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省道S209线香格里拉虎跳峡至军马场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6日-2020年12月2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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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阳塘路27号
邮编:674499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省道S209线香格里拉虎跳峡至军马场公路 |
香格里拉市 |
迪庆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
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境内,位于北纬27°49′~28°38′,东经99°45′~99°50′之间。本项目为改扩建工程,线路全长约179.132km,包括主线和大具支线两部分。项目主线起点位于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起点与G214线和香格里拉至丽江高速公路虎跳峡连接线止点相接,止点位于香格里拉市东侧军马场,与S209线香格里拉军马场至大雪山垭口公路相接。 主线路线全长170.613km,其中新建约24.613km,改建约146km,老路利用率85.6%。大具支线约8.519 km(本工程沿用4.25km,改扩建4.269 km)。本工程路面设计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按照一级、二级和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3m、8.5m和7.5m,设计速度60km/h、40km/h和30km/h。 本工程共设桥梁4132米/41座,其中新建桥梁40座,利用老桥1座,涵洞390道(含大具支线12道);隧道3073m/3座;设平面交叉120处(含大具支线4处),设置养护工区4处(新增3处、沿用1处),隧道管理所1处,服务区2处,车辆紧急停靠点2处,环境教育点3处,景观平台13处,隧道变电所2处。项目总征占地面积447.47hm2。工程总投资435173.3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7417.99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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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 生态环境: (1)严格控制路基开挖、隧道洞口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工程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设计规定的弃渣场进行取弃土作业;严格控制取土面积和取土深度,不得随意扩大取土范围及破坏周围农田、植被;公路穿越林地路段,施工单位应加强防火知识教育,防止人为原因导致森林火灾的发生;施工期临时设施用地尽量选择在公路征地范围内,施工营地就近租用当地民房和场地。凡因公路施工破坏植被而裸露的土地均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利用,恢复植被或造田还耕。路基施工和附属设施应尽可能保护表层有肥力的土壤,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以便于后期绿化和土地复垦用。路线经过优良耕地路段,应尽量收缩路基边坡,以减少占用耕地, (2)生态公益林路段划定明显的征地范围,加强路基清表作业控制,严禁跨越红线施工;严禁工程占用国家一级生态公益林;施工生产生活区、预制场、拌和站以及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设施严禁占用生态公益林;对工程占用的生态公益林,需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报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地审核、林木采伐审批手续。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规定进行补偿。 (3)路基开挖前,将由哈巴雪山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现场指导对占地区内的丁茜进行排查,暂移栽至其管理所内,施工结束后将统一移栽至沿线的景观恢复点内以及下虎跳峡隧道洞口旁的灌丛内。移植后,安排1人,依据天气情况和丁茜生长情况及时和定期浇水,管护时间暂定1年,直至被移植的丁茜发出新枝叶,稳定成活为止。迁地移栽时间宜选择在6~8月的雨季期间,能够提高成活率。 (4)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特别是国家级野生保护动物,在施工时严禁进行猎捕,严禁施工人员和当地居民捕杀两栖和爬行类动物。对评价区内的保护动物加强保护管理。 (5)目前建设单位已办理自然保护区路段的林地征占手续,并在该路段施工初期严格按照当地林业部门指导和管理进行施工和施工人员的管理。施工结束后,及时对生态敏感区路段的施工便道进行植被恢复,植被恢复应采用当地植物,避免选用外来种,且及时进行裸地和施工迹地的植被恢复,避免外来种的入侵。 (6)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复垦”的规定,在施工结束时对各类临时用地及时复垦,对于有进场耕作条件的土地尽量复耕利用,无条件的则种植乔灌草进行植被恢复。结合当地地理气候环境,建议选用当地本土物种进行下阶段施工临时用地的植被恢复物种等。 (7)路基清表工作应严格控制在公路用地范围以内,对于有保护价值的植物进行移植。杜绝在公路用地红线以外乱砍乱伐。 (8)工程穿越地质灾害频发的路段多以新建进行绕避(特别是虎跳峡路段的三座隧道为避让落实区和滑坡体),对于局部地质灾害路段,施工期应修筑挡土墙、护墙等支挡不稳定岩体或滑坡体,加设钢筋混凝土抗滑桩或钢筋桩作为阻滑支撑工程。