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2024年吸补 第4号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7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稳定就业促发展惠民生20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8号)文件规定,对吸纳我省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员除外),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6个月(含)以上的经营主体、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按照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经营主体、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我省县级以下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的中小微企业,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经审核,香格里拉大酒店(迪庆)有限公司符合相关政策,给予补贴,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11月15日17时前)向迪庆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请社会各界监督,在公示期间内如无异议,将按此支付补贴给以上企业。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1日-11月15日
监督电话:0887-8222706
联系人: 卫 泽 谢卫彩
迪庆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