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相关部门: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配合云南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云南省住户调查电子记账和电子化数据采集工作提升民生调查监测能力的通知》(云政办函〔2018〕136号)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云南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8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州城乡居民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成立迪庆州城乡居民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和 丽 萍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琪美卓嘎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史 定 雄 国家统计局迪庆调查队队长
李 红 英 州统计局局长
杨 晓 香格里拉市政府副市长
陶 杉 德钦县政府副县长
李 建 新 维西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农 布 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公务员局
局长
和 凤 军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丛 劳 丁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肖 丽 琼 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农布扎西 州民政局副局长
詹 志 平 州财政局副局长
和 绍 光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康 明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江 继 武 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扎 都 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 绍 星 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李 启 雷 州林草局副局长
李 和 东 州扶贫办副主任
此里尼玛 州医保局党组成员、医疗保险管理
局局长
熊 捍 高 国家统计局迪庆调查队副队长
阿 珍 香格里拉市统计局副局长
江 初 德钦县统计局局长
王 林 君 国家统计局维西调查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国家统计局迪庆调查队,办公室主任由熊捍高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部门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迪庆州城乡居民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推进工作落实。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负责城乡居民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培训指导、督促检查和数据处理等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职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责职能,按季度常态化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综合数据支撑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州委组织部:提供公务员平均工资数据及增长情况,其他津补贴政策等材料(以上报送内容应包含相关文件依据)。
2.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供国家、省发改委制订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政策;地区第一、二、三产业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建设等情况;易地搬迁投资、进展等情况;其他与城乡居民、企业收入、成本相关的数据、政策及落实情况。
3.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供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域工业运行情况,工业增加值及同比增幅等情况;其他与城乡居民、企业收入、成本相关的数据、政策及落实情况。
4.州财政局:提供宏观经济政策;财政收入、财政支出数据及同比增幅等情况;其他与城乡居民、企业收入、成本相关的数据、政策及落实情况。
5.州教育体育局:提供十四年免费教育政策落实情况;学前至大学阶段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幼儿园及老年教育的支撑政策等基本情况(以上报送内容应包含相关文件依据)。
6.州民政局:提供城乡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救助等民政各项利民惠民政策和实际发放数额等情况;其他与城乡居民、企业收入、成本相关的数据、政策及落实情况。
7.州医保局:提供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额度、参保人数、参保率及增长情况;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医疗费用金额及增幅等情况。
8.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企业职工、事业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情况;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人数、养老金发放数额及同比增长情况;其他津补贴政策;提供就业岗位、新增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公益性岗位等就业情况及促进就业的措施;失业保险发放数额及同比增长情况;被征地人员养老金发放标准及同比增长等情况;其他与城乡居民、企业收入、成本相关的数据、政策及落实情况。(以上报送内容应包含相关文件依据)。
9.州交通运输局:提供地区公路、铁路交通设施投资里程、发展规划等情况;登记运营车辆、运营行业发展经营状况及增长率、私家车保有量及增长率等情况;自然村通车率;在建工程情况及被征地补偿情况;全州各季度规划和推进等情况;其他与城乡居民、企业收入、成本相关的数据、政策及落实情况。
10.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城乡住房规划、政策等有关情况;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租房、廉租住房规划政策及资金安排等情况;农危改推进情况;美丽乡村工程推进情况;旅游小镇开发建设进展等情况;其他与城乡居民、企业收入、成本相关的数据、政策及落实情况。
11.州农业农村局:提供各类种植、养殖等产品产量、销量、价格增减情况;农业产业化推进、农产品监管情况;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数额及同比增长情况;农机购置补贴和耕地保护补贴发放数额及同比增长情况;财政补助各类农产品保险数额及同比增长情况;被征地人员外出租地补贴发放数额及同比增长情况;其他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促进农村消费的措施等情况;其他与城乡居民、企业收入、成本相关的数据、政策及落实情况。
12.州林业和草原局:提供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款及其他各类补偿款发放数额及同比增长等情况。
13.州统计局:提供GDP增长情况;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全社会从业人员、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情况。
14.州扶贫办:提供地区贫困统计数据,转移支付情况;产业扶贫情况;其他与城乡居民、企业收入、成本相关的数据、政策及落实情况。
15.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重点优抚对象补贴等社会福利保障政策制订和推进情况;参战人员、军属、优抚对象等补贴发放数额等情况。
16.国家统计局迪庆调查队:负责全州综合数据支撑因素评估。结合地区经济发展特点和实际,综合利用主要农牧产品产量和价格变化、经济发展和就业形势、气候变化和灾害发生、历史数据统计变化规律、各地惠农惠民政策实施等情况对收入增速及结构变化数据进行协调性评估。
(四)各县(市)职责。
1.县(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住户调查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各县(市)级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支持配合好调查工作,做好人力、物力、财力等各项保障工作,要将住户调查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2.县(市)统计局:统筹做好辖区内住户调查点的调查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数据采集、编码、录入、上报等各项任务。及时提供GDP增长情况;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全社会从业人员,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相关情况。
3.国家统计局维西调查队:统筹做好辖区内住户调查点的调查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数据采集、编码、录入、上报等各项任务。
二、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职责人员自行替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香格里拉市、德钦县、维西县要成立各县(市)城乡居民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州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要求,认真做好本县(市)城乡居民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工作。
(三)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城乡居民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工作,指派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并于2021年4月14日(星期三 )12:00前将业务联系人报国家统计局迪庆调查队。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