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迪庆州加快建立健
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行动计划》的通知
迪政发〔2022〕10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开发区管委会:
《迪庆州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行动计划》已经第十四届州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30日
迪庆州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
发展经济体系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行动计划》(云政发〔2022〕1号)精神,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重点突破、创新引领、稳中求进、市场导向的原则,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以绿色低碳为导向,大力推进能源、产业、运输、消费结构转型升级,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把迪庆的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推动新时代迪庆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全面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迪庆贡献。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工业、农业、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以世界一流三张牌为代表的绿色产业规模继续扩大,供给水平迈上新台阶。绿色生活方式更加普及,绿色产品消费比例显著提高,节约资源、垃圾分类、绿色出行等行为蔚然成风,居民对绿色发展的获得感、幸福感大幅增加。能源、环保、交通、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更加绿色。绿色发展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有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绿色发展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到 2035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明显增强,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高,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绿色能源及清洁载能产业发展达到全省平均水平,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优良。
二、全面构建绿色产业体系
(三)加快推动工业绿色转型
加快实施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深入推进建材、采选等企业清洁生产评价认证和审核,实施绿色化改造。鼓励企业开展“智能工厂”、“数字车间” 升级改造,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绿色制造领域的应用,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聚焦重点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产业链打造,实施一批工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推动粉煤灰、煤矸石等在高性能混凝土制品、装配式建筑材料等新材料领域的应用。推动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尽早达峰。有色行业强化节能减排,积极发展绿色制造,提高行业绿色发展水平,提高尾矿资源、井下热能综合利用以及熔炼渣、废气、废液和余热资源化利用水平。建材行业要加快推行绿色生产,积极开发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发展基于垃圾、固体废物的绿色生态和低碳水泥,推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实施园区绿色工艺技术改造,推动总氮排放超标企业采取使用尿素替代助剂等措施降低尿素使用量。(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州生态环境局配合)
大力培育绿色产业。鼓励州内的园区积极争取国家、省绿色产业基地创建,加强技术支持、融资服务、产业链配套等,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力。在新能源、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生态修复等领域培育一批绿色产业示范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开展绿色制造创建行动,支持省级园区打造绿色低碳产业。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推动建立以环境治理效果为导向的环境托管服务,探索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创新。支持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专业化、精细化能力较强的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培育。(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州生态环境局、州市场监管局配合)
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分行业制定“散乱污”企业认定办法,根据清理整治一批、改造提升一批、转移淘汰一批的原则制定区域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清单和整改方案,引导企业入园。依法依规、科学编制新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增设园区循环化专章,明确能耗、水耗、物耗、环保、产业循环链条等准入标准,完善循环产业链条,推动产业循环耦合。引导园区特色化、差异化和协同化发展,构建特色化、专业化、绿色化园区。加快培育园区产业集群,以产业链延伸、产业协同、产业配套发展为主线谋划园区全产业链发展。着力推动既有园区循环化改造,在落实好已有规划环评成果的基础上,按照“一园一策”的原则编制园区改造方案,促进园区内产业循环耦合,推进园区能源梯级利用、供水排水、污水收集与处理、再生水回用、固废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危废收集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配合)
推动绿色供应链建设。引导企业自主制定绿色供应链规范,建立覆盖绿色设计、绿色采购、绿色包装、绿色原辅材料、绿色工艺装备、绿色运输、绿色回收等在内的全生命周期供应链体系。全面提升工业产品的绿色设计能力,围绕特色食品等典型产品,突破轻量化设计、节能降噪、可拆解与回收等核心技术,推广易拆解、易分类的产品设计方案。引导支持县、市培育创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持续提升绿色制造水平。(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州生态环境局配合)
(四)深入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持续改善耕地环境和质量。研究制定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农田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引导支持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完善“一张图”管理。加强农膜污染治理,健全生产、使用、回收、再利用全链条监管机制,到2025年农膜回收率达 80%以上。(州农业农村局牵头)
大力发展绿色种植。鼓励发展生态种植。积极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集成应用农业工程节水和农艺节水技术措施,加强田间灌溉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加快实施高剧毒农药替代计划,持续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县创建。提升农作物秸秆、林业“三剩物”等农林剩余物综合利用水平,促进秸秆利用长效化运行,完善秸秆资源台账制度,全面推进耕地地力补贴与秸秆利用的挂钩机制,到 2025年新增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87%以上。(州农业农村局牵头)
