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11月23日香格里拉市金江二级公路(春独至拉玛洛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香格里拉市金江二级公路(春独至拉玛洛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3日-2021年11月29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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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香格里拉市金江二级公路(春独至拉玛洛段)改扩建工程 | 香格里拉市五境乡、上江乡、金江镇 | 香格里拉市交通运输局 | 北京中环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路线起于五境乡春独村,接香维线K62+600段,路线沿金沙江东岸由北向南布设,经五境乡、上江乡、金江镇三个乡镇的30余个村庄,终点止于拉玛洛村,与香格里拉市金江二级公路(松园桥至拉玛洛段)改扩建的设计终点K15+915相接,全长107.236km。全线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60km/h,路基宽度8.5m/10m/15m。全线共设大桥2036米/11 座、中桥798.1米/14座,小桥66.12m/3座;排水涵7463米/350道。隧道490m/1座,士旺隧道。共设置平面交口188处,服务驿站10处,公交车停靠站40处。项目全线拟设弃渣场9处,取土场10处,施工场地8处,临时堆土(渣)场20处,不设砂石料场。工程总投资297090.08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含水保投资)38174.13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2.85%。 | 一、施工期环保措施 (一)生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影响避让措施。 1)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进行地表植被的清理工作。 2)严格控制路基开挖、隧道洞口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 3)工程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设计规定的弃渣场进行弃土作业,不得随意扩大弃土范围及破坏周围农田、植被。弃渣场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4)施工期临时设施预制场、拌和场、沥青搅拌站和建材堆放场等临时用地尽量选择在公路征地范围内(如服务驿站),施工营地尽可能地租用当地民房或公共房屋,可租用工地附近的民房,但距离居民点较远的标段,则在施工临时用地范围内自建工棚,以减少临时性用地,避免随处搭建占用耕地和破坏地表植被。同时严格控制各类临时工程用地的数量,其面积不应大于设计给定的面积,禁止随意的超标占地。 5)对于巴洛村附近K104+700的滇榄仁Terminalia franchetii名木古树主要采取挂牌保护的措施,并在四周设置围栏加以重点保护,避免应施工生产生活对植物造成损伤及砍伐。 6)在工程量增加不大的情况下,应优先选择能够最大限度节约土地、保护耕地的方案,要充分利用荒山、荒坡地、废弃地、劣质地;要重视环境保护,不破坏原有自然生态,与周围环境、景观相协调。 7)施工场地、预制场、拌和站以及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设施严禁占用生态公益林; 8)生态公益林路段划定明显的征地范围,加强路基清表作业控制,严禁跨越红线施工; 9)在占用生态公益林路段施工时,尽可能调整线路则避开公益林区。 10)优选施工时间,避免在野生动物活动、繁殖和觅食的高峰时段,进行爆破、打桩等高噪声作业对野生动物的惊扰。野生鸟类、兽类大多是晨、昏或夜间外出觅食,正午是鸟类休息时间。为减少工程施工爆破、打桩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爆破方式、数量、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和正午开山施炮等。 11)工程爆破作业尽量安排在昼间,避免夜间爆破对野生动物栖息产生影响。爆破尽量采用先进的小剂量、低威力、低爆速炸药和微差爆破技术等爆破工艺进行作业,减少爆破作业施工对周围野生动物的影响。 12)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洞口开挖作业面,避免超挖,洞口下方先实施拦挡工程后方可进行施工,以避免开挖土石方顺坡滑溜而破坏植被和土壤; 13)加强各隧道施工中涌水的监控,边开挖边支护,避免发生隧道涌水而导致岩溶水疏干事件的发生。 14)施工便道采用沿线简易乡村道路,施工期间不新增施工便道。 15)施工场地应避免设在耕地集中区内,禁止从中间穿越,严禁各类临时工程占用基本农田。 (2)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公路穿越林地路段,各施工单位应加强防火知识教育,防止人为原因导致森林火灾的发生。同时优化跨越自然植被长势较好区域的桥梁设计,尽量增加跨径,减少桥墩设置,优化调整桥墩位置,尽量避让长势较好的自然植被。 2)路基施工、弃渣场和取土场应尽可能保护表层有肥力的土壤,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以便于后期绿化和土地复垦用。 