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钦县茨中河水电站等4个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的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部第37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2021年1月8日,将德钦县茨中河水电站等4个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8日-2021年1月14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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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报告名称 | 项目地点 | 业主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示日期 | 公示文本 |
1 | 德钦县茨中河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 | 德钦县 | 德钦县茨中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云南黔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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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德钦县春多乐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 | 德钦县 | 德钦春多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云南黔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1月8日 | |
3 | 德钦县禹功河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 | 德钦县 | 德钦县龙登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云南黔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1月8日 | |
4 | 维西县老安统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 | 维西县 | 维西永同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云南黔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