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州长
副组长:徐鹏声 常务副州长
成 员:徐光德 州政府秘书长
李 涛 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刘天祥 州政府副秘书长、州政府研究室主任
林维平 州政府副秘书长、州信访局局长
金小平 州政府副秘书长
蔡云涛 州编办主任
廖文才 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马玉华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冯金祥 州教育体育局局长
余春桥 州科技局党组书记
马国忠 州民宗委主任
武 金 州公安局副局长
周文孝 州民政局局长
仁青江初 州司法局局长
杨继文 州财政局局长
和建国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马盛春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和雪涛 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杨培源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清培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树奇 州农业农村局局长
余永红 州水务局局长
王崇民 州商务局局长
鲁志军 州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松永丽 州卫生健康委主任
和金铧 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董品汉 州应急管理局局长
傅 冰 州审计局局长
毛建忠 州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主任
史 义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永鹤 州广播电视局局长
张永明 州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李红英 州统计局局长
施春德 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主任
余献忠 州医疗保障局局长
和永祥 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斯那此里 州税务局局长
马仕铭 州搬迁安置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杨继文兼任,办公室组成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州发展改革委、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等成员单位抽调。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及州委有关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要求,全面组织、指导、协调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全州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总体方案、重大政策,统筹推进落实分领域改革方案;协调解决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重大争议事项。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做好需提交领导小组审议批准事项的准备工作;起草领导小组重要文件和报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督促、检查、推动各领域改革,审核各专项改革方案,协调推进全州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有关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州财政局作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总牵头部门,同时实行部门牵头负责制,根据中央、省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具体改革事项,相应部门作为牵头部门,具体推动落实。
(二)明确目标。根据中央、省确定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任务及改革时限,由牵头部门负责落实,修改完善好实施方案,及时将需要配合的任务分解到有关部门,确保在中央、省和州确定的改革时限内完成改革任务。
(三)形成合力。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和确定的工作任务。及时、主动研究我州各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对策措施,互通信息,相互支持。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密切配合协作,共同推进改革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四)加强督查。州政府督查室要根据任务分解和改革时间表,动态跟踪督查和实施专项检查,定期对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不认真履职尽责、推动改革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适时启动问责,严肃追究责任。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