推进养殖业绿色化转型。鼓励发展生态养殖,推行水产健康养殖。实施农药、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依法加强养殖水域滩涂统一规划,完善相关水域禁渔管理制度。促进种养结合,推动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行畜禽粪污养分平衡管理,因地制宜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争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推进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加强水产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推进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加强池塘、流水、稻渔等水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发展土著鱼和名特优品种养殖。做好长江十年禁渔和河流流域保护,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依法规范核发《水域滩涂养殖证》,稳定养殖水域发展空间。加快推进水产养殖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智能化聚集发展。推广稻渔综合种养等综合利用等模式,打造渔农综合种养产业集群。(州农业农村局牵头)
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管理。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模化生产经营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州级以上示范社等申报认证主体,实施一线服务,实现“一企多品”。认真落实退出机制,将绿色食品企业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实施证后监管。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等产业深度融合,瞄准农业全产业链开发,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创建“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和现代农业产业园,积极争取国家、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建设一批绿色有机产业基地。打造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突出龙头带动,形成跨区域、集群式、板块化推进的格局。构建以产业强镇为基础、产业园为引擎、产业集群为骨干、县乡梯次布局、点线面协同推进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州农业农村局牵头,州市场监管局、州发展改革委配合)
(五)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
推进商贸等领域绿色转型。以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含)以上的大型商业综合体为创建主体,打造一批提供绿色服务、引导绿色消费、实施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的绿色商场。建立绿色管理制度,积极采购使用高能效用电用水设备,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和通风,提升商场设施设备绿色化水平。推进会展业绿色发展,将绿色办展作为展会审批的具体要求,积极引导会展企业、展馆方、搭建商等践行绿色办展理念,鼓励政府主办展会率先使用环保型材。对部分商场、超市及各类会展场所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情况和餐饮企业一次性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吸管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检查。鼓励集贸市场在新建、改扩建时,提前规划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回收装置和设施。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科学合理推进塑料源头减量,鼓励公众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到 2025 年底,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全州范围星级宾馆、酒店(含客栈、民宿)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州商务局牵头)
有序发展共享经济和二手市场交易。进一步提升共享经济在住房、交通等方面的绿色效应,清理规范制约共享经济发展的行政许可、商事登记等事项。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强化互联网交易平台管理责任,加强交易行为监管。推动线下实体二手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鼓励社区定期组织二手商品交易活动。推广应用“迪庆州二手车流通业务数据平台”,加强汽车销售及二手车流通管理工作。(州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六)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着力推进能源节约。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及时将省下达的节能目标分解到各县(市)并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严格落实州、县(市)政府和部门责任。完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机制,考核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和离任审计内容。加强工业、城镇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公共机构、居民消费等重点领域节能,进一步优化产业、能源、交通、区域结构,实施一批重点节能工程。实施工业企业能效“领跑者”活动,推进有色、建材等行业节能低碳改造,推进重点用能企业和重点用能设备能源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到 2025 年,全州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较 2020 年下降12 %,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省下达的目标以内。(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配合)
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组织建设用地利用评价和考核,开展开发区等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评价,推广节地技术和模式案例。推进以工业用地为主的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状况详细评价工程,构建可操作、可推广、可实施的工业用地评价技术体系。(州自然资源局牵头)
加强水资源节约。持续落实全民节水行动,推动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和城镇节水降损。强化水资源总量和强度双控,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节水监督管理,推动将重点用水单位纳入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健全节水标准体系,严格用水定额管理。促进节水开源,强化再生水、蓄积雨水、矿坑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到 2025 年,全州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 2020 年下降 15%。(州水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能负责)
提高矿产资源开发保护水平。落实重要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等技术标准,健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制度。加大绿色矿山建设力度,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进行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加快已有矿山的升级改造。努力建设示范效应强、带动效果好的绿色矿业示范区。(州自然资源局牵头,州生态环境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三、有序构建绿色流通贸易体系
(七)加快绿色物流体系建设
