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486X2/201900104
文  号
来 源
州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9-03-05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5 11:12     浏览次数:3736   
字体:[ ]
打印

迪政办发〔2019〕7号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迪庆州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开发区管委会:

《迪庆州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迪庆州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2018

—2020年)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3日


附件

迪庆州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扶贫攻坚总体部署和健康云南建设要求,加快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工作,坚决打赢迪庆州水利扶贫和健康扶贫攻坚战,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2017年底,全州已建成农村饮用水供水点1863处,2018-2019年计划实施219处,全面解决农村饮水问题。但由于我州农村供水工程规模较小,建设标准低,缺乏配套净化消毒设施,特别是部分早期建设的饮用水工程老化失修,运行管理机制不完善,对提升农村供水水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等原因,农村供水水质长期得不到有效提升。根据云南省疾控中心统计监测结果显示,迪庆州连续多年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合格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017年迪庆州农村饮用水合格率16.54%,排名全省倒数第二。各县(市)合格率由高到低依次为德钦县44.29%、维西县21.74%、香格里拉市2.59%,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57.05%。水质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二、实施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精准扶贫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水利扶贫、健康扶贫工作要求,强化农村饮用水达标提升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认识,建立覆盖生态环境保护、水源保护、安全供水、监督监测、常态管理全过程的农村饮用水工作机制,确保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和饮水安全,为全面实现小康、扶贫攻坚和健康云南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农村饮用水六大工程,超常规提速迪庆州农村饮用水水质达标进程,到2020年,实现迪庆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集中供水率达到95%,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管道引水入户率)达到90%,农村饮用水监测覆盖乡镇达100%,水质合格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三)具体目标

1.划定农村饮用水源功能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区,水环境质量严控区域,实施分级保护管理,力争2020年实现农业面源污染区控制100%,水源地标准化管理100%。

2.通过采取超常规举措,到2020年,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集中供水率达到95%,自来水普及率(管道引水入户率)达到90%。

3.全州所有农村供水工程,到2020年水质净化消毒设施配套率达到90%。2018年后所有新建、改扩建的农村供水工程,严格按照《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落实“三同时”制度,水质合格率达100%。

4.到2020年,农村饮用水监测乡镇覆盖率达100%,州级疾控中心能开展106项饮用水水质指标监测,县市级疾控中心能开展40项饮用水水质指标监测。

三、实施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

2.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加快推进的原则;

3.属地管理、综合整治的原则;

4.将农村饮用水达标与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卫生乡镇创建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推进的原则。

四、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推进计划

(一)水质提升工程

为加速推进全州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合格率,从2018年至2020年利用3年的时间全面开展实施水质提升工程,对全州2082个农村饮用水及29座学校供水点进行消毒、净化等处理,基本覆盖全州农村人口,确保完成省级下达我州“十三五”水质提升目标任务。

1.2018年度:第一批计划实施30件,覆盖3.7万人。重点解决乡镇驻地、学校和人口较集中的供水点,具体布局为:香格里拉12件,包括尼西、五境、上江、金江、虎跳峡、三坝、洛吉、格咱及东旺9个乡(镇)集镇、村组及8座学校供水项目水质净化工程;德钦县7件,包括奔子栏、霞若、拖顶、羊拉4个乡(镇)集镇、村组及2座学校供水项目水质净化工程;维西县11件,包括塔城、攀天阁、康普、维登、永春、巴迪、叶枝7个乡(镇)集镇、村组及3座学校供水项目水质净化工程。项目总投资1958万元。目前,前期工作已完成,各县(市)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争取在年内完成建设任务;第二批计划采取集中整乡推进的方式,实施项目791件,项目涉及13个乡镇、16座学校,包括乡镇农村驻地、村委会、村民小组三级供水工程,覆盖14.52万人。其中:香格里拉市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322件,包括小中甸镇、虎跳峡镇、建塘镇、三坝乡、尼西乡及4座学校,覆盖6.59万人;德钦县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17件,包括佛山乡、升平镇、云岭乡、燕门乡,覆盖1.01万人;维西县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452件,包括保和镇、攀天阁、永春乡、塔城镇及12座学校,覆盖6.92万人。在2018年底前完成前期工作,2019年6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两批共实施821件,覆盖18.22万人。项目建成后全州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力争达到51.39%以上。

2.2019年度:全州计划实施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751件,项目涉及10个乡镇,包括乡镇农村驻地、村委会、村民小组三级供水工程,覆盖10.76万人。其中:香格里拉市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143件,包括东旺乡、金江镇、上江乡,覆盖3.95万人;德钦县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278件,包括奔子栏镇、霞若乡、拖顶乡、羊拉乡,覆盖1.68万人;维西县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330件,包括白济汛乡、维登乡、中路乡,覆盖5.13万人。项目计划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10月底完成建设任务。2019年底全州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力争达到55.23%以上。

3.2020年度:全州计划实施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539件,项目涉及10个乡镇,包括乡镇农村驻地、村委会、村民小组三级供水工程,覆盖6.19万人。其中:香格里拉市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120件,包括格咱乡、洛吉乡、五境乡,覆盖1.75万人;德钦县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167件,包括佛山乡、升平镇、云岭乡、燕门乡,覆盖1.58万人;维西县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252件,包括康普乡、叶枝镇、巴迪乡,覆盖2.86万人。项目计划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2020年9月底完成建设任务。2020年底全州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力争达到70%以上。

