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府
信息公开及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将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迪庆藏族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相关要求,结合职能职责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涵盖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职责、联系方式、服务承诺、办事指南、经费预决算、权力清单、“三公经费”、住房保障、征地拆迁、重大项目建设以及扶贫信息等信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并作为建章立制的重要内容,加强了对预算决算、公共政策、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内容的公开力度,积极推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等具体要求,形成信息公开与依法行政的良性互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2021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结合领导班子调整的实际和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调整充实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州住建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职责是:全面负责全州住建系统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负责向州政府报告我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负责与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的工作联系,办理答复有关问题咨询及工作请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长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晓燕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叶涛、和梅、赵海鸥三同志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下属各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共14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各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并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我局目标督查考核中。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1年,我局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主体平台,同时结合微信平台、迪庆日报、迪庆电视台以及公示栏、职工大会等多种形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主动公开信息60余条,在完成上级年度信息报送任务的同时,较好地展现了住建系统工作风貌。
(三)政策解读回应情况。根据《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迪政办发〔2015〕49号)的要求,我局制定并下发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度,我局未发布年度政策性相关的文件。故无相关政策解读发布。
2021年8月21日上线“政风行风热线”,对住建部门“十四五”开局之年,有什么新的规划;香格里拉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住建局做了哪些工作;城市内涝、城市污水处理和排污方面有什么措施;我州城镇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情况;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迪庆州供暖工作推进情况;全州停车情况、停车场建设;我州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成绩如何?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的条件需要哪些?怎么申请?2021年我州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和新政策,八个方面的内容、措施进行了政策解读。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21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五)政府信息管理及监督考核。2021年,我局依照《条例》做好全面公开的同时,严格落实信息安全审查工作,对我局下发的文件事先由分管领导审查签字后由办公室审核,2021年在政务公开网站公示的信息均在每份文件的批办签进行标示且均通过保密属性审查,全年未发生敏感信息和保密材料上网公开情况。2021年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行政处罚情况。2021年我局行政处罚案件共涉及7件均为人防重点建设项目,属于维稳信息故未在迪庆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办公室工作量大,人员少,导致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二是一些上级要求公开的内容还未完成做到位;三是公开的渠道和载体还需不断丰富;四是教育培训工作要进一步加强。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22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州政府办公室信息综合室的要求,继续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工作的基本准则,继续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明确公开重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快公开步伐,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平台建设,健全制度保障,强化监督指导,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不断提高行政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保障性住房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围绕建设、分配入住等公众关注的问题,公开相关信息;推进住建系统信息公开,加大农房抗震改造、棚户区改造的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从源头上防范失泄密事件发生。二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不断细化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依申请公开疑难问题的研究,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三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服务功能。加强部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的管理,切实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网上发布工作,及时、准确发布各类信息,对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信息,加强解疑释惑,积极予以回应,做好政策解读。四是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和教育培训工作。结合我局绩效考核工作,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将信息公开报送情况纳入考核。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丰富培训形式,增强培训效果,不断提高局机关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