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力做好2019年全州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春运从1月21日开始,至3月1日结束。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关于全力做好2019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和全国春运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力做好春运交通安保各项工作,确保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藏区各族群众欢度新春佳节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结合迪庆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精心部署春运工作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做好春运工作,为全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具有特殊重要意义。春运期间,全州车流人流物流猛增,低温降雪冰冻、团雾天气频繁,交通安全风险突出,保安全、保畅通压力加大。群众对安全顺畅出行的期待更高,对春运交通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年春运工作的特殊性、重要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适应今年春运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以春运交通安全为首要,提早准备、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全力防范大事故、大拥堵。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保障有力”的总体要求,州人民政府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春泽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公安局长
副组长:李二龙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长
李继华 州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李清培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董品汉 州安监局局长
阿西平 州公路局局长
冯金祥 州教育局局长
杨树奇 州农牧局局长
李 武 州旅发委副主任
杨四全 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政委
和春荣 州气象局副局长
郝建国 州路政支队支队长
高建华 州运政处处长
赵永权 州公安局党委委员、香格里拉市公安局长
张国忠 德钦县副县长、公安局长
徐剑宏 维西县副县长、公安局长
军 红 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公安分局局长
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由杨四全支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春运日常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负责落实本地的春运工作。
二、认真分析研判,加强隐患排查,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春运期间,全州道路交通将有以下特点:一是雨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时有发生,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二是节前、节后务工人员出行量加大;三是学生放(收)假返家(校)交通流量大;四是春节期间进入迪庆辖区的旅游车将会增多;五是民间民俗活动群众出行频繁;六是节日农村街天赶集群众出行量大;七是节日期间群众走亲访友交通压力增大。八是运送物资货车流量增多,与客流叠加,高峰压力加大。结合全州春运道路交通的特点,各级各部门要深入排查交通安全隐患,坚决将隐患排除在春运之前。制定并完善春运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备足应急物资,及时掌握动态,有效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三、加强交通组织,加强协调联动,全力狠抓春运安全
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打造藏区“平安春运”。
(一)州安监局。一是在春运前对全州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的“两客一危”企业开展集中约谈,联合交警部门下发《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不能整改的企业,春运期间一律停运;二是对2018年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辖区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开展集中约谈,要求严格落实相关责任,确保辖区交通安全;三是对春运交通安全进行大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立行立改,确保安全。
(二)州公安局交警支队。一是组织各县(市)交警部门要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春运前进行交通违法集中“清零”,严禁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客运车辆和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违法未“清零”、记满12分的营运驾驶人参加春运;二是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按规定上报逐级挂牌督办,严格整治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春运前对全州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的“两客一危”企业负责人、驾驶人开展集中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四是组织好全州交警部门进一步加强巡逻管控力度,科学合理安排警力和勤务,要以辖区主要公路、春运交通客运站点、旅游景点周边道路等为重点,切实加强执法管理,进一步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严格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形成春运期间交通秩序严管高压态势;五是进一步组织好国道214线松园桥至香格里拉城区段的冬季冰雪路段疏堵保通工作,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防止出现大面积、长时间交通堵塞;六是指导好全州交警部门对轻微交通事故现场的快速处置工作,避免因轻微交通事故造成长时间、大面积交通堵塞;七是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加强宣传提示,实时发布路况信息,提示、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八是因路况条件、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和路面积雪、结冰造成车辆、人员在道路上滞留时,要及时协调民政、医疗卫生、消防等部门对阻滞人员给予救助;九是遇有雨雪、团雾恶劣天气时,要加强路面交通管控,维护交通秩序,实行禁行管控措施时要及时发布通告和安全提示,及时通报公路、交通、运管等部门;十是要延续“百日攻坚”“百日安全行动”做法,紧盯春运返乡返程高峰、春节、元宵节等关键节点,突出“两客一危一货”和校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城市、国省道、农村齐发力,严查严重违法行为;十一是城市要以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和春节、元宵节为重点,严查酒驾醉驾;十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提示,发布春节假期“两公布一提示”,引导交通参与者安全文明出行。
(三)州公路局。一是春运前组织各县(市)公路局对辖区公路开展隐患排查,增设必要的交通标志、标牌及交通安全提示牌,并按照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做好标志标线的维护工作;二是组织做好冰雪路段防滑沙、除冰工业盐、道路保通机械设备等的储备工作,认真落实“人员到位、物资到位、设备到位、措施到位、除冰雪到位”的“五到位”保畅通工作要求。特别要做好国道214线松园桥至香格里拉城区段、次布兰卡尼西段、白马雪山段的冰雪天气应急保障物资储备。遇有降雪、结冰天气时,及时组织力量清扫路面积雪或采取撒盐融雪、撒沙防滑等措施,及时开展道路保通工作,确保国道214线畅通;三是要合理安排干线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计划,尽量避免节日期间进行养护作业,提前对路况不良路段进行养护,并规范施工路段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最大限度减少公路管养、施工对道路通行的影响。
(四)州交通运输局。一是做好应急保障工作,春运前组织各县(市)交通运输部门对辖区道路开展隐患排查,增设必要的交通标志、标牌及交通安全提示牌;二是组织做好交通应急保障资金筹备工作;三是组织做好管辖公路的保通工作;四是对2018年全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责任清单进行督促整改落实,确保落实到位。
(五)州路政支队。一是加强施工路段管理,维护公路作业现场秩序,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对道路通行的影响。二是春运前对辖区公路开展隐患排查,对公路“三乱”进行整治,维护道路通行秩序;三是强化辖区公路、特别是冬季冰雪路面的巡检巡查,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顺畅。
