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开发区管委会:
《迪庆州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迪庆州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全面提升我州质量总体水平,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2号)文件,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 立足新发展阶段,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 聚焦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堵点、关键核心技术质量难点、消费领域质量痛点,一个一个行业、一类一类产品抓, 着力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 更好支撑现代产业体系优化升级, 有效扩大中高端产品供给, 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到2025年, 新产品、新业态蓬勃发展, 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显著改善, 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提高到93%, 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不低于97%, 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5%以上,工程质量抽查符合率不断提高,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民生消费产品提档升级
1.扩大高原特色农产品质量优势。以绿色生态为引领, 加快培育名、特、优、新、稀农产品, 培育“农业精品品牌”, 全面提升“绿色云品”影响力。推进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推广化肥农药减量、有机肥替代、绿色种养循环、土壤污染防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奶牛产业绿色化发展, 发挥乳品龙头企业带动作用, 推动乳品企业现代化发展。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农产品“三品一标”), 深入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 探索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及地理标志促进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 着力提高农产品绿色化、有机化、标准化、品牌化水平。(责任单位: 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不再列出)
2.提高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推进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 构建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和溯源体系, 强化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风险防控。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 提高肉类食品、酒及饮料、精制茶、果蔬、坚果、烘焙食品、乳制品、谷物及粮油产品质量。加强大宗粮油产品和蔬菜、果品、木本油料质量保障。保持冷链食品严管态势, 严防脱冷变质的冷藏冷冻食品流入市场。(责任单位: 州发改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州林草局、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香格里拉海关)
3.强化优质特色消费品供给能力。推动实施消费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 以满足和适应消费升级需求为核心, 加快优化消费品制造业布局, 促进消费品制造业创新创业升级。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具有个性化、时尚化的民族民间工艺品、蚕桑丝绸、木竹制品及家具等消费品, 培育一批文化底蕴深厚、民族特色鲜明、市场占有率高、附加值高的消费品自主品牌。(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林草局)
4.增强特殊消费品安全性适配性。扎实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 提高校服、玩具和文具等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防疫用品和应急物资质量监管, 提高药品、口罩及帐篷、被服等产品的质量水平。(责任单位: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
5.提升建筑工程品质。完善建筑工程设计审查论证机制,提高建设工程节能、无障碍、适老化性能。认真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 健全以工程质量管理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为核心内容的工程质量评价机制, 加强工程质量状况评估和标准化创建。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监管, 探索推进住宅工程项目建设程序、质量监督、主体责任、建筑材料、工程验收和备案、质量承诺、质量保修和质量投诉等信息公示制度。加强绿色建材、抗震建筑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 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 鼓励政府和国有为主的投资项目以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使用绿色建材。加强建材质量监管, 开展重点领域电线电缆、水泥等监督抽查, 督促落实建材生产和供应单位终身责任及建材使用单位质量责任。(责任单位: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市场监管局)
(二)提高产业基础质量保障水平
7.提高原材料质量竞争能力。推动有色金属产业由原料型向材料型转变, 不断提高质量技术水平和绿色化、智能化发展水平。推动水泥产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向上下游延伸产业链。(责任单位: 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市场监管局)
8.落实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加强重大设备设计、安装、调试、验收、运维等重点环节的监管, 保障重大设备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责任单位: 州市场监管局)
(三)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高质量发展
9.提高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质量。鼓励企业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基于用户交互信息的大数据应用, 发展质量控制与全产业链追溯、个性化定制、产品差异化创新、线上销售和服务等新模式, 提高生产管控集成、柔性制造和敏捷服务能力。加快推动5G、千兆光纤网络、IPv6、时间敏感网络(TSN)、软件定义网络(SDN)等新型网络技术在各行业领域深度应用。加快培育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解决方案供应商、运营商, 推进标识解析服务在重点行业规模应用。严格落实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制度, 提升企业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能力。(责任单位: 州委网信办、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市场监管局)
