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yyy索引号
MB1680968E/202300566
文  号
迪食安办发〔2023〕11号
来 源
州市场监管局
公开日期
2023-08-04
关于《迪庆州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三年行动计划》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8-04 17:30     浏览次数:2855    
字体:[ ]
打印

根据《迪庆州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实施方案》(迪食安委发〔2022〕3号),参照《云南省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三年行动方案》,结合我州实际,制定《迪庆州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于2023年7月21日印发。现就三年行动计划内容解读如下:

一、三年行动计划出台的意义和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的通知》(食安委发〔2022〕7号)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落实,筑牢食品安全底线,特制定本计划。

二、工作目标

围绕“一年全覆盖、两年见实效、三年上台阶”总体目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分担落实机制,推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监管部门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三方贯通协同、责任一体落实,实现在产在营获证主体包保覆盖率100%、五类食品企业总监和安全员配备率100%、包保主体数据归集率100%、包保督导任务完成率100%、督导发现问题整改率100%。

三、工作任务

《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将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纳入州委“清廉迪庆”建设重要内容和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实施“强机制”“优培训”“树标杆”“亮身份”“建载体”“严监管”“重考核”7个专项行动。提出全面实施“两个责任”公示制度,强化智慧赋能,加强对企业、包保干部、监管人员“三个主体”的培训,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选树代表性企业和先进县市,打造落实“两个责任”州级样板,推动责任主体末端发力、实现食品安全终端见效,从根本上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保障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聚焦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以“两个责任”的落地见效推动全州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2.扛牢压实责任,建立完善日常调度、工作提醒、定期通报机制,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工作落实。

3.加强宣传引导。加大落实“两个责任”相关政策和工作成效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社会知晓度和群众参与度,营造浓厚的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氛围。


主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长征大道21号 运维电话:0887-8226712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