)政府印发,后续按照方案时间节点完成。
问题类型2: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符合要求问题79个
问题描述:全州基本农田划定不符合要求“挂账”问题共79个,面积479.71亩。其中:维西县33个地块212.72亩,香格里拉市34个地块178.89亩,德钦县12个地块88.1亩。
整改要求及措施:根据省厅要求,结合三调初步成果,进一步对79个不符合划定要求的永久基本农田问题图斑逐一梳理,全面核实不符合划定要求的面积和范围,逐图斑按划定不实、违法违规占用分类分析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属违法违规占用的,应严格依法依规处置到位后,拟定划出及补划方案上报审查,结合当地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工作一并整改落实。
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德钦县、维西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陈群、格桑朗杰、黄龙新
具体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德钦县、维西县自然资源局
具体责任人:康银东、鲁茸尼玛、董世良
整改时限:按照全省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工作时间节点完成。
问题类型3:非法批地问题
问题描述:非法批地46个(扣除已纳入农村乱占耕地4个),均为德钦县,涉及面积27.16亩。其中18个地因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公开版)无法上报。现再次核实(评估调整稿)仍有12个地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原批准的规划修改方案无法完成省厅备案。
责任单位:德钦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格桑朗杰
具体责任单位:德钦县自然资源局
具体责任人:鲁茸尼玛
整改时限:2021年2月28日前德钦县人民政府对如何完善用地手续及存在的困难问题向省厅上报整改的请示,待省厅回复后开展整改。
问题类型4:违法用地查处不到位
问题描述:违法用地查处3个,面积15.1亩。因实际情况整改难度较大,其中香格里拉市2个,维西县1个。
1、香格里拉市三坝乡东坝完小教学设施,面积7.1亩
整改要求及措施:该项目存在不符合规划,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问题。待生态红线评估调整、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后组织完善用地手续。
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责任人:陈群
具体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
具体责任人:康银东
整改时限:原则2021年12月31日前整改完成,因实际困难可适当延后
2、香格里拉市大理铭辉有限公司商业行店铺,面积2.3亩。
整改要求及措施: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因涉及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由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完善手续。
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责任人:陈群
具体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
具体责任人:冯毅、康银东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
3、维西县宏发机制砖有限公司,面积5.7亩。
整改要求及措施:由维西县自然资源局督促业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善手续,若超期无法完成,依法依规拆除,恢复土地原貌。
责任单位:维西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黄龙新
具体责任单位:维西县自然资源局
具体责任人:董世良
整改时限:原则2021年12月31日前整改完成,因实际困难可适当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