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
重点项目投资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迪政办发〔2022〕2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凝聚抓项目促投资的思想共识,树立“大抓项目和抓大项目”的工作导向,确保圆满完成2022年度全州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以高质量的项目投资工作推动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印发《2022年重点项目投资工作管理办法》。
一、项目开工复工
2020年全州共计划重点建设项目256项,其中:续建117项、新建139项。续建项目必须在3月31日以前完成复工;新建项目必须在4月30日前完成除招投标外的所有前期工作,并按照州投资工作领导小组的时序要求参加每季度集中开工仪式,确保实现“真开工、开真工”。
二、项目建库入统
(一)建立法人库。项目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且未建立项目法人库的行业主管部门,必须在项目开工后次月5日前到属地统计部门建立法人库。
(二)建立项目库。按照《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项目总投资在50000万元及以上新开工项目,每月12日前开工的,必须当月完成建库;每月12日以后开工的,必须在开工后次月12日前完成建库。项目总投资500-50000万元新开工项目,每月15日前开工的,必须当月完成建库;每月15日以后开工的,必须在开工后次月15日前完成建库。
(三)投资入统。项目投资统计实行预报和实报制度。各级各部门在每月25日前完成投资统计预报工作,预报数据报州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联系人:知诗,电话:13618871658,QQ:787422015);数据实报工作按照统计部门的时限要求如实完成上报。同时,按照时序进度要求,在库项目要不折不扣完成每月投资任务并完成投资入统;新开工项目要在建库后次月必须形成投资且完成入统。
三、项目进度排位
2022年1月23日,省委王宁书记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闭幕式上要求:“要旗帜鲜明大抓重大项目建设,对好项目、大项目黏住不放,加强项目调度和要素保障,扭转投资下滑。今后,省委、省政府每个季度举行一次重大项目集中开工仪式,让每个州(市)都比一比、晒一晒,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发展局面”。为全面贯彻落实王宁书记的指示精神,营造比学赶超、以项目论英雄的浓厚氛围,我州2022年重点项目推进工作实行季度排位制度。排位工作实行“百分制”评分,以季度投资完成率、项目开复工率作为评价指标(投资完成率占60%、开复工率占40%),对各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州本级项目直接责任部门分别进行评价排名,排名情况在全州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排名末位的县(市)区和州级部门由州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约谈。约谈后,项目进度仍无改观,直接影响全州项目投资工作的县(市)区和州级部门,将按程序报组织、纪委监委按相关程序处理。
四、投资进度考评
州投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迪庆州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进度考评实施办法》,按月对各县(市)区年度投资计划5000万元以上项目和州本级实施的项目开展投资进度考评工作,对当月评分低于50分的县(市)区和州级直接责任部门亮黄牌1次并在全州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考评结果作为年终目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年度投资计划5000万元以下项目由各县(市)区自行组织考评。
五、强化督促指导
为准确掌握项目进展动态,做到定期对标督导,倒逼项目高效推进,2022年督查工作由州政府办公室和州发展改革委组成专项督查工作组开展督查,督查重点为开复工情况、建库入统情况、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督查情况形成专项督查报告报州人民政府。
迪庆州人民政府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