推广绿色交通运输工具。推广绿色低碳运输工具,鼓励企业加快淘汰污染超标的货物运输装备。加快淘汰老旧柴油货车,全面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在机场服务、火车站、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领域优先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的老旧运输装备,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推广应用,提升运输装备节能环保水平。开展绿色运输企业示范创建活动,涵盖绿色客运、绿色货运、绿色维修、绿色驾培等,全面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推广应用绿色汽修设备、工艺,实现驾培模拟器 100%覆盖。(州交通运输局牵头,州生态环境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邮政管理局配合)
大力发展绿色联运。以大宗货物“公转铁”为核心继续推进运输结构调整,鼓励应用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共同配送等高效运输组织模式。提高农村地区公共交通便利度,优化城际客运供给方式。开展绿色城市货运配送示范工程,整合各方物流资源,完善干支衔接的公共货运枢纽设施,优化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实现城际干线运输和城市末端配送的有机衔接。(州交通运输局牵头,州商务局厅配合)
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推动电商与生产商合作,结合打造世界一流“香格里拉绿色食品牌”的工作部署,围绕松茸、藏香猪、牦牛、尼西鸡等特色商品,推动重点品类的快件原装直发。鼓励包装生产、电商、快递等上下游企业建立产业联盟,推动生产企业自觉开展包装减量化和包装印刷减量化。加大绿色循环共用标准化物流周转箱推广应用力度。鼓励电商、快递企业与商业机构、便利店、物业服务企业等合作设立可循环快递包装协议回收点。到 2025 年,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州发展改革委、州交通运输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邮政管理局、州供销合作社等部门分工负责)
推进智慧物流平台建设。优化升级推广应用现有公共信息平台,推动社会化物流信息平台运营企业延伸拓展物流信息服务。加大先进技术推广应用,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物流全场景融合应用,在仓储、配送等领域推进企业实施一批智能化、无人化智慧物流试点项目。(州商务局牵头,州交通运输局、州发展改革委配合)
(八)加强资源回收循环利用
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加快推进再生资源高效利用及产业规范发展。围绕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橡胶、废塑料、废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废旧纺织品等主要再生资源,完善回收处理体系,推广典型回收模式和经验做法。推进再生资源跨区域协同利用,构建区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促进行业秩序逐步规范,建设一批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培育一批高效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示范企业。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探索技术经济性强、资源环境友好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模式。(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构建以城镇为重点、以绿色社区回收站点为基础、以分拣集散交易市场为核心、以深加工综合利用为目的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扩大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范围,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提升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到 2025 年,县级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全州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 %以上。(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州商务局配合)
(九)探索构建绿色贸易体系
推动贸易结构绿色化。围绕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绿色食品牌”“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技术、质量、品牌、标准和服务等建设,不断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扩大高原特色农产品等绿色产品出口。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深入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合作,拓宽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领域技术装备和服务合作,在推动绿色农业、生态林业、清洁能源、节能环保产业等领域打造一批示范项目。(州商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州能源局、州生态环境局、昆明海关驻香格里拉办事处按职能牵头)
四、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和消费全民行动
(十)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大力推广绿色出行。开展“绿色出行”示范创建专项活动,香格里拉市绿色出行创建城市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占所有公交车比例不低于52 %。进一步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到2025年,德钦县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不低于20%,维西县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不低于25 %,其中,香格里拉市城市不低于30 %。(州交通运输局牵头)
积极创建绿色家庭。大力实施“绿色生活·最美家庭”
等主题活动,鼓励推广社区居民文明公约,倡导噪声不扰邻等文明行为。努力提升家庭成员生态文明意识,优先购买使用节能电器、节水器具,主动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州妇联、州商务局按职能牵头)
(十一)大力促进绿色低碳消费
引导促进绿色消费。持续落实好现有绿色采购政策的实施,加大政府采购力度,进一步扩大节能、环境标志等绿色产品采购范围,鼓励采购更高标准的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产品。探索建立国有企业的绿色采购制度,引导国有企业优先采购和使用绿色产品和服务。加强对企业和居民采购绿色产品的引导,鼓励地方采取消费补贴、积分奖励、定点售卖的方式引导绿色消费。加大绿色产品认证采信力度,发挥绿色标识作用。支持餐饮服务单位制定餐饮节约加工规范。(州财政局、州国资委、州市场监管局按职能分工牵头)
(十二)深入推动公共机构绿色化
打造节约型公共机构。发挥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场馆等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健全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强化能耗、水耗等目标管理,有序推进能耗定额管理。推动公共机构建筑节能改造。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提高建设底线控制水平。实施既有建筑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加快推动区域性绿色化改造。提高分布式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以2020年能源消费为基数,2025年全省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4%、人均综合能耗下降5%。到 2025年底,力争80 %以上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
五、推动基础设施绿色化转型
(十三)推动能源体系绿色升级
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继续做大做强清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促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协调发展。2025 年,全州水电装机容量达到560万千瓦以上,太阳能光伏发电总装机规模达到100万千瓦以上。加快推进澜沧江托巴水电站、金沙江旭龙水电站建设,稳步推进奔子栏水电站、澜沧江古水水电站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金沙江、澜沧江上游多能互补基地建设。(州能源局牵头)
