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州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迪庆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州实际,现将《迪庆州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对纳入本目录清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对应的责任部门应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目录清单》公布之后,遇有需要调整的事项,在调整后及时公布,并执行决策程序。
本目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迪庆州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同时废止。
附件:迪庆州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9日
(联系电话:8223906 州政府办公室法规科)
附件
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单位: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3年9月19日
序号 | 名称 | 依据 | 承办部门 | 完成 时限 | 拟发布 形式 | 初步论证说明 | 备注 |
1 | 香格里拉市桑那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调整) | 水污染防治法 |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 2023年12月31日 | 由省人民政府或委托省级相关部门批复后公开发布文本内容 | 划定成果已上报至迪庆州人民政府审查 | 具体承办部门: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 |
2 | 香格里拉市毕桑谷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 | 水污染防治法 |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 2023年12月31日 | 由省人民政府或委托省级相关部门批复后公开发布文本内容 | 划定成果已上报至迪庆州人民政府审查 | 具体承办部门: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 |
3 | 香格里拉市建塘镇撤镇设街道 | 1.省政府迪庆现场办公会“优化行政区划,支撑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要求;2.《行政区划管理条例》;3.《行政区划管理实施办法》;4.《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 2-4年 | 由省人民政府或委托省级相关部门批复后公开发布文本内容 | 待市委市政府确定撤镇设街道方案后推进工作。 | 具体承办部门:香格里拉市民政局 |
4 | 香格里拉市金龙、仓房历史文化街区申报 | 香格里拉市金龙、仓房历史文化街区规划文本 |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 2023年12月31日 | 上报省相关部门审批后在政府公开平台公开规划文本 | 已通过专家评审现需要召开听证会 | 具体承办部门:香格里拉历史文化名城指挥部 |
5 | 香格里拉市康思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 | 水污染防治法 |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 2024年12月31日 | 由省人民政府或委托省级相关部门批复后公开发布文本内容 | 划定成果已上报至迪庆州人民政府审查,2023年拟争取资金30万元,启动划定工作。 | 具体承办部门: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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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香格里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 |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 2023年12月31日 | 上报省政府批复后,在香格里拉市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 已形成初步成果,正在开展各部门征求意见。 | 具体承办部门: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 |
7 | 香格里拉市园、林、草地分等定级及基准地价制定工作 |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园、林、草地分等定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22〕368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22〕523号) |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 2023年12月31日 | 逐级上报省厅验收后,待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在香格里拉市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 正在开展启动工作 | 具体承办部门: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 |
8 | 德钦县燕门乡 撤乡设镇 | 1.省政府迪庆现场办公会优化行政 区划,支撑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要求;2.《行政区划管理条例》; 3.《行政区划管理实施办法》; 4.《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 德钦县人民 政府 | 2--3 年
| 由省人民政府或委托省级相关部门批复后公开发布文本内容 | 聘请第三方出具《德钦县燕门乡撤销燕门乡设立燕门镇可行性报告》 | 具体承办部门:燕门乡人民政府 |
9 |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国士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迪政发〔2019〕86号)》;《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迪政办发〔2019〕93号)》。 | 维西县人民 政府 | 2023年9月30日前 | 上报州人民政府研究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 正在开展相关工作 | |
10 |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第三十六条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提出划定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 维西县人民 政府 | 2023年12月31日前 | 上报州人民政府研究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 按照云南省水源地保护攻坚战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核查结果要求,维西县根据《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重新编制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 | 具体承办部门:迪庆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 |
11 | 白济汛乡行政区划 调整相关事宜 |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4号令)、《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民政部令第6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迪庆藏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 维西县人民 政府 | 2023年12月31日前 | 上报州人民政府研究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 正在开展启动工作 | 具体承办部门:白济汛乡人民政府、维西县民政局 |
12 | 《迪庆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土地管理法》《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 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3年12月31日 | 省人民政府审批、迪庆州人民政府发布 | 已形成《迪庆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