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yyy索引号
0152851253/202400695
文  号
迪财资〔2024〕38号
来 源
州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4-09-05
《迪庆州州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9-05 15:46     浏览次数: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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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州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办法》政策解读

 

《迪庆州州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报请州人民政府同意并以州财政局名义印发。为便于理解和落实《办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落实国家战略、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重要力量。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以及健全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州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国发〔2024〕2 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实施情况,在征求意见和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国发〔2024〕2号)

三、主要内容解读

《办法》共四章24条,含2个附件。包括总则、收支范围、编报内容与程序及附则。第一章为总则,共4条。明确《办法》制定的依据、适用范围、编制原则及管理职责分工。第二章为收支范围,共4条。明确收支范围、收支编制原则和支出方向。第三章为编报内容与程序,共10条。明确收支编制的具体内容及编制流程。第四章为附则,共6条。明确解释主体及实施日期。附件,共2个。分别为州属企业及州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办法》内容如下:

一是完善预算编报程序。与一般公共预算编制衔接,规范州属企业、监管部门及州级财政部门预算编报流程,理顺涉及单位职能职责。

二是细化预算编报内容。区分州属企业及监管部门,对预算编制内容及报送资料进一步完善和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明确预算编报时间和批复时间。

 

四、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24年9月10日起施行。

 

五、解释权归属

本办法由州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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