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38090030k/202400507
文  号
来 源
州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4-06-27
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依法注销排污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7 16:42     浏览次数:5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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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环发〔2024〕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排污单位需要继续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于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审批部门提出申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条第一款,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核发环保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注销手续,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告”。

现对益兴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和维西龙转湾砂场到期有效期届满未延续(见附件)排污许可证予以注销,原排污许可证自动作废,相关信息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清单

 

迪庆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27日       


附件: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期未延续清单

排污单位名称

所在县(市)

排污许可证号

有效期限

益兴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

91533423568835959G001Q

2020-12-31至2023-12-30

维西龙转湾砂场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

92533423MA6NDKCT89001U

2020-12-08车

202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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