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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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8090030k/202100168
文  号
来 源
州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1-07-20
《迪庆藏族自治州“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7-20 22:17     浏览次数:8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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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9日,迪庆州人民政府印发了《迪庆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迪政办发﹝2021﹞5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现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背景

2015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深改组第14次会议上,明确提出了经济社会发展要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2018年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3号),在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及青海省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工作。 2020年,省政府正式印发《关于加快实施云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云政发〔2020〕29 号),发布了省级“三线一单”成果。为推动成果落地,云南省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项目协调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快推进“三线一单”成果发布实施工作的函》,要求各州市要严格按照省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细化本州市分区管控方案,加快推进“三线一单”成果发布实施,确保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发布工作。

二、制定过程

按照州委州政府工作部署和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要求,州生态环境局会同州发展改革委、州林草局等州级部门和三县(市)人民政府,形成我州“三线一单”优化完善成果。成果充分征求了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相关部门的意见,采纳了各方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并通过省州专家审议审核。为做好我州“三线一单”成果发布和实施工作,州生态环境局围绕“三线一单”优化完善成果起草了《通知》,通过十三届州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同意予以发布实施。

三、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3个部分。总体要求方面明确了坚持保护优先、分类施策、稳中求进的原则,分别提出我州2025年、2035年生态环境保护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方面,从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加快推进成果落地应用,实施动态更新调整四方面进行了明确。保障措施方面,主要从强化组织保障,强化工作保障、强化监督考核、强化宣传培训四个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

四、核心举措

将全州国土空间按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大类划分为24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并提出了分区环境管控要求。其中,划分优先保护单元9个,占全州国土面积的  79.41%;划分重点管控单元12个,占全州国土面积的3.46 %,;划分一般管控单元3个,占全州国土面积的17.13%,构建三线一单数据应用平台,数据集中管理、查询、应用、展示和交换,实行信息共享共用。

五、适用对象

对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普遍适用。

六、意义

《通知》既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加快确定环境质量底线和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具体举措,也是发布、应用“三线一单”成果的重要工作程序,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美丽生态和谐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迪庆,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协同推进迪庆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关键词解释

三线一单: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以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环境管控单元:指集成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空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管控区域,衔接行政边界,划定的环境综合管理单元。

主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长征大道21号 运维电话:0887-822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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