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财政局主要职能
机构职能

迪庆藏族自治州财政局是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牌子。

 迪庆藏族自治州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政、国资、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国资、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迪庆州财政局办公地址: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长征大道34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夏令时:8:30—12:00,14:30—17:30;冬令时:9:0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负责人:和雨;联系方式:0887-8222008;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制定全州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参与研究制定综合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运行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和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拟订和监督执行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和监督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规章制度,参与办理涉及财政、税收、政府债务等方面的涉外事务。

(三)依法管理财政收支。编制全州和州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编制全州和州本级年度财政决算;受州政府委托,向州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州和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承担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督查本级政府及州级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管理国库拨款和州级财政收支、政府性基金和专项资金、州级非税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行政机关和财政供给经费的事业单位银行开户。管理全州财政票据。会同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收费标准。

(四)根据州政府授权,提出地方税收立法计划,参与拟订地方税收法规、规章和实施细则草案及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对全州财政收入影响较大的地方税收临时和特案减免事项提出建议。根据全州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制定全州财政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拟订全州非税收入的法规制度,负责州本级非税收入的征管。

(五)制定州级与各县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合理划分财权与事权。指导和监督县级财政工作,合理调度资金。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

(六)管理和监督包括社会发展资金、经济发展资金等所有对政资金在内的州级公共支出。制定需全州统一规定的支出政策和开支标准。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指导政府采购工作。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七)参与全州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制定全州性的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和监督州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监督社会保障基金的使用。管理州级社会保障基金专户。参与制定住房、国有土地使用制度等改革政策。

(八)拟订和执行财政与企业的分配政策。贯彻并监督执行财务制度。制定全州性的基本建设财务办法。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管工作。

(九)拟订和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政策、改革方案、法规制度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资本金权属界定、产权登记、产权转让、国有股权管理、清产核资、产权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制定国有资本金收益分配政策,监缴州级国有资本金收益。负责资产统计、评价和资料汇总工作。

(十)管理和监督政府性债务,拟订全州政府债务管理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承担外国政府和经济组织贷款的对外谈判和磋商工作。统一管理州政府的国内外债务,研究政府债务状况,拟定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措施。

(十一)管理和指导全州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法规制度,规范会计行为,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指导、管理和监督社会审计工作。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业务培训,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州级部门的会计信息质量,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会计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十三)制定全州财政调研计划和财政教育规划;组织和指导开展全州财政干部培训;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

(十四)负责政府采购计划的立项审查,编制政府采购目录,实施政府采购工作,发布采购信息公告,建立采购信息库;负责全州财政系统局域网络管理及运行安全。

(十五)根据迪庆州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州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监管州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确保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六)指导企业改革和重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建议任免或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须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的约束制度。

(十七)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制度、措施,依法对全州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组织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十八)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安全生产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十九)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二十)负责企业党组织建设,研究探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途径、方式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二十一)配合国家金融管理(监管)部门做好货币政策落实及金融监管工作。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州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金融发展重大问题,及时向州委、州政府提供决策参考。负责建立全州金融工作沟通机制。加强对县(市)金融办系统的业务指导,协调金融机构和重点企业在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指导保险业等非银机构的改革创新和规范管理。

(二十二)负责根据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管理公司等机构的行业监管。负责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综合协调的具体工作,指导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组建行业协会工作,承担由地方政府审批的创新类金融组织的监管职责。负责培育全州企业“新三板”挂牌上市和发行企业债券。配合证券监管部门加强对境内外上市公司的监管,负责协调上市公司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十三)负责指导和推动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集聚区建设。参与推进全州金融协调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牵头推进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二十四)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地方金融秩序;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依授权组织、协调、指导地方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和案件的调查处理;牵头建立完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置体系,协调落实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推进地方金融发展环境建设,建立对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评价机制;负责金融中介机构执业行为信誉评价和管理工作,推动金融法治环境建设,规范民间融资行为;负责协调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承担州处置非法集资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二十五)参与全州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制定,负责牵头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工作”。负责州级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的经费保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改善人才工作和生活条件的政策措施;负责落实并审查人才工作专项经费、提出相关预算方案和实施有关拨付工作。做好对人才工作和生活条件的政策措施;做好对人才工作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二十六)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填报单位:迪庆州财政局
办公室电话:0887-8222008
办公地址: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长征大道34号
科室设置
社会保障科

负责掌握所联系部门(单位)主体业务的基本情况,参与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村危房改造、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体系建设和所联系部门(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负责审核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社会保障政策法规规划的制定工作;承担所联系部门(单位)预算管理、决算批复和相关经费保障及财务监管工作,督促指导归口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组织对相关财政支出进行绩效评价;管理财政安排的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农村危房改造、军转干部解困等专项资金,牵头研究制定补助标准办法和相应的资金管理制度;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研究完善财政医改投入政策,监测分析评估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办公室