3)及时处理固体废物如粪便、生活垃圾等,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影响。 4)砂石料均采取外购方式。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注意选择有开采手续的合法砂石料场供应商,并在砂石料购买合同中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外购砂石料场的选址应尽量选择位于路线200m以外,以减少砂石料场对生态和公路路域景观造成的影响。 5)在林区施工应优化施工方案,抓紧施工进度,尽量缩短在林区内的施工作业时间,尽量减少爆破作业,减少对野生动物的惊扰。 6)加强生态保护宣传,制定奖惩措施,激发承包商和施工人员自觉参与生态保护。开工前,在工地及周边设立爱护野生动物和自然植被的宣传牌,并对承包商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施工人员进场后,立即进行生态保护教育。 7)加强隧道和桥梁基础出渣管理与控制,坚持“先挡后弃”的原则,严禁直接向沿线沟道乱弃,尽量将隧道出渣用于路基填筑或用作排水、防护以及路面工程所需的砂石骨料; 8)路线经过优良耕地路段,应尽量收缩路基边坡,以减少占用耕地,对于坡面工程应及时采取工程或植物措施加以防护以减少水土流失现象发生。 9)加强生态公益林路段施工人员防火知识教育,防止人为原因导致森林火灾的发生。 10)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特别是国家保护动物。 施工期如遇到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或易危动物,9种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鸟类:雀鹰、松雀鹰 、普通鵟、黑鸢、红隼 、白腹锦鸡 、楔尾绿鸠、大绯胸鹦鹉 、灰林鸮等,1种国家II级重点保护哺乳动物:豹猫,对上述种类须注意依法加以保护,避免伤害到从周围地区偶尔进入建设区的各级、各类保护物种;如遇到野生动物受到意外伤害,应立即与林业局野保部门联系,由专业人员处理。 (3)生态环境影响补偿措施 1)施工过程中,禁止引入外来入侵植物,在项目区进行植被恢复时,使用当地乡土树种进行植被恢复,禁止引入外来入侵植物,有效控制紫茎泽兰Eupatorium adenophora等外来入侵植物的进一步扩散和蔓延。根据适地适树、原生性、特有性、观赏性等原则,应该采用有观赏价值及经济价值的当地特有的乡土植物,尤其是那些被项目建设破坏的重要物种。第一,可以恢复和增加当地植物多样性;第二,可以使植被恢复和绿化具有地方特色;第三,就地取材,可以降低绿化成本;第四,选择有一定经济价值的乡土植物,可以增加一定的经济收入。植被恢复中建议将要受到工程影响的当地原生的重要用材树种和森林群落中的关键树种种植存在于各地评价区。 2)凡因公路施工破坏植被而裸露的土地(包括路界内外)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利用,恢复植被或造田还耕。 3)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复垦”法规,在施工结束时对各类临时用地及时复垦,对于有进场耕作条件的土地尽量复耕利用,无条件的则种植乔灌草进行植被恢复。其中:① 预制场、拌和站以及施工场地等施工临时场地首先应对施工固体废弃物进行清理并运至邻近弃渣场进行处置,然后再按要求回覆表土及采取恢复植被或复耕措施。 ②弃渣场施工中应注意土石分离,尽量将弃石、弃渣置于弃渣场底部,土方填于弃渣场表面。 (二)环境空气影响减缓措施 (1)施工现场、料场及主要施工便道应适时洒水降尘,防止尘土污染环境; (2)强物料堆存及运输管理。在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建筑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和块状建筑材料,应采取“粉状入仓、块状入棚”的原则,采取封闭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等建筑材料,物料落料点应采取湿法除尘、收尘等措施;运输物料、渣土的车辆应采用密闭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 (3)拆迁降尘措施。拆迁民房时,在拆迁区应当对被拆除的房屋进行洒水或者喷淋降尘,以缓解尘土飞扬现象;建筑和拆迁施工现场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 (4)合理布置沥青搅拌、混合料拌和场站。沥青搅拌场站距村庄、学校、医院及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不小于300米,混合料拌和站距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不小于200米,并应设置在当地施工季节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5)加强运输石灰、土等散体物质车辆管理,采用加盖蓬布或将物料洒水等防护措施;散装水泥运输均采用罐装,避免运输材料的沿途洒漏。 (6)对灰土及沥青集中拌和站施工人员采取发放口罩、风镜等防护措施,并实行轮班制,缩短操作人员与沥青烟的接触时间。 (7)隧道施工时,尽量采用可降尘的施工机械(如湿式凿岩机);采用先进的降尘施工工艺(如湿喷法喷射混凝土、水封爆破、水炮泥封堵炮眼、高压射流、水雾降尘等)。 (8)隧道施工过程中,应对距隧道口较近的士旺村的相关道路及区域采用现场洒水、指派专人负责的方法进行监督管理,以避免粉尘污染。 (9)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公示牌,公示牌内容包括: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防尘措施、扬尘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 (10)加强驿站等构筑物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施工场地应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及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11)拌和站选址指导性意见: ①全线应集中设置拌和站; ②拌和站应设置在开阔空旷的地方,拌和站设置在学校、城乡居民区和有特殊要求的地区的下风向,且距离不宜小于300m,减少拌和站对环境敏感点的粉尘和噪声污染; ③大型拌和站(预制场)应配有除尘装置。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 (1) 桥梁基础施工时,应将开挖出的渣土或钻孔桩挖出的渣土运出河流范围外堆放,设置必要的拦挡措施,坚持先挡后弃原则,严禁向河流弃渣;施工完毕后,要清理好施工现场,以防施工废料等建筑垃圾随雨水流入沿线河流中。 (2) 对靠近金沙江及附近河流的路段必须设置编制土袋或修建挡渣墙对废渣进行有效拦挡,并加强施工管理,严禁废土石方倒入河流,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沿江跨河路段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应及时外运,同时含有害物质的建材不得堆放在河流等水体附近,对于砂石料堆放点应设蓬盖,暴雨时设土工布围栏,防止被雨水冲刷进入水体; (3) 预制场、拌和站以及物料堆场等临时工程设施远离地表水体,场区设置沉淀池,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用作混凝土拌合用水、施工场地洒水或林灌,沉淀池定期进行清理,沉淀物运至弃渣场进行处置。 (4)加强钻孔灌注桩基础施工中水泥混凝土灌注作业过程的监控,对溢出的水泥混凝土应收集并运至弃渣场堆放。钻孔灌注桩基础施工中的泥浆应循环使用,严禁将废泥浆直接向水体中排放,应运至弃渣场堆放,并采取防护措施。 (5)尽量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以有效地减少跑、冒、滴、漏的数量及机械维修次数,从而减少含油污水的产生量;对围堰中的油污水应集中收集运至岸边沉淀池进行处理,严禁直接排放。 (6)隧道施工废水和隧道涌水应设置沉淀池处理后方可排放,禁止直接向水体排放。 (7)桥涵施工前布设临时便桥、便涵,以保证原有水系畅通;施工完毕后对临时便桥、围堰等临时设施进行及时拆除,并对河道进行清理和整修。 (8)环评要求本工程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均不外排,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或车辆冲洗。 (9)施工前应采取超前探水措施,对隧道涌水采取封堵或疏导措施,贯彻以堵为主、限期排放的原则,尽量保持隧道开挖区域地下水的原有径流条件。 (10)桥梁桩基钻孔施工过程中工应采取清水护壁,或采取围堰法施工,尽量在枯水期进行;建筑材料堆放地设置一定的防渗区域,专门存放油料及化学品物质。 (11)隧道施工中防止地下水位下降及处理对策:① 施工前详细勘察隧道所在地区的水文地质情况,包括地下水的分布、类型、贮存、补给、径流和排泄条件等,进而根据勘察结果,研究合理方法,谨慎进行开挖作业。② 通过压气、化学注浆等辅助施工方法挡水,不仅可保持地下水位,且可防止未预料到的地下水对新线路的渗透。③ 采用抗腐蚀性的防水混凝土密封隧洞,施工缝设橡胶止水带,及早铺设防水层。 (四)噪声污染环境防治措施 (1)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 (2)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在居民集中区150m以内的施工场地,避免夜间(22:00~06:00)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夜间严禁打桩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而必需夜间连续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得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采取利用移动式或临时声屏障等防噪措施;昼间施工时对受噪声影响大的敏感点应设置移动声屏障予以缓解其影响。 (3)隧道爆破施工应尽量在白天进行,对距离隧道洞口较近的敏感点,洞口爆破作业严禁在夜间进行或设置彩钢板等临时声屏障,以降低噪声与振动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4)施工便道利用沿线现有多条简易乡村道路,不新增施工便道。 (5)承包商应根据劳动卫生标准,合理安排工作人员作业时间,做到轮流操作筑路机械,或穿插安排高噪声和低噪声的环境作业,给工人会恢复听力的时间,并对机械操作人员采取个人防护措施。 (五)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措施 (1)施工期间,运送散装建筑材料的车辆,用蓬布遮盖,以防物料洒落; (2)工程建设期间土石方开挖总量219.16万m3(其中一般土石方挖方量158.55万m3,表土剥离量32.91万m3,原有路面拆除及拆迁建筑垃圾9.55万m3,软基换填土和桥基钻渣18.15万m3),填方总量278.96万m3(含一般土石方回填246.05万m3,表土回填32.91万m3),外借回填土石方105.35万m3,通过内部调配后产生余方45.55万m3,弃渣堆存规划的1#~9#弃渣场,表土运至沿线设施区、取土场区和弃渣场区较为平缓的区域临时表土堆场堆放,用于绿化覆土。