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yyy索引号
015285328P/202200295
文  号
迪建发〔2022〕54号
来 源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2-09-09
迪庆州城市更新居住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一2024年)
发布时间:2022-09-09 15:50     浏览次数:5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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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城市更新居住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一2024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市更新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203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质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升级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6号)等文件精神,更加科学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进一步优化空间结构、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加快推进全城镇老旧小区、老旧街区改造、绿美城市建设居住品质提升,促进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云南省城市更新居住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架空线、停车难、城市内涝等热点难点堵点问题,重点围绕城镇老旧小区、老旧街区改造、绿美迪庆-森林城市建设,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突出治理“城市病”,让城市更有品质、更有“温度”、更加宜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坚持以人为本,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尊重规律、尊重群众。注重提升功能,补齐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短板,积极发展养老、托育、家政、物流、便民服务、物业服务、商旅文创绿美城市等新业态,增强城市活力和智慧韧性,提升城市品质,保障和改善民生。

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稳中求进,结合城市发展战略,聚焦难点问题,科学确定城市更新目标,制定行动计划,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政府统筹,市场运作。发挥政府统筹引导作用,研究制定支持政策,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和不动产权人等各方积极性,探索多渠道投融资模式,统筹推进城市更新。

坚守底线,保护优先。坚持底线思维,“留改拆”并举,杜绝大拆大建,严禁随意拆除老建筑、搬迁居民、砍伐大树老树等行为,防止城市更新变形走样。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延续历史文脉和城市特色风貌,彰显城市地域特色、文化特色、民族特色。

点面结合,多元推进。既要全面开展城市更新中重点片区内的街区、小区、厂区等的统一改造,高标准、系统化推进,也要结合城市短板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点状区域进行微更新、微改造添绿补绿。探索“片区推进十点状改造”相结合的多元更新路径,在更新方式和项目规模上,实事求是,宜改则改、宜拆则拆,宜片则片、宜点则点,发挥叠加组合效能。

各方参与,共治共享。坚持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更新理念和社会治理制度,扎实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引导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建立多元平等协商机制,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差异化、个性化的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总体目标

经过努力,实现20222024年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2个、老旧街区3个的目标 实施绿美城市、绿美社区。使城镇综合服务功能日益完善、人居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城市品质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1.改造目标及筹资方式  

实施范围: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动2000年底至2005年建成的基础设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居民积极性高、改造意愿强烈的小区改造,实施成片改造的可适当延伸至2010年底前建成的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小区。

改造目标:至2024年,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开工改造任务,改造内容做到基础类应改尽改、提升类和完善类能改则改。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2个(7866)。

筹资方式: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落实专营单位责任、吸引社会力量出资参与、争取信贷支持、合理分担居民出资责任等多渠道筹集资金。

2.工作重点

结合城市体检工作,全面摸清全城镇老旧小区存量,建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储备库,对照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改造内容,按照“一区一策”“一楼一策”的思路,科学编制规划设计方案;积极完善设施配套,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圈,创建完整居住社区,健全小区长效管理机制。鼓励实施连片改造、整体运营,实现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在确保完成2005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的基础上,实施连片改造的可适当延伸至2010年底前建成的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小区。吸引社会力量全链条参与老旧小区规划、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简化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审批程序,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实施和交付使用。

()老旧街区改造

1.改造目标及筹资方式

实施范围:功能不完善、品质不高、需提升改造的街区,具体改造范围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以及历史建筑相对集中的区域实施更新改造,按相关规定执行。

改造目标:到2024年,开工改造老旧街区3(维西县),基本解决老旧街区卫生环境差、活力不足、功能缺失、设施不足等问题,打造安全有序、设施完善、风貌协调、环境优美的文明街巷,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活力街区

筹资方式:采取银行融资、争取债券资金、社会资本参与、实施主体自筹等方式筹集资金。

2.工作重点

开展老旧街区范围划定和入库工作,全面摸清老旧街区底数。优先改造具有传统风貌和地方人文特色的老旧街区、安全隐患较大,环境“脏乱差”的背街小巷,推行小规模、渐进式的“微更新”改造。培育引入新产业、新业态,顺应多元化、多样化、个性化的产品或服务需求,依托技术创新和应用,从现有产业和领域中衍生叠加出的新环节、新链条、新活动形态,促进城市产业的延续和老旧街区功能置换,激发活力,打造城市亮点。

