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到德钦县羊拉矿山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
及生态修复工程验收
3月21日早上迪庆州生态环境局、省级专家和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德钦分局等一行组成的验收小组7人到德钦县羊拉矿山对《德钦县羊拉矿山重金属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进行初验,验收以查阅资料、实地踏勘和召开会议方式进行。

《德钦县羊拉矿山重金属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总投资为7562.01万元。其中企业自筹解决5562.01万元,中央环保专项资金解决2000万元,主要工程建设项目为开展采矿废渣处置场治理及生态修复、露天采场治理及生态修复、尾矿回水设施增设和尾矿填充等工程。

3月21日下午,验收小组一行到达德钦县羊拉矿山,对露天采矿部分和尾矿填充等内容进行实地检查,项目基本严格按照《德钦县羊拉矿山重金属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开工建设。

3月22日上午,验收小组、迪庆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21人在迪庆矿业羊拉矿山办公楼内召开项目验收会议,验收小组专家表示,项目基本按照《德钦县羊拉矿山重金属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建设,各项资料基本齐全,基本达到初验的条件,但是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采矿废渣处置场治理及生态修复、露天采场治理及生态修复绿化成效不明显,裸露较为突出,部分陡坡处需要设置挡渣墙,稳固边坡工作需待加强,要加强平时的安全风险监测、监控和巡查力度,强化管理,防治水土流失,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最后,验收小组原则上同意该项目通过初步验收,要求迪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验收小组提出的要求及时进行拿出整改方案,开展好问题整改工作,规范整理材料,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要求做好财务管理,并加强完成审计工作,做好迎接省级终验的准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