11.提升平台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深入开展消费数字化升级行动, 围绕促进消费、直播电商、便民生活圈建设等, 加强与知名平台企业合作, 培育消费新模式新业态, 挖掘线上新型消费潜力, 提高我州数字商务发展质量。推动传统商贸数字化转型,加强数字商务市场主体培育, 支持直播电商、虚拟产业园等新业态新模式, 打造一批数字商务龙头企业、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直播电商产业基地、电子商务孵化众创空间等产业载体。积极推进“数商兴农”行动, 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与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深度融合, 因地制宜开发培育适合电子商务销售的特色农产品。推动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农民丰收节等活动, 充分发挥“云品乐购专区”作用, 助力“云品出滇”。强化网络交易活动监管, 督促平台企业履行经营主体责任, 落实交易安全保障义务、治理义务和协助监管义务, 建立健全商品及服务质量管理、广告管理、价格管理、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权益及隐私保护等机制。(责任单位: 州委网信办、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
(四)着力提升服务品质
12.推动生活性服务业高质量多样化升级。有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 结合完整社区试点和老旧街区改造等, 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圈”和活力街区。创新服务业态和商业模式, 推动家政服务业扩容提质, 鼓励养老、育幼、家政、物业等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 开展“家政兴农”, 在养老、育幼、家政、物业等传统服务业领域广泛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贯彻落实新修订的 «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 健全相关配套政策, 完善物业服务标准体系, 推行电梯“全包维保”、“物联网+维保”, 有效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加强家居服务市场监管, 推行标准化家装设计、家装服务。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 提升快递绿色包装标准化水平。支持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改造提升, 多种模式推进“快递进村”,提升快递“最后一公里”投递服务能力。推进“旅游+”、“+旅游”, 因地制宜丰富优质旅游产品供给, 打造乡村旅游、康养旅游、红色旅游等精品旅游项目, 纵深推进“旅游革命”, 强化旅游市场监管和游客满意度监测。(责任单位: 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州邮政管理局)
13.推动生产流通服务专业化融合化发展。持续加大财政金融支农力度, 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及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 发展农业产业链金融, 加大对冷链物流、绿色货运等领域的投入力度。完善农业保险体系, 建立全州政银企保衔接工作机制, 加强政策协同, 优化服务方式,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更好服务企业发展。加快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建设, 推动物流网络化一体化发展。统筹用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冷链物流投资奖补等政策, 持续补齐冷链物流设施短板,培育一批冷链物流骨干企业。推动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与省州级物流枢纽、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冷链物流集配中心协同衔接。加快检验检测认证设施、职业技能培训设施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共享, 进一步优化商标申请服务。(责任单位: 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州邮政管理局、人民银行迪庆州中心支行、迪庆银保监分局)
14.提高公共服务效能。加强公共服务业领域质量满意度测评, 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办理, 加强便民服务设施建设, 推进公共配套设施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改造。实施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计划和特困人员养老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托育服务机构建设工程、普惠托育服务提升工程, 加强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 发展社区和居家医养结合服务, 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质量, 培育打造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基层医养结合机构。加强医疗质控体系建设, 建立完善州、县(市)二级医疗质控网络, 不断提升医疗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和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督促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领域企业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流程、资费标准等信息, 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公示内容。(责任单位: 州发改委、州民政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
(五)大力推进质量变革创新
15.增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 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引导企业强化基础研究、加大质量技术创新投入,提升产品质量、生产技术和工艺水平。鼓励企业参与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制定, 推动质量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和实现产业化应用。(责任单位: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市场监管局)
16.联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质量。积极推广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 深化“质量管理小组”、“信得过班组”、“全面质量管理知识竞赛”、“现场管理”等群众性质量活动, 助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质量主体责任, 围绕提质升级和产业转型, 加快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建设, 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和质量管理联动, 积极应用食品农产品追溯码、物品编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质量水平。(责任单位: 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商务局、州财政局、州市场监管局)
17.提升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效能。加强质量基础技术保障能力建设, 推动在高原特色农产品等领域规划建设省级和州级质检中心、质量标准实验室、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有机融合质量、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要素资源, 深入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行动”、“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 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协同云南省标准化信息传递服务平台建设, 优化标准信息服务质量。积极推进技术性贸易和信息服务工作, 着力加大出口商品风险监测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合规管理, 进一步优化出口商品和服务质量。(责任单位: 州科技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工商联、香格里拉海关)