(三)实施绿美城市建设

1.目标及筹资方式

实施范围:“增绿提质”为主线,围绕“绿美、宜居、特色、韧性”的要求,各县(市)建成区范围实施增绿补绿,着力构建和不断优化城市绿地系统和山水空间格局

目标:全州2022-2024年计划力争全州新增城市园林绿地面积115公顷(香格里拉市45公顷、维西县45公顷、德钦县25公顷)以上,努力实现城市“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指标达到预期目标。

筹资方式:采取银行融资、争取债券资金、社会资本参与、实施主体自筹等方式筹集资金。

2.工作重点

持续推进城市主次干道、林荫道路绿地达标建设,鼓励在道路两侧设置一定宽度的绿地空间,重点打造城市出入口及重要对外通道沿线的绿化景观,在分车带岛头、道路交叉节点、广场绿地等视觉焦点通过布置立体花坛、花境、花带等形式打造能展现区域城市特征的节点绿化景观。积极开展立体空间及城市面山、城郊结合部绿化美化建设工作。实现城市与自然和谐共生、城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城市绿地系统格局日趋优化、城市绿地总量明显提高、公共空间品质大幅提升,积极打造一批绿美城市、绿美社区。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商务、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强化政策协调,建立健全城市更新工作机制、配套政策,合力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州(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更新工作负总责,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分解压实相关部门工作任务及责任;县(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好城市更新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具体可行的行动计划和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挂图作战,强力推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坚持任务项目化

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要求,省级建立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并督促各地将后三年的目标任务对应到具体项目,形成项目清单。指导督促各地强化项目谋划包装,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力争项目达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入库条件。鼓励有条件的项目提前开工建设。

(三)坚持规划设计先行

全面提升城市内部规划布局的合理性,使住宅、商业、办公、文化等不同功能区相互交织、有机结合,让城市更新项目成为城市美的“加分项”。县(市、区)要统筹制定城市更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强化整体性、协调性和系统性,统筹局部与整体、短期与长期,要依据城市体检客观评估城市现状及存在问题,确定工作目标,框定更新范围,划分更新单元,建立更新项目库、明确建设时序,有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更新方案要补齐设施短板,统筹安排更新范围内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基础设施;在充分尊重民意基础上,有条件区域同步开展太阳能提标改造;统筹管网改造,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安全运行和治理水平。

(四)坚持典型引路

认真落实“典型引路法”的要求,坚持示范项目引领,在全筛选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城市更新项目优先实施,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推动全上下形成共建共享共治工作格局。示范项目涵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老旧街区改造、绿美城市建设等类型。积极督促项目按计划落地实施,及时总结各类型项目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科学引导各地有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五)创新实施模式

积极整合各类建设要素,支持项目推进。统筹各年度建设用地指标,用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土地支持政策,优先保障城市更新项目需求。用好用足专项债券政策,积极谋划储备申报符合专项债券发行条件的老旧小区改造等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强化资本金筹集和统筹使用,撬动、吸引银行贷款和社会资本参与,实现多渠道筹资。努力拓展银行信贷、社会资本、债券融资、居民个人出资等参与渠道。支持社会资本通过提供“投融资+设计+改造+运营+物业”全过程一体化系统服务等多种方式参与。引导市场金融机构探索贷款投放和担保新模式,创新信贷金融产品,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资金需求。选择有实力的企业作为城市更新实施主体,积极参与城市更新项目的“投、融、建、管、营”等工作。

(六)鼓励各方参与

充分调动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城市更新的积极性、主动性,探索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城市更新模式,形成政府、企业、基层社区组织、利益相关者或物业所有者(企业、集体、个体等)广泛合作参与城市更新的机制,构建城市有机更新与社区发展治理双线融合机制,进一步提升社区综合治理能力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实现城市的高质量发展。

(七)强化监督指导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定期对各(市)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情况进行工作调度,根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采取工作措施,督促相关地区整改落实,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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