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yyy索引号
015285264R/202300376
文  号
来 源
州卫生健康委
公开日期
2021-10-01
《迪庆州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市内公交车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0-01 11:13     浏览次数:2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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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市内公交车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日前,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迪庆州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市内公交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10月1日施行。为了便于交通运输、财政、卫健、公安等相关部门更好理解该办法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就《办法》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

   2019年由于机构改革,老龄工作职责由州民政局划转至州卫健委,部门相关职能职责发生了变化,原实施的《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市内公交车实施办法的通知》(迪政办发〔2014〕114号)已不适用。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体现党和政府及社会对老年人的关怀,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根据《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结合迪庆州实际,制定了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根据《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结合迪庆州实际制定。一是免费乘车对象为具有我州行政区域常住户口或持迪庆居住证、年满60周岁以上的公民。二是免费乘车范围为全州范围内所有城市公交线路。三是免费乘车凭证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持“爱心卡”刷卡乘车。四是“爱心卡”的办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持个人身份证、《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到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指定地点办理“爱心卡”。五是意外伤害保险的购买。老年人在办理“爱心卡”时自愿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六是车费补贴。按照《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州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迪政办发〔2019〕80号),由州级财政承担30%、县(市)级财政承担70%的方式对车费进行全额补贴。七是经费预算。由州交通运输局按照上年度实际支出再增加10%方式进行经费预算。八是《办法》的生效时间定为2021年10月1日。《办法》生效后,将全面按照新的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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