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划定全州火葬区范围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开发区管委会:
《迪庆州火葬区划定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火葬区划定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殡葬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积极稳妥有序的推进殡葬改革,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要进一步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移风易俗宣传力度,深化殡葬改革,逐步扩大火葬区范围。在火葬区实行遗体火化,倡导选择节地型墓位、立体安葬和植树、植花、植草、撒散等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
附件: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