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22,中共中央1号文件《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探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近年来,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不断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部署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要求集中排查整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等方面问题,健全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筑牢集体资产运营“防火墙”。
二、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迪庆州农业农村局组织起草《迪庆州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三、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强化我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本《办法》对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经济合同的管理作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堵住集体资产和收益流失的漏洞,解决集体经济合同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履约不到位等问题,逐步建立“主体清晰、程序合法、要素齐全、内容规范、执行有序、监管严格”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机制,促进农村资源资产等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保护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经济秩序,促进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
四、基本框架和内容概述
《合同管理办法》包括7个部分,共27条:
第一部分共6条(第1-6条):主要明确制定《合同管理办法》的目的、依据、适用对象等内容;
第二部分共3条(第7-9条):主要明确民主议定的内容;
第三部分共5条(第10-14条):明确关于合同期限的规定及签订合同的具体操作流程;
第四部分共3条(第15-17条):明确合同履行的相关规定;
第五部分共6条(第18-23条):明确合同管理责任及合同备案相关规定;
第六部分共2条(第24—25条):明确合同监管责任及违规处置方式;
第七部分共2条(第26—27条):附则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