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7〕31号),下达迪庆州的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为:截止到2020年,全州重点工程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水污染物的减排量为0吨,截止到2020年减排比例为0%(即在“十三五”期间,全州需自行消化新增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
迪庆州2020年初步核算,化学需氧量(COD)总排放量5260.24吨,氨氮(NH3-N)总排放量301.45吨;2015年迪庆州化学需氧量(COD)总排放量5610吨,氨氮(NH3-N)总排放量328吨,与2015年相比,2020年化学需氧量(COD)减排比例为6.23%,氨氮(NH3-N)减排比例为8.09%,“十三五”期间累计重点工程减排量化学需氧量(COD)为494.19吨,氨氮为50.92吨。完成云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中水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