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政办发〔2016〕11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房地产去库存的实施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关于房地产去库存的实施意见.docx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