综合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做好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文电、文秘、会务、督办、机要、宣传和意识形态、信息、信访、办公自动化、信息化、安全保密、档案、政务服务、印章管理、来信来访、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工会、综治维稳、安全管理、机关后勤等工作。督促局内有关科室及时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拟订全州财政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州级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规范。负责州级财政信息系统、网络、软硬件设备及局机关中心机房财政数据中心、运维中心的运行维护管理。承担局机关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与管理,以及计算机与网络等硬件设备、计算机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等软件平台的选型、采购、运维和技术服务。承担财政信息化建设协调机制的统筹协调组织工作。提供汇总分析一体化系统财政管理数据提取等技术文持。建设和维护州财政局信息公开网站,配合组织相关科室做好网上信息公开工作。统等协调“放管展”改革相关工作。牵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统一管理行政审批工作,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


会计和监督检查科

负责全州会计管理工作,承担财政监督职能。管理全州会计从业人员,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标准、企业、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组织实施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拟订地方性会计法规和会计管理办法。管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和代理记账工作。负责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领军人才,高级会计管理人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作。组织全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负责会计师事务所,会计从业资格证等事项的监管,承担财政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执行情况、财政管理,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局机关内部控制实施情祝进行专项检查,拟订财政监督检查政策和制度,加强和指导全州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财政收支监督,对县(市)财政部门和州直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社团等使用财政资金情况、执行财经纪律情况、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财政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处罚措施建议,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措施建议。


预算科

承担政府预算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年度和中长期财政收支政策、平衡预算措施和加强预算管理的建议。会同相关科室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制定预算管理制度和办法,组织跨年度预算平衡。汇总编制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决算草案,统筹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决算草案报送工作。编制年度州本级预决算草案。起草全州和州本级预决算报告。负责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提出统筹编制州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指导意见。贯彻执行中央、省对我州的财政管理体制,拟定我州财政管理体制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州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研究提出部门预算管理和改革措施,承担州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办理州与中央、省一级州与各县(市)的税收返还、年终上下级财政结算等有关事项。承担中央、省对我州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州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指导县乡财政综合改革和乡镇财政管理以及乡镇财政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负责本级和指导全州的政府及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


债务和绩效管理科

负责拟订完普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承担全州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控制、预算管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控、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州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拟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负责绩效指标建立、绩效目标审核批复和绩效信息公开工作,承担重大政策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州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和地方政府财政运行情况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提出评价结果在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等方面运用的建议,组织指导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研究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应用、管理等工作。


资产管理科

承担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工作,负责州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推进州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承担资产评估管理有关工作。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统计和州属企业财务决算备案工作,建立国有资本金统计信息网络,发布统计信息;审核州属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拟定企业清产核资的政策及制度、办法,组织州属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对州属企业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对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研究制定州属企业国有资产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负责州属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研究州属企业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和经营方案;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拟订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负责考察推荐企业董事人选,指导企业董事会建设。


金融科

承担我州对外合作方面的财政财务管理,负责地方金融监管。拟订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国际金融组织合作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国际多边和双边有关财经合作事项和相关协调、组织工作;参与制定本州贷款管理办法,监督项目单位建立健全财务会计核算制度,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有效;组织实施州外贷款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承担我州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负责政策性金融资金的预算审核和年度预算执行,负责国有金融企业的资产和财务监督;负责州级地方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审核管理、规范职务消费、股权激励和地方金融企业年金制度,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负责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工作;协调国库科负责国库统管银行账户的管理工作;承担中国清洁机制发展基金(CDM)贷款管理工作;制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制度、融资支持政策和操作指引等;研究制定全州救助金管理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州级救助基金规模和方案;监督检查全州救助基金的筹集、垫付、追偿、核销情况;负责对州级和州本级救助基金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承担州救助基金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工作。管理全州商贸流通和工业产业财务,参与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管理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和发展资金。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配合银行业监管部门开展金融行业监管工作,督促落实地方金融业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承担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推进资本管理公司、融资登记公司、股权基金管理公司审核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保险业等非银机构的改革创新工作;负责企业上市、“新三板”挂牌和债券发行工作;规范民间融资行为;负责全州金融、保险机构目标任务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制定全州金融发展规划,拟定和落实激励机制和措施;建立人行迪庆中心支行、迪庆银保监分局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与合作交流机制;负责协调金融机构和重点项目、重点产业及中小企业的项目融资。


国库科

承担预算执行和分析预测工作。负责拟订并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监督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实施财政总会计及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实施州级财政国库资金、专户资金的会计核算。管理州级国库资金,负责州对下财政性资金的审核、拨付和调度。开展州级国库现金管理。承担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兑付工作。管理州级财政资金专户。审核和备案全州各级财政专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事项,对州级预算单位银行放型账户实行审批和备案;负责州级财政总会计核算,编审上报财政总决舞和部门决算,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井公开相关信息;负责州级预算单位财政工资统发工作;组织实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指导下级财政税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的推进,协调财税库银联网。