18.加强迪庆品牌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中国品牌日活动, 推动建立以质量和诚信为核心的迪庆品牌文化。支持企业创建自主品牌, 鼓励开展品牌价值评价, 提升迪庆品牌影响力。加强“中华老字号”、“云南老字号”培育保护, 促进“老字号”品牌传承创新发展, 提升“老字号”品牌影响力。深入实施农业品牌建设工程和地理标志保护工程, 健全“绿色云品”品牌目录管理制度, 持续推进名品名企宣传推广, 培育农业品牌精品。加强工业质量标杆遴选活动, 组织实施一批工业质量品牌提升重点项目,引导全州工业企业加大质量品牌投入, 提升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鼓励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分级制度, 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 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积极培育家政服务行业领域品牌, 塑造“生态、健康、时尚”云南旅游品牌。加强品牌保护和海外维权, 指导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 推动企业国际商标注册和国际认证, 打造一批代表迪庆产业形象、在国内外市场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竞争力的企业品牌。(责任单位: 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市场监管局)
19.持续提升劳动者质量素养。支持符合条件的质量领域高层次人才申报“青年人才”、“首席技师”, 开展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和质量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质量行业协会作用, 广泛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质量管理创新等群众性质量活动, 组织开展标准制定、品牌建设、质量管理等技术服务, 推进行业质量诚信自律。推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围绕旅游、家政、养老、育幼、康养、医疗护理、工程建设等领域,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质量管理能力和技能培训。(责任单位: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总工会、团州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财政金融政策保障。三县(市)要将质量提升行动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予以保障, 健全质量提升资金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对质量提升的资金投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落实企业质量提升活动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支出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 更好实现政府采购优质优价。认真落实国家质量统计监测有关要求, 做好质量统计分析。支持企业运用保险手段强化产品质量保障、服务承诺兑现和消费争议解决, 鼓励企业积极投保平行进口车“三包”责任相关保险、工程质量保险。(责任单位: 州财政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统计局、州税务局、迪庆银保监分局)
(二)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认真落实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落实质量分级、披露等制度, 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工业品和消费品质量监督检查, 强化监督抽查结果后处理。加强市场秩序综合治理, 强化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网络市场等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 推动跨行业跨区域监管执法合作, 推进行刑衔接,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能力建设, 提升监测工作的效能。积极推进质量共治,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 推进行业自律, 鼓励新闻媒体和各类消费者组织等加强社会监督。(责任单位: 州公安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务局、州林草局、州市场监管局、香格里拉海关)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及其负责人质量责任, 分类引导农业、工业和服务业领域市场主体建立健全现代化质量管理和质量追溯体系, 推动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体系应用。推动企业实施质量和服务承诺及标准自我声明公开, 严格履行缺陷召回、质量担保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定义务。鼓励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 深入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和团体标准“领先者”行动, 广泛开展对标达标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责任单位: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工商联)
(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培育先进典型, 支持各地结合实际, 积极创建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鼓励各地在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创新激励举措, 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组织积极参与中国质量奖评选、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活动。充分发挥政府质量奖获奖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 常态化开展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宣传推广活动。加强质量工作考核和督查激励, 将质量工作纳入对各地、州直有关部门督查内容和全州综合考评体系, 考核结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加强质量提升成效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 组织开展好“质量月”等群众性质量活动,营造人人关心、参与、推动质量提升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市场监管局、州广电局)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 将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作为加快建设质量强州、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 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完善配套政策措施, 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州市场监管局要加强统筹协调, 将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质量工作考核和质量奖励、示范、督查激励等工作, 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附件
重要指标年度计划
序号 |
指标 |
现状 (2022年) | 2023-2025年度目标细化 |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
1 |
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 |
90.02% |
91.0% |
92.0% |
93.0% |
2 |
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 |
97% |
97% |
97% |
97.0% |
3 |
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 |
97.5% |
98% |
98% |
98.5% |
4 |
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筑占比 |
100% |
100% |
100%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