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军区关于批转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军区政治部云南省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实施细则》,为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省委、州委议军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在随军家属就业安置上出实招、下功夫,结合迪庆实际,迪庆州人民政府、迪庆军分区牵头研究制定了《迪庆州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做好驻迪部队(含解放军、武装警察)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工作,解决官兵“后院”问题,服务强军事业,助推部队建设和战斗力提升,现将《迪庆州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迪庆州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迪庆军分区
2022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