(六)州运政处。一是要组织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对运输线路、场站设施、运输设备、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等全面开展隐患排查,严禁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设施设备投入春运;二是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制度,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监督汽车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三是要加强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对不符合规定的从业人员要一律采取调离岗位、培训上岗等处置措施;四是要严格“三品”查堵,进一步完善现行的安全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安检规定,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乘坐客车;五是要根据气候、路况等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运营线路、运营时间,必要时实行停班停运,并通过电视、广播、短信、微信、微博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恶劣天气下的班次延误、取消等交通信息,引导旅客合理调整出行计划;六是要提前组织初次参加春运的驾驶人特别是客运包车驾驶人,熟悉运营线路及沿线路况,掌握事故多发点段,防止因道路不熟引发交通事故;七是强化旅游包车监管,依托包车信息管理系统,严格包车标志牌审批管理;八是要严格落实三级以下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的制度;九是加强对道路运输业的管理,重点对国道214线松园桥至香格里拉城区段的客、货运车辆进行管理,全力维护道路通行秩序。
(七)州教育局。一是要组织各县(市)教育部门春运前深入辖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一次全面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逐校、逐车(校车、学校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逐人(校车、学校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驾驶人;学校负责人)见面,督促学校严格加强校车、学校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全面清查校车、学校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使用许可、安全技术检验、安全设备配备等情况,禁止使用未取得有效校车标牌和报废、拼装、逾期未检验等存在安全隐患车辆接送学生,全面清查校车及驾驶人年审、交通违法(寒假前交通违法必须“清零”)、事故责任等情况,全力确保寒假学生回家、返校交通安全;二是要组织各县(市)教育部门在寒假前会同安监、交警等部门与辖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签订《学校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各级部门的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职责,落实责任确保学生寒假回家、开学返校交通安全。
(八)州旅发委。一是春运前组织深入各企业开展春运旅游客运大检查,要求企业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本着对游客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做好2018年春节旅游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确保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通畅,旅客出行安全有序;二是根据春运期间全州实际情况及早安排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旅游团队监督,认真开展交通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调整,认真抓好落实,坚决遏制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三是要求各企业要将“安全第一”作为首要目标,对本企业进行交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做好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做好对特殊天气和特殊时间段、特殊地点的应急处理方案,及时准确了解团队行程及目的地的道路、天气状况,加强对旅游车辆的监督,使用正规合格的车辆和驾驶人员,科学合理安排旅游团队行程;四是春运期间,遇特殊天气情况发生旅游车辆滞留、受阻或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处置。
(九)州农牧局。一是组织做好农用机动车驾驶人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落实安全责任和应急职责;二是组织强化对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人货混装等严重交通违法的管理,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路段检查整治工作力度,避免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十)州气象局。春运期间,提前将雨雪恶劣天气情况报迪庆州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预警、提前研判,为恶劣天气道路交通管理提早备战、提早应对提供依据。
(十)各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春运工作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反应迅速、保障有力”的安全运行机制,结合各地实际,细化工作措施,组织好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把春运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要严格民间民俗活动的安全管理,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对不能保障安全的活动严禁举办,发生事故追责到人。三是要建立健全春运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测分析,强化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跨乡(镇)、跨部门的突出问题,协同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圆满完成春运各项任务。
(十一)各乡(镇)人民政府。一是做好乡镇、村组干部及所有劝导员的思想动员,确保春运前全部劝导站到位开展劝导,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及时劝导和纠正超员载客、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二是加强“春节”“元宵”等节假日、民间民俗活动等特殊时段的群众出行预判,增设必要的劝导站点,切实做到劝导全覆盖,确保交通安全;三是全力做好农村街天赶集、节日期间群众走亲访友交通安全监管,全力预防交通事故;四是落实好辖区红白事交通安全“打招呼”制度,落实交通安全责任;五是做好农村地区学生寒假回家、开学返校交通安全监管。
四、认真落实工作,热情服务群众,全力确保春运安全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保民生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做好2019年春运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指挥调度,根据形势研判,在不同的时间节点,对本地交通出行集中、事故多发和不放心的地区,以及恶劣天气影响交通的地区进行重点调度,切实抓紧抓好春运各项工作。
(二)营造平安氛围。各县(市)要针对春运交通出行新形势、新特点,策划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要围绕全国春运启动日、节前(节后)出行高峰等重点时间段,对广大乘客,要宣传安全乘车知识,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春运交通安全工作。各职能部门要继续组织开展春运“情满旅途”活动,为过往群众提供便民服务。同时,要重视舆论引导,及时发布春运的有关信息,畅通意见反映渠道,对社会反映的热点问题及时回应,努力化解矛盾,让人民群众更加理解和支持春运工作,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各运输部门和企业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注重正面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春运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和人物,传播正能量,弘扬爱岗敬业的精神,激励春运一线干部职工以更大的热情和干劲投入春运工作。
(三)协作落实责任。春运交通工作事关民生稳定,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己的工作职责做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结合实际、多措并举全力确保春运安全。
(四)加强督导检查。2019年春运期间,州人民政府将派出工作组开展春运督导检查,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提高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对于春运期间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地方,将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追究领导责任。
(五)落实信息报送。各县(市)、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备勤制度,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遇特殊情况或重要气候变化、交通受影响等要及时报州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887--8223173)。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