  1. 水质检测工作

    州、县(市)疾控部门根据健康扶贫工作要求,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对未开展检测的农村供水点进行全面检测,建立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台账。由州、县(市)水务部门在2018年10月底前提供具体供水点。根据供水点分布情况,由卫计部门制定检测工作方案,从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水质检测工作,确保实现全州2111个农村及学校供水点水质检测报告全覆盖。

    (三)建后管理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成验收合格后,将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明晰工程产权,发放产权证书,明确工程管护主体和运行管理方式,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宣传建后管护的必要性,同时要完善管理制度,形成村规民约,落实管护责任,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乡(镇)党委政府要按照建后管养相关政策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水费收缴相关规定和措施,工程正常运行后实现正常水费收缴,并健全相关痕迹档案资料。

    五、工程措施及主要任务

    (一)实施农业功能区划控制工程

    依法保护生态控制红线,对农村污染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实施最严厉环境保护制度,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的相关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农村水环境污染源治理。最大限度减少对饮用水源的污染,强化重要水源地水土和林木保护,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林地建设纳入公益林范畴,划定农村放牧控制区,有效控制畜禽粪便对水源的污染。优先发展生态农业,绿色产业,保护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二)实施水源地保护工程

    加快推进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退耕还林,提高森林涵养水源和保持水土的能力。严格划分饮用水源功能保护区,并实施分级保护管理,饮用水源保护地和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一经划定,要严格实施控制,按照区划规定的内容开展人类活动。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排查,对威胁饮用水源水质安全的重点污染源和风险源坚决予以整治、搬迁或关闭,清理取缔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和养殖业。按规范设立水源保护区标志牌,加强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加强饮用水源地周边区域的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工作,保障农村居民饮用水源水质安全。

    (三)实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程

    以建设“全国最美藏区”为契机,严格落实“河长制”相关要求,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在农村开展“七改三清”行动,重点整治饮用水源流域及周边环境卫生。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广“组保洁、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通过建设循环水处理工艺和生态湿地建设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有效降低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对水源的污染风险。到2020年,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行政村覆盖率达90%,开展1万个村庄环境卫生整治,每个行政村建设一座无害化公厕。

    (四)实施水质净化消毒设施配套建设工程

    把发展规模化的集中供水作为主要形式,加快推进以联户、单村供水工程向以规模化集中供水为主的转变,打破行政区划界限,跨区域发展集中供水,打破城乡分割界限,实行城乡统筹供水。要对取水、制水、供水实施全过程管理,及时掌握饮用水水源环境、供水水质状况,并定期公布。供水单位要建立以水质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严格的取样、检测和化验制度。水厂应配套建设消毒净化措施,保证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到2020年水质净化消毒设施配套率达到90%。

    (五)实施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工程

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监测,对主要江河、重要饮用水源地和重大风险源下游等环境敏感区断面加强监测频次。加强农村饮用水管网水和末梢水监测,在每年枯水期和丰水期监测基础上,适当增加随机监测次数,及时掌握农村饮用水水质状况,发现存在问题并通报相关部门处理。对重点流域水环境信息、重点污染源信息、农村饮用水源和饮用水水质状况等信息多渠道、多形式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到2020年,实现农村饮用水监测乡镇覆盖率达100%,州级达到106项水质检测指标,县市级达到40项水质检测指标的能力。

(六)实施全民参与治理工程

要结合实际广泛动员群众参与,采取多形式,多角度、广泛宣传水污染防治、环境治理、生态保护和饮用水卫生等知识,特别要加强农村地区安全饮水的宣传动员,引导群众科学认识和正确掌握饮用水卫生安全知识,增强群众安全饮水意识,动员农村居民主动参与饮用水源的管理,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安全饮水常态管理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是农村饮用水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饮用水安全负总责。要把饮用水达标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各级政府的考核指标,成立农村饮用水达标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快达标提速进程。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要制定本地区农村饮用水达标提升具体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落实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二)明确部门职责在州、县(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财政部门负责农村饮用水水质达标提升、水质监测能力建设所需资金的保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的规划建设和审批;环境保护部门负责饮用水源的保护、监督管理和监测信息的发布;农业部门负责农村面源污染区域的划定和污染治理;林业部门负责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土保持林木的管养维护;水利部门负责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管理和维护,水质净化和消毒设施的配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行业监督管理;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农村饮用水出厂水和末梢水的监测,发现水质卫生的隐患和问题,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三)加大资金投入要不断加大饮用水水质达标工程的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按照工程建设项目以上级投入为主,日常管理、长期维护和配套建设由当地政府负责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对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的建设维护、净化消毒设施的配套、水质监测及实验室能力建设等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并加强审计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农村饮用水水质达标提升工作,推广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市场化运作模式,进一步提高规范化管理程度。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工程运行管理人员技能培训,要建立完善运行管理等制度,提高管理水平。要加强对疾控部门现有水质检验监测相关专业人员的能力培训,充实疾控部门水质监测专业人才队伍,确保水质监测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

(五)强化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要在州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对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的建设、监测资金的使用、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等内容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实施严格奖惩措施。对工作进度慢,措施落实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对工作完成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定期向社会公布。


主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长征大道21号 运维电话:0887-8226712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