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110kV燕门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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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110kV燕门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 | 云南 省 迪庆藏族自治 州德钦县燕门乡 |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迪庆供电局 |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位于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境内。(1)110kV燕门变电站新建工程,拟建110kV燕门变电站位于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燕门乡拖拉村。(2)110kV春茨升线改接至燕门变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起自拟建110kV燕门变电站,止于110kV春茨升线146#塔附近(小号侧)的线路改接点;同时拆除110kV春茨升线146#~153#塔间线路及杆塔;新建及拆除线路全线均位于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燕门乡境内。(3)新建110kVπ接永芝河电站至220kV倮马河变I、II回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起自拟建110kV燕门变电站,止于拟建110kV永芝河二级电站至倮马河线路π接点;线路全线位于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燕门乡境内。本项目总投资约715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01%。 | 一、施工期环保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①杆塔定位时,尽量选择荒地,减少对农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塔基定位应避开动物巢穴和主要觅食区域。合理规划施工季节和时间,尽量避让动物的繁殖期、迁徙期。 ②建议线路塔基因地制宜,多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改良型基础、紧凑型设计,尽量少占土地、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及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③合理规划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动植物造成碾压和破坏。 (2)减缓措施 ①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场地,临时占地宜选择植被稀疏地带,减少占地面积和占地造成的植被破坏。 ②施工占用耕地和林地时,应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单独堆存并做好覆盖、拦挡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项目区植被恢复或耕作区域表层覆土。 ③严格控制塔基周围的材料堆场范围,尽量在塔基占地范围内进行施工活动;牵张场选址应尽量避让植被密集区,尽量选择线路沿线空地布置,减少植被破坏,并可采用钢板铺垫,减少倾轧。 ④施工临时道路应尽可能利用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新建道路应严格控制道路宽度,以减少临时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⑤对于塔基周围的临时堆土区和材料堆场应采用彩条布铺衬,临时堆土四周采取拦挡措施,堆土表面采用苫布进行覆盖。 ⑥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3)恢复与补偿措施 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进行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除复耕外对于土地条件较好的临时占地区域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植被自然更新,对确需进入人工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选择当地的乡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 (4)管理措施 ①积极进行环保宣传,严格管理监督。建议施工前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印发环境保护手册,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格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 ②在施工设计文件中应说明施工期需注意的环保问题,如对沿线树木砍伐,野生动植物保护、植被恢复等情况均应按设计和环评文件执行;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 ③施工期严格划定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禁止破坏植被和捕猎野生动物的情况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要及时报告当地林业部门。 通过采取以上生态保护措施,可最大限度的保护好项目区域的生态环境。 2声环境保护措施 (1)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并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管理。 (2)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并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栏或围墙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 (3)燕门变电站东北侧围挡应设置在施工区域上方山坡,变电站东北侧护坡应避免使用高噪声设备进行施工。 (4)施工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减缓行驶速度,减少鸣笛。 (5)禁止夜间高噪声施工。施工单位夜间应禁止产生高噪声污染的施工内容,避免使用推土机、挖土机等高噪声设备。 (6)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从源强上控制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在采取依法限制产生噪声的夜间作业等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后,本项目在施工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的影响能满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并且施工结束后施工噪声影响即可消失。 3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1)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 (2)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3)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4)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场内道路、堆场及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5)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可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物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至指定消纳场处理。 (3)新建变电站开挖产生的弃土弃渣清运至指定的消纳场所处理;架空线路基础开挖产生的余土在各塔基占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实、综合利用;变电站和塔基施工剥离表土按规范要求集中堆放,施工完毕后用于复垦或植被恢复。 (4)在林地、草地和农田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 (5)本项目拆除的导地线、拉线、绝缘子、金具、铁塔等,由迪庆供电局物资部门统一回收处置,安置于物资仓库;拆除的铁塔,其地上部分应全部拆除,并采取覆土或其他方式进行生态恢复,拆除产生的混凝土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在采取以上环保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5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变电站施工前修建临时沉砂池,生产废水通过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及喷淋。 (2)施工场地料场四周应修建截水排水沟,并在出口设置沉砂池和拦砂网,将含泥沙的雨水、泥浆经沉砂池沉淀后优先考虑回用于施工路段路面洒水、机械和车辆清洗等,其余部分通过拦砂网排放至周边沟渠。 (3)变电站施工前修建临时化粪池,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处理;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设施处理。 对跨越水体还需采取如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1)合理选择架线位置,采取一档跨越,不在水中立塔,塔基位置应尽可能远离河岸,减少塔基对河流的影响。 (2)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禁止在水体冲洗贮油类车辆,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废水、垃圾等。 (3)邻近河流的塔基施工时,施工人员不得在靠近水域附近搭建临时施工生活设施,严禁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排入水体,影响水体水质,施工场地尽可能远离河流。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有效地防治施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的污染,加之施工活动周期较短,因此不会导致施工场地周围水环境的污染。 6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将变电站内电气设备接地,用截面较大的主筋进行连接;同时辅以增加接地极的数量,增加接地金属网的截面等,以经济有效地降低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2)在初步设计及施工阶段,进一步优化线路路径,对沿线居民点进行合理避让。 (3)线路需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设计高度进行设计。 (4)本项目新建110kV线路经过非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得低于6.0m;经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得低于7.0m。 (5)本项目新建110kV线路在跨越建筑物时,下相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5.0m。 (6)输电线路穿越非居民区时,在工频电场强度大于4000V/m且小于10kV/m的耕地、园地等公众容易到达的场所区域内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有效地减小电磁环境的影响。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燕门变电站事故油池有效容积需按不小于最大单台主变100%油量设计,有效降低变电站事故油外泄的风险。 (2)变电站事故油池及集油坑应采用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池体采用抗渗等级不低于P6的混凝土浇筑,并分别在其下方基础层铺设防渗层,防渗层为至少1m厚的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防渗效果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中的相关要求。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变电站事故油外泄的风险。 8对生态保护红线的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施工区域严禁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2)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堆料场及施工生活区。 (3)进一步优化施工车辆行驶路线,施工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划路线行驶,禁止驶入项目附近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4)施工结束后对变电站站址周边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并加强后期养护和维护。 (5)项目施工现场设立关于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警示牌,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行为。 (6)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施工人员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 通过采取以上生态保护措施,可最大限度的保护好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生态环境。 二、运行期环保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强化对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禁止滥采滥伐和捕猎野生动物,避免因此导致的沿线自然植被破坏和野生动物的影响; (2)定期对变电站及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 2声环境保护措施 (1)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主变压器1m处声源等效声压级控制在60dB(A)以内。 (2)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主变等运行良好。 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变电站厂界噪声排放及环境敏感目标处声环境质量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变电站值守及运维检修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定期清理。 (2)线路运维人员定期巡线过程中,应避免在沿线水体附近随意丢弃废弃物和排放生活污水,防止对水质产生影响。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变电站值守及运维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定点收集后统一清运处理。 (2)变电站后续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旧铅酸蓄电池不暂存,及时交由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3)在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或检修时,可能有变压器油排入事故油池,事故油经收集后回收处理利用;不能回收的要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4)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等相关技术规范,落实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包括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是可控的。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要求运维人员加强对事故油池及其排导系统进行定期巡查和维护,做好运行期间的管理工作;定期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 (2)变电工程事故或检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变压器油经事故集油池收集后回收处理利用。不能回收的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同时该单位要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按照规定制作标志标识。 (3)针对变电站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变电站事故油外泄的风险,本项目运营期环境风险是可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