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迪庆州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州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迪庆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是重大的民生问题。组织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运行机制,有利于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迅速、有序、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随着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食品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断修订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层面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日益凸显,加之机构改革工作逐步完成,部门整合、职能调整力度空前,形成了全新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格局,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家法律法规修订和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实际,切实提高各县(市)、各有关部门的应急处突能力,及时修订出台《迪庆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非常必要和紧迫的,势在必行。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重申食品经营领域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工作相关要求〉的通知》《云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云南省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规范(试行)》《云南省校园食品安全事件亮牌督办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主要内容
《迪庆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共七部分。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事故分级、适用范围和处置原则。第二部分为组织机构与职责,明确了应急机制的启动及指挥机构的设置、组成、职责分工。第三部分为应急保障,包含信息保障、医疗保障、人员及技术保障、物资与经费保障、社会动员保障和宣教培训。第四部分为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明确了监测预警、 事故报告、事故评估。第五部分为应急响应,明确了先期处置、分级响应、检测分析评估、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信息发布。第六部分为后期处置,明确了善后处置、奖惩、总结。第七部分附则,明确了预案管理与更新、演习演练、预案解释部门和预案实施时间。
四、适用范围
《迪庆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州行政区域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应对工作,指导全州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五、施行时间
《迪庆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6年3月8日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迪庆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迪政办发〔2016〕1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