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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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486X2/202201263
文  号
迪政办函〔2022〕16号
来 源
州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2-07-27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迪庆州农村供水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7 16:41     浏览次数:13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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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开发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不断巩固拓展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迪庆州农村供水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徐光德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余永红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州水务局局长

屈天恒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和文志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赵  龙  州财政局副局长

周绍林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杨勤政  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李正山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庄群才  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彭松平  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李启雷  州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李和东  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杨继原  州水务局副局长

史利平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培  布  德钦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建新  维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  瓒  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农村集中供水保障工作的要求和部署,负责研究制定《迪庆州农村供水保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面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州农村集中供水保障工作,研究审议促进农民增收的重大政策、重点工作,定期听取各县市、州级各成员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余永红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杨继原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拟定有关推进农村供水保障三年行动的政策文件,牵头组织专项行动的实施,并做好组织协调和督查落实工作;组织协调各县市和州直有关部门开展推进农村供水保障三年行动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反映并提出对策和建议;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州发展改革委员会:同州水务局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指导县市做好项目审批工作。

(三)州财政局:负责落实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和投入力度。

(四)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优先保障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用地,并依法依规高效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五)州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监管。

(六)州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依规高效办理有关林地手续。

(七)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加快组织实施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作。

(八)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并指导饮用水水质提升工作。

(九)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州级行动计划要求,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专项行动计划,并负责本辖区内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工作。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州级农村供水保障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二)州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做好本行业领域的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做到密切协作、信息共享、工作联动,确保按质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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