经济建设科

归口管理基本建设、粮油储备等财政财务工作。负责联系单位(部门)的经费保障和财务监管;参与所联系单位和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负责所联系部门(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审、批复、调整,分析并督促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批部门决算报表,督促指导归口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参与制定政府投资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参与投资形势分析,提出州级基本建设投资规模、优化结构的政策建议,管理和分配州级基建投资专项资金,汇总审核上报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负责政府投资财政财务管理,及相关行业的财政政策;参与研究应急体系建设,负责提出州级财政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的政策措施和资金安排建议,负责管理并分配灾后恢复重建等专项资金;研究制定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交通、重大水利建设等财政政策;参与粮食等重要商品物资市场调控,管理全州粮食风险基金、粮油储备补贴等财政资金。


行政政法科

归口管理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公检法部门预决算。负责联系单位(部门)的经费保障和财务监管;参与所联系单位和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负责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政财务制度,拟订会议费、差旅费、出国(境)费、境内外培训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拟订公务用车政策及相关制度;拟订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制度,参与会议定点场所的政府采购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旅游发展资金等专项资金预算管理,负责管理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经费等专项资金;负责有关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下达,拟定相关转移支付资佥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拟定政法经费保障政策制度和开支标准;参与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政法转移支付等政法国防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参与全州执法执勤用车编制及配备使用管理,负责办理驻迪军队、武警部队有关经费事项。承担所联系部门(单位)决算批复工作和相关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指导归口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


科教文化科

归口管理教育、科技、文化等部门的部门预算。负责联系单位(部门)的经费保障和财务监管;参与所联系单位和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研究提出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基础工作,参与研究事业单位改革与优化事业支出结构问题;承担《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有关行业财务制度的监管工作;承担所联系部门(单位)预算管理工作,承担所联系部门(单位)决算批复工作和相关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指导归口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组织对相关财政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承担科技资金协调机制的综合统筹工作;负责教育、科技、文化事业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政府采购管理科

专职管理州级政府采购政策和程序,拟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拟订政府采购政策及相关制度、办法;审核州级政府采购预算,监督政府采购程序合法性;审批州级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等相关事项,备案政府采购信息并依法进行信息公开;受理州级政府采购投诉事项;考核州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办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注册、登记;接受州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工作,管理政府采购网站,承担网站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全州政府采购活动,负责对县市政府采购工作的业务指导,受理和处理州级政府采购投诉事项。


农业农村和资源环境科

归口管理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等行业.部门。负责联系单位(部门)的预算编审、批复、调整和经费保障、财务监管,督促指导归口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分析并督促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参与所联系单位和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负责制定财政支农政策,管理州级农业产业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和分配相关领域财政支农转移支付和政府性基金,拟(修)订资金管理制度和办法,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监督管理;负责管理财政支农补贴、支持农业等专项资金;负责农民补贴“一折通”平台的综合管;研究拟订支持全州小型农田水利、扶贫开发、库区移民的财政政策,监管相关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分配。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协调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和生态文明、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的财政政策制度;研究制定支持国土、新能源建设等财政政策。


综合科

统筹承担财政改革与发展、非税收入管理、税政、法规以及其它综合性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政策性课题研究,编制财政发展规划。研究拟订涉及财政改革与发展的收入分配、国有资源管理、住房改革、彩票管理、事业单位改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承担深化财税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制定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政策。研究拟订全州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总体方案和政策措施,开展国家机关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和政策,组织协调州级部门政府的购买服务改革。研究制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负责分配州级行政事业单位佳房改革预算资金和上级财政下达的城镇住房保障资金。研究拟订推进财源建设政策。编制彩票公益金年度收支预算和决算。负责贯彻落实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政策和实施办法,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全州财政票据。负责州本级非税收入的预算管理、征收管理、考核奖惩。监督稽查及信息化管理工作以及非税收入征管业务月度、季度预算执行分析的汇总整理和上报。负责研究拟订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等政策、制度及实施办法。编制财政票据领购计划,负责财政票据的审验和监销。承担税收政策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地方税收政策,审核重大税收减免事项,组织开展税收法律、政策执行情况、重点税源调研,管理税收优惠政策。负责拟订全州财政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涉法文书进行合法性审查有关工作。负责机关行政执法监督、依法行政评议考核、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参与承办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


国企党建综合科

承担州属企业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督促检查企业信访案件处理工作;负责指导企业的统战工作;负责对企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州委、州政府的有关指示、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主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长征大道21号 运维电话:0887-822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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