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彰显我州绿色能源优势,布局发展水电、太阳能光伏等重点产业。建立健全能源数字化系统,深化绿色能源数字技术应用,不断推动生产调度、运行监控、应急管理绿色化水平和数字化进程,促进“数字能源”绿色低碳集约发展。(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牵头)
(十四)加强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污水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全覆
盖,消除城镇管网空白区。新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必须配套管网设施,着力推进厂网一体化建设。提高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广“生物质+焚烧”处理处置模式。构建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智能化管理平台。因地制宜布局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推动再生水规模化利用。综合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建设资源能源标杆污水处理厂。到 2025 年,全州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40 %以上,香格里拉市、维西县、德钦县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 100%。(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配合)
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建设,结合实际设置简便易行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装置,加快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系统,到 2022 年底,香格里拉市实现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 20 %以上。全面推进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统筹布局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开展既有焚烧设施提标改造。加快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到 2025 年底,新增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运转能力27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占无害化处理的10%。(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配合)
(十五)提升危废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中处置设施,支持专业收集转运和利用处置单位建设区域性危险废物收集网点和贮存设施,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完善“迪庆州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平台”,将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全部纳入平台进行管理。加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水平,严格执行经营许可管理制度。着力提升工业废水、废油、危险化学品洗舱水等转运处置能力,加快推进危险废物电子联单管理。进一步规范产废企业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行为,提升自行利用处置设施能力和水平。(州生态环境局牵头,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提升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以县级地区为重点,全面提升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能力,在现运行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基础上,进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提标改造,确保集中设施稳定规范运行。同时统筹新建、在建和现有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水泥窑、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等设施资源,建立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完善物资储备体系,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到 2025 年,德钦县、维西县都应建成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设施,实现医疗废弃物的全收集全处理。(州生态环境局、州卫生健康委牵头,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发展改革委配合)
(十六)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
推进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交通建设项目生态选线选址,尽量避让生态敏感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到2025年在全州打造绿色公路(美丽公路)1272公里。其中:在建公路282公里,国省干线360公里,农村公路630公里。加大设施建设和运营中的污染物排放控制力度、推进废水废物的循环利用,注重交通建设工程的生态补偿与修复等生态保护工作,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和绿色技术、工艺,确保生产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加大废旧路面、沥青、疏浚土、建筑垃圾等再生资源在交通领域的综合利用力度。(州交通运输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
(十七)推进城乡人居环境绿色升级
开展“美丽城市”建设试点。依据资源环境承载力和主体功能区定位,调整城镇建设规模和开发强度,优化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布局,强化城市绿地与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要素的联系,完善绿地系统功能,加强城市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及专类公园建设。建立“美丽城市”评价体系,开展“美丽城市”建设试点。鼓励城市留白增绿,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明确噪声敏感建设项目与交通干线、工业企业等噪声源的防噪声距离。拓展城市中心区、老城区绿色公共空间,挖潜增绿。持续开展美丽县城建设。到 2025 年,香格里拉市、维西县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7%,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于12平方米。德钦县由于涉及县城搬迁,绿地项目已停止规划建设。(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局牵头,州林草局配合)
