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迪庆州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若干措施》的必要性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我省经济社会运行逐步趋于正常,但全省实体经济仍然面临着供应链受阻、资金链紧张、订单量减少等困难。为了帮助实体经济渡过难关、稳定经济发展基础。2020年4月22日,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疫情期间促实体经济稳增长各项政策措施,全力推动中央、省出台的各项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支持实体经济各项政策措施在我州落地见效。5月下旬,在充分研究解读省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措施及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迪庆州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措施(草稿),6月上旬,以征求意见稿的形式再次向部门征求意见建议。在反复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后,形成《迪庆州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送审稿)》。
二、《若干措施》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充分结合迪庆实际,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突出稳工业,稳消费,实行贷款企业名单制管理,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四个方面提出了13条针对性措施任务.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确保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稳工业。在保持传统工业稳步发展的同时,结合我省开发区优化提升工作的工作,支持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园,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
稳消费。大力发展消费新业态、鼓励发行消费卡(券)两个方面。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费新业态。依托电商平台开展促销,发放电子消费券;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酌情提前发放2020年度未发放的节假日职工福利;采取节假日期间投放燃油电子消费券等措施,撬动社会消费。
实行贷款企业名单制管理。实行针对性授信和多渠道融资,降低融资利率和办理费用,加大贴息补助,降低担保费率,完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突出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突出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提出对承租国有企业、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的市场主体,在减免一个季度房租的基础上,扩展至减免全年房租,并引导龙头商业企业和非国有商品交易场所参照执行。同时,降低用电用气成本,加大税收减免力度,降低用地出让成本,加大就业补助力度,加大清欠工程款力度。
现提请州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并印发执行。
附件:
迪庆州关于印发《迪庆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