若施工过程中发生道路垮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可在上方修筑桥梁、涵洞跨越避险工程,使泥石流有排泄通道,又能保证道路的畅通;同时在滑坡或塌方体旁修建地表排水系统,将降雨产生的径流拦截汇集,利用排水沟排出坡外。 生态敏感区: (1)严格控制生态敏感区内的用地范围,严格控制施工用地,下阶段因工程变更导致工程在生态敏感区内的工程内容发生变化的,需重新按要求办理各生态敏感区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严禁在沿线生态敏感区内设置弃渣场、取土取料场、炸药库等临时设施。 (2)哈巴雪山省级保护区、三江并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以及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内新建段的路基挖方段应通过减少边坡开挖减轻对上述生态敏感区地形地貌及自然植被的影响。 (3)在施工期间加强管理,施工期须严格控制施工红线,严禁施工人员砍伐树木、破坏植被,严禁在保护区内堆料。项目建设单位需设专项环境监理人员对生态环境进行专项监理,要按照哈巴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普达措国家公园管理局以及三江并流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的要求和指导,加强对施工单位和人员保护生物多样性重要性的宣传教育,加强监督管理,坚决杜绝生态敏感区内的盗伐、偷猎等非法活动,加强森林火灾的防控。同时建设方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法规及知识的宣传和培训,以提高施工人员对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杜绝施工区任何破坏生态敏感区生态环境的行为。 (4)施工结束后,及时对生态敏感区路段的施工便道及边坡等施工迹地进行防护 地表水环境: 1)饮用水源地的保护措施:在取水口上游桥梁、涵洞基础施工组织设计中,按有关规范明确规定钻浆存储设施,废弃的钻渣严禁排入水体,应运送堆放至饮用水源保护区外的临时堆放场,场地周围设计必要的拦挡措施,防止溢流;主线K165+200~ 171+500、K171+546~K172+140距离水体较近路段路基施工过程中,严禁将弃渣堆入地表水体,场地周围设计必要的拦挡措施,防止溢流。将施工中的废渣集中运送至水源保护区外的指定的弃渣场地进行永久处置,避免水体污染。并且应及时对临时场地进行植被恢复。同时施工过程中注意工程过程中排水沟的设置,以及边坡的防护,防止进一步的发生水土流失等情况;桑那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路段施工期污水、废水禁止排入水体;废水经过处理后进行回于洒水抑尘或车辆冲洗;施工期,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取弃土场、施工营地、预制场、拌合站、施工场地等临时工程。 (2)施工期施工废水应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后续施工或洒水降尘,施工单位应尽量就近租用民房作为施工场地使用,利用农民房屋的旱厕处理后,定期由当地农民收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新设施工营地,应在营地四周设立截水沟,同时设置适当数量的旱厕,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定期由当地农民收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禁止任何生产及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水体。旱厕应注意做好防渗。 (3)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废水回用于洒水抑尘或车辆冲洗;并设置隔油池收集机械油污。沉淀池和隔油池等应注意做好防渗。 (4)施工期间对在金沙江、冲江河、小河布线的路段,在距离河流水体距离小于30米且地面坡度大于25度的施工区域和水体之间设置编织土袋或修建挡渣墙进行有效拦挡,以减少施工开挖及填筑过程对沿线水体水质的影响。 (5)线路经过金沙江路段为Ⅱ类水体,环评要求在金沙江沿线路段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均不外排,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或车辆冲洗。 (6)桥梁尽量采用循环钻孔灌注桩施工方式,使泥浆循环使用,减少泥浆排放量。施工完毕后的泥浆经自然沉淀后和挖出的弃渣综合利用。沿线跨河桥梁处两端各设1座沉淀池,施工生产废水由沉淀池收集,经酸碱中和沉淀、隔油除渣等简单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扫水降尘和车辆冲洗等,不外排。沉淀池和隔油池等应注意做好防渗。 (7)在隧道施工场地修筑沉沙池,集中收集施工废水。对施工废水中的油类,在隧道洞口附近的排水沟或在pH值调整槽内设置油吸材料进行吸收处理。由于施工涌水较为清洁,隧道内排水沟可设置隔断墙,增加流出的施工涌水沉淀时间,对隔断墙进行定时清理,进入沉淀池后停留时间较短即可净化至与天然地下水性质相近,因此施工涌水调节池设定为50m3,对隧道涌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 声环境: (1)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同时应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噪声源强大的作业放在昼间(06﹕00~22﹕00)进行或对各种施工机械操作时间作适当调整。 (3)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夜间(22﹕00~6﹕00)在敏感点路段应停止施工作业。必须连续施工的工点,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向当地环保部门申领夜间施工证,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 (4)施工车辆在经过各敏感点路段时禁止鸣笛。 (5)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张贴施工告示,设置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噪声影响投诉后应及时与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环境空气: (1)路基施工时,应及时分层压实,并注意洒水降尘,对施工便道及未铺装的道路必须经常洒水,以减少粉尘污染。 (2)料场内由于积尘较大,进入料场的道路应经常洒水,使路面保持湿润,并铺设竹笆、草包等,以减少由于汽车经过和风吹引起的道路扬尘 (3)粉状材料的运输应采用罐状或袋状运输。其它土料、砂料的运输车辆应加盖篱席,避免抛撒。运输拆迁建筑垃圾和工程弃渣的车辆在施工现场应限定车速。 (4)集中设置拌和站,采用先进的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即拌和机具有密封除尘装置,沥青的熔化、搅拌能在密封的容器中作业。拌和站应设置在开阔空旷的地方,设置在学校、城乡居民区和有特殊要求的地区的下风向,且距离不宜小于300m, 大型拌和站(预制场)应配有除尘装置。 (5)本项目在三江并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哈巴哈巴雪山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三江并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哈巴雪山景区和三江并流世界遗产地哈巴雪山片区范围内设置了的4处混凝土拌合站,环评要求上述4处拌合站必需采取除尘和全封闭施工措施,防止粉尘外逸。同时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空气监测,监测结果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一旦超标,立即停工整顿。 (6)本项目沿线哈巴雪山自然保护区、三江并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哈巴雪山景区、三江并流世界遗产地哈巴雪山片区和普达措国家公园内不得设置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设备及设施。 固体废物: (1)采取“集中收集、分类处理、尽量回用”的原则,其中废弃土石方回填于沿线附属设施,拆迁房屋、建筑物的建筑垃圾用于临时占地中场地平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香格里拉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运营期: 生态环境 (1)及时实施公路的绿化工程,并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保证成活。 (2)加强景观平台的景观恢复。 (3)对工程穿越哈巴雪山自然保护区、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哈巴雪山片区、普达措国家公园路段按生态学原理和近自然恢复原理,利用乡土植被进行自然绿化,与自然景观协调一致。哈巴雪山进出口处设置保护区的界碑以及进出保护区的警示牌和禁鸣标志。在国家公园邻近路段设置禁鸣标志。 (4)对自然保护区路段开展生态监测,在保护区内设置4处监测断面监测植被变化情况,施工期和运营初期每年1次,共调查8次。 地表水环境: (1)应加强公路排水设施的管理,维持经常性的巡查和养护,要及时修复被毁坏的排水设施。 (2)对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桥梁营运期设置径流收集系统及事故池,对路基段设置边沟排水系统及事故池。 声环境: (1)对沿线超标的敏感点采取安装限速、禁鸣警示牌和跟踪监测的措施,根据跟踪监测结果适时开展声环境保护工程专项设计和论证。 (2)环评建议K0+000~K155+800段沿线距公路中心线10m范围内、K155+800~K172+140沿线距公路中心33m范围内、大具支线沿线距公路中心11m范围内临路第一排不宜规划未采取降噪措施的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声敏感建筑。 环境空气: (1)在公路两侧,特别是环境敏感点附近,多植树、种草。 (2)公路入口处进行检查,运送易洒落及颗粒物品的车辆应密闭或车厢需加盖蓬布。 (3)公路运营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对路面进行清扫。 (4)沿线服务区、养护工区附属设施的厨房配备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废气经烟道排放,禁止无规则排放;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保证油烟净化设施的正常运行。 固体废物: (1)在公路两侧,特别是环境敏感点附近,多植树、种草。 (2)公路入口处进行检查,运送易洒落及颗粒物品的车辆应密闭或车厢需加盖蓬布。 (3)公路运营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对路面进行清扫。 (4)沿线服务区、养护工区附属设施的厨房配备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废气经烟道排放,禁止无规则排放;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保证油烟净化设施的正常运行。 环境风险: (1)对临河路段路基(尤其是沿金沙江路段)和跨河桥梁路段、饮用水源保护区路段应采用加强型防撞栏设计(等级为PL2级以上)、警示牌,跨河桥梁设置实体式混凝土防撞栏、沿河路段采用具有良好的吸收车辆碰撞能量的金属制梁柱式护栏并设置警示牌,沿金沙江路段采用加强型防撞栏(等级为PL2级以上),靠近敏感点路段加强安全设施施工中应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保证防撞栏质量。 (2)在村庄、学校等敏感路段以及其他路段建设完善的道路安全设施,包括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等。 (3)对于饮用水源保护区路段,在线路两端设置警示牌。 (4)对饮用水源保护区桥梁段设置径流收集系统及事故池,其余路段设置连续边沟及事故池。 (5)编制应急预案,报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