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职能公开信息表
机构职能

迪庆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为“三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按照《迪庆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章程》履行职责。

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有关农村现代流通经营服务新体系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

(二)在州委、州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研究制定全州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州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

(三)引导、组织农村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发展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和社区综合服务组织。培育龙头企业,组织农民进入流通领域,增加农民收入,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四)实施开放办社。加强供销合作社与社会各部门,农村各种合作经济组织的合作与联合,吸纳各种经济成份的组织和个人加盟供销合作社,拓展供销社发展空间,发挥合作经济组织的优势,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五)协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的关系。向州委、州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和各级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六)组织开展全州供销合作社教育事业。为下级社和广大农民培养合格的合作经济经营管理人才,进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七)履行本行业监督管理职责。参与相关部门对农业生产资料、烟花爆竹、食盐等商品的经营管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指导供销合作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八)承担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任务。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烟花爆竹、食盐等重要商品营销服务体系的建设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参与管理。

(九)代表迪庆州合作经济组织参加省内外各种合作经济组织活动,加强与国际国内合作经济组织的联合、合作与交流。

(十)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直属企事业单位行使出资人的职能。对各县(市)社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十一)承办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职能职责:

(一)综合科(经济发展科)。

承担部门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单位党的建设、干部人事管理、公文处理、档案、保密、机要、督查落实、会务服务、公务用车、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财务和资产管理。负责指导和协调单位对外合作交流事宜。

开展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组织、规划、协调、服务和建设,制定和实施 “培育壮大工程”规划。按照州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委托参与对化肥、农药、农膜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参与全州农业生产资料市场清理整顿和质量监督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本系统的产品质量认证和价格管理。承担农村经济发展趋势分析研究和农村市场的预测预报。

(二)合作指导科。

制定和实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规划,指导、考核和验收各县(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工作。编制和填报“两社一会”报表。总结和交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工作情况。制定和实施乡村信息网络建设规划,为农民社员、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村生产、流通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服务。协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的关系,向州委、州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社员和供销社的意见和诉求,维护广大农民、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及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编制本系统商品流转计划,按照《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要求,指导本系统各项统计工作,督查本系统贯彻执行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情况。承担统计档案资料的整理和保管工作,定期撰写统计分析。全州食用菌产业的规划、组织、引导、协调、服务、发展和管理工作。

(三)社有资产管理中心。

       组织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务、信贷、审计法规和制度的实施。指导本系统抓好财务会计、内部审计工作。行使对控股企业审计和法人离任审计、考核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指导编制和汇总上报本系统财务报表。组织和申报投资项目,并督查实施和报告执行情况。指导社有独资企业、社有控股企业、参股企业加强资金管理、费用管理、财务管理,维护社有资产合法权益。负责经营和管理本级社有资产,督查控股企业的资金使用,指导各县(市)社有资产经营管理,防止社有资产流失,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本系统财会、内审队伍建设。承担机关经费筹集、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填报单位:迪庆藏族自治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办公室电话:0887-8223188
办公地址: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市长征大道21号州政府大院内1号楼1楼1-7
主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长征大道21号 运维电话:0887-822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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