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推动城镇新建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运行。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分步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和零能耗建筑,推动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和既有居住建筑绿色改造,降低建筑碳排放。大力推广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持续推进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工作,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绿色建筑创建活动。到 2025 年,城镇新建建筑70%达到绿色建筑标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取得明显成效。(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强厕所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统筹县域农村改厕和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开展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采取纳管和自建终端处置设施两种模式,优先在人口密度较大的乡镇所在地,建设一批污水处理厂(站、一体化设施等)和配套管网,提高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水平。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和长效机制,大力推进以源头减量、就地消纳为主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农村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到 2025 年,基本普及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州农业农村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州林草局配合)
六、开展绿色技术创新行动
(十八)加大绿色技术研发支持力度
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充分发挥创新在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中的核心关键作用,围绕工业绿色化发展需求,加强核心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瞄准能效水效提升、碳减排、温室气体减排、废弃物高质量资源化利用、水气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可再生能源、储能利用与封存等领域前沿科学技术,推动研发关键技术。强化企业绿色技术低碳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在绿色技术领域,努力培育、创建绿色企业技术中心。(州科技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配合)
(十九)推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转化
推进绿色低碳技术成果转化。宣传推广《绿色技术推广目录》,推动各行业技术装备绿色升级。强化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大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支持力度,不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围绕新兴产业、绿色制造等重点领域,促进产学研用融合,加大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的培育打造力度。推进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应用。加大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信贷等绿色金融产品对绿色技术的支持力度。 (州科技局、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生态环境局配合)
七、完善绿色低碳循环的政策支撑
(二十)强化法律法规支撑
加快建立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推动我州完善促进绿色设计、强化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循环经济、严格污染治理、推动绿色产业发展、扩大绿色消费、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的行业政策法规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有效衔接,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和问责力度,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衔接配合。(州司法局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参与)
(二十一)改革价格收费制度
健全绿色收费和价格制度。按照补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污泥无害化处置成本的原则,合理确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完善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农村地区按“一事一议”的原则,确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收费方式和标准。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探索城镇生活垃圾产生者付费制度,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情况,体现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合理核定医疗废物处置定额和收费标准,强化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和医疗机构关于医疗废弃物收费的协商机制。(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按职能分别牵头)
(二十二)大力发展绿色金融
完善绿色金融体系。以促进绿色经济转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完善绿色金融架构机制。支持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支行(网点)等,为绿色信贷提供特色化、专业化的金融服务。落实绿色金融统计监测制度,鼓励绿色债券发展,探索基于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等各类环境权的融资工具。积极参与全国、全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加快上线交易,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结合水资源确权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明确初始水权,实施水权交易。探索用能权交易。(人民银行迪庆中心支行牵头,州银监局、州水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配合)
(二十三)健全绿色标准认证体系
加强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管理。做好有机农产品认证证书和产品统计,推动有机农产品认证证书持续增加。定期发布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及获证产品证书和企业信息。完善认证机构信用监管机制。推动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加强对服务认证、绿色产品认证和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的监管,从严查处相关认证违法行为,及时将失信认证机构名录以及相关失信信息统一归集到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培育一批专业绿色认证机构。推进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州市场监管局牵头)
八、加强组织实施
(二十四)确保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各县(市),州级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和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的艰巨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协同配合,对照职能分工对重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明确目标任务,完善配套措施,在抓落实上投入更大精力,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州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将其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落实,形成工作合力,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重大情况及时向州委、州人民政府请示报告。
(二十五)营造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我州绿色发展的显著成效,宣传绿色发展典型,倡导绿色生活习惯,适时曝光反面典型,为绿色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