主体工程设计的9个弃渣场有效容量为131万m3,设计的20个临时表土堆场,因此,规划的弃渣场和表土堆场能容纳所有弃渣、表土。能满足堆存要求。 (3)项目内产生的拆迁建筑垃圾及废弃建筑材料经分拣、剔除或粉碎后,大多是可以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砖、石、混凝土等废料经破碎后用于道路平整回填,不能回收利用部分及时清运至弃渣场进行堆存,在运输过程中为防止建筑垃圾沿路泼洒,应对运输车辆加盖篷布; (4)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土方施工应尽量避开在雨季进行,并在雨季来临前将已开挖回填土方的边坡排水设施处理好。如在雨季施工,应尽量减小施工面坡度,并做到施工料随取、随运、随铺、随压,以减少雨水的冲刷侵蚀; (5)弃渣场首先施工排水设施和挡渣墙。施工开挖前剥离的表土,将其集中堆置处理,对其临时堆料场地采取防护措施。做到先拦挡后弃渣; (6)工程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主要租住在沿线的居民房,生活垃圾依托沿线居民的垃圾收集设施进行处置;建议在施工场地周围适当增设垃圾收集桶,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7)桥梁基础施工中产生的废渣应及时清理至规划弃渣场处置,运送存放过程必须有环境保护人员监督,不允许随意丢弃钻渣。 (8)取土场施工前剥离表土,集中存放于表土堆场区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取土前在取土场上游修筑截排水设施,拦截上游汇水。取土结束后,进行整治土地,回覆表土,恢复植被或复耕。 二、运行期环保措施 (一)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本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的两车道非封闭山区公路,受地形限制,项目选线基本沿原有道路布设。且项目为地方出行的主要公路,出于交通的便捷,沿线村镇都是沿路建设。项目预测只是距离公路较近的敏感点存在超标的可能。 2类区声环境敏感点,营运中期(2030年)有1处敏感点木可湾1村环境噪声预测值昼间达标,夜间超标0.64dB。营运末期(2038年)有7处敏感点环境噪声预测值昼间达标,夜间超标范围0.21~3.55dB。4a类区声环境敏感点,营运中期(2030年)有45处敏感点环境噪声预测值昼夜均达标;有2处敏感点环境噪声预测值昼间达标,夜间超标范围0.02~0.77dB之间。营运末期(2038年)有30处敏感点环境噪声预测值昼夜均达标;有17处敏感点环境噪声预测值昼间达标,夜间超标范围0.6~3.92dB之间。 由于超标敏感点距离公路均较近,不宜采取声屏障、绿化降噪,地方气候不宜封闭窗子。考虑到近、中期超标的敏感点超标量较低(2 类标准),且项目现状监测临路噪声与非临路噪声无明显差别,所以影响较小。建议对沿线超标的敏感点采取安装限速、禁鸣警示牌措施(费用计入交安费),既可以降低噪声影响又增大行人安全性,同时加强跟踪监测(预留跟踪监测费)和调查,适时了解实际噪声大小及影响大小,经跟踪监测确实超标严重的,可根据周边居民意愿,采取补偿措施。 (2)参照《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交通噪声管理从以下方面开展: ①交通管理部门宜利用交通管理手段,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敏感时段通过采取限鸣(含禁鸣)、限速等措施,合理控制道路交通参数(车流量、车速、车型等),降低交通噪声; ②路政部门宜对道路进行经常性维护,提高路面平整度,降低道路交通噪声。 ③环境保护部门应加强对地面交通噪声的监测,对环境噪声超标的地面交通设施提出噪声削减意见或要求,监督有关部门实施。 (3)在沿线地区制定村镇发展规划时,应预留一定的防护距离,K2+760~K5+580、K8+440~K10+560、K18+600~K21+000、K85+960~K89+180、K100+600~K102+380路段营运远期达标距离为32m,K10+560~K18+600、K76+260~K85+960、K21+000~K76+260路段营运远期达标距离为63m。因此,建议在各路段距离达标距离内范围内不宜规划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如果必须在此区域修建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其业主单位应自行解决建筑物防噪问题。 (二)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1)建议结合沿线地区的生态建设等规划,在靠近公路两侧多种植乔、灌木。这样既可以净化吸收机动车尾气中的污染物、道路粉尘,又可以美化环境,改善路容。 (2)加强运载散体材料的车辆管理工作,明确要求其采取加盖蓬布等封闭运输措施。充分发挥公路收费站的作用,使其同时具有监督功能,控制车况不符合规定、超载车辆上路,从而减少车辆尾气排放量。 (3)根据隧道的长度按照相关规范采用不同数量的机械通风装置(如竖井射流风机),以加大通风量,保证隧道内的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4)建议规划部门在制定和审批城镇建设规划时,对在公路附近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疗养院等敏感建筑物加以限制。 (5)沿线服务驿站须使用液化气、电、太阳能等较清洁能源;对驿站的餐厅加装油烟过滤装置,排放烟气的管道应有一定的高度,以利烟气扩散。同时,排气筒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 (6)加强交通管理,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加强行车速度监控管理。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 (1) 服务驿站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后用于服务设施、公路边坡绿化。 (2) 对沿线服务驿站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定期维护、管养,保证正常运行。 (3) 运营过程中应做好公路车辆的规范管理,严禁各种泄漏、散装超载车辆上路,防止散失的货物对沿线水体造成污染。 (4) 沿线涉及到的金沙江支流兴隆大河、毛坡河、士旺河等均为 II 类水体河流,分别在毛坡河中桥、兴隆河中桥、士旺中桥等旁地形合适地均设径流径流事故池,确保雨水冲刷的路(桥)面径流不直接进入II类水体。 (5)对环境风险敏感路段分段设置沉砂事故池,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事故时作为事故暂存池,待相关部门处置,日常作为路面径流收集池,路面径流经路面排水系统收集进入生态滤池沉淀过滤后排放。 (6)应加强公路排水设施的管理,经常性的巡逻和养护,要及时修复被毁坏的排水设施。 (7)二级驿站因污水量小而设置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或林木用肥,根据GB50015-200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版)4.8.6中规范,化粪池停留时间为12~24小时,本项目拟设置化粪池,容积20m3,可容纳约5.6d的污水,满足污水在化粪池停留时间24小时的要求,项目化粪池的总容积满足要求。一级驿站拟采用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10m3/d,同时设置回用水池储存雨天污水处理站处理出水,回水池容积按 5 天废水量进行核算,设置容积为39m3,可保障连续降雨天无法回用时废水不外排。故此,项目废水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四)生态保护措施 (1)及时实施公路绿化工程,并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保证成活。植被恢复过程中使用当地乡土树种进行植被恢复,禁止引入外来入侵植物,有效控制紫茎泽兰Eupatorium adenophora等外来入侵植物的进一步扩散和蔓延。 (2)按公路绿化设计和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落实公路边坡、弃渣场、取土场的植被恢复计划,并做好植被的管护工作,使其发挥保护生态的作用。 (3)对弃渣场、取土场等重点区域,做好绿化恢复和绿化维护,加强观测,避免出现植被裸露;雨季对上述区域进行巡查,避免受强降雨冲刷后,发生边坡失稳,坍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五)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 运营期应强化道路公路沿线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的监督工作,路段沿线适当设置“保护环境、严禁随意丢弃垃圾”的警示牌,对运输车辆和乘客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醒驾驶员及过往人员保护环境; (2) 公路沿线各服务驿站设置垃圾桶,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禁止固废随意丢弃。 (3)2处服务驿站设置的餐厅产生的餐饮垃圾应采用密闭容器收集,交给餐厨废物特许经营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处置。 (4)沿线服务驿站隔油池产生的废油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定期清理。 (5)一体化污水生化处理设施和化粪池产生的污泥可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定期清掏。 (六)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风险防范 (1)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实施申报制度,批准后对运输有毒有害物质的车辆进行压运,严格监控;暴雨或阴雨天应禁止运输危险品的车辆上路行驶; (2)定期巡查沿线路桥面径流收集处理设施,保证其处于良好状态; (3)各服务驿站应储备足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物资,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可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处置,以降低事故污染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