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5328P/201800049
文  号
来 源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18-11-12
迪庆州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协调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 2018年11月7日会议纪要 第8期
发布时间:2018-11-12 09:39     浏览次数: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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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纪要

第8期迪庆州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协调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 2018年11月7日

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工作领导小组

审核会议

2018年11月7日下午,迪庆州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领导小组会议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大会议室召开,州住建局、州总工会、州公安局、州住建局保障房管理中心以及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成员单位出席了会议。会议对新报名入住的47户进行了审核,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通过迪庆州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努力,出台了《迪庆州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迪庆州城镇廉租住房分配和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按省厅文件要求迪庆州本级公租房分配进行了“降标扩面”、“优抚对象”优先等措施,扩大了保障范围、降低了准入门槛,解决了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和租户住房需求问题,为全州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领导小组听取了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的工作汇报后,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讨论。

会议决定,一是通过对新报名入住的47户申请人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同意通过审查,按相应条件实行配租;二是州本级公租房由于城乡规划调整,位置偏远、生活设施不配套等客观因素的存在,出现需求不足的情况,对于拥有生产生活工具的普通车辆租户,纳入配租范围内。

会议强调,进一步降标扩面,提高入住率,充分发挥公共资源最大效益,减少空置,结合我州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进行适当放宽,简化程序,采取即租即住、短期租住、楼层差价租金等措施,及时解决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和租户的住所问题;同时,对入住户的房产和车辆进行入住前查核,按期公示;要求报名人数达到一定数量后再召开审核会议;并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广泛知晓,及时完成符合条件申请群体分配入住工作,使有住房需求的群体及时享受到这项惠民、利民的政策,避免国有资产闲置浪费;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出席:苏 英 包雪梅 牛晓坤 肖花

瞿冬梅 益西江楚 刘晓容 韦志合

张云香

迪庆州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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