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委、州人民政府把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指导下,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统筹实施,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以州委书记、州长任双组长的迪庆州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文稿材料、资料调阅、边督边改、责任追究、安保维稳、宣传报道、后勤保障8个工作组,分工负责迎接督察各项保障工作,并于5月9日起实行集中办公。组织召开全州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压实了工作责任。期间,全州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取消“双休”全面做好督察准备。
二是明确纪律作风要求。根据《关于全力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坚决杜绝督察整改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通知》的要求,迪庆明确要求对督察期间及边督边改中存在的“一刀切”、敷衍整改、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交办问题整改不力、提供相关材料不真实不及时等五个方面突出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要做到精准、规范追责问责。对于督察组受理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既要认真核实、坚决整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也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做到一事一办、一厂一策,不搞“运动式”整改。对于督察中发现的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既要督促有关企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到位;也要注重精细化管理,分类施策,加强指导帮扶。
三是坚决完成工作任务。迪庆坚持以作风革命为引领,从督察反馈的问题出发,瞄准靶向,精准发力,落实一线工作法。针对督察反馈问题细化梳理整改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三县市党委政府和州级各相关职能部门,层层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为切实保障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将督察问题信访案件拉条挂账,强化实地核查和专项督查;对督察整改问题实行台账式动态管理,确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案件“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截至5月23日,迪庆州累计收到举报件8件,来电举报7件,来信1件。从信访举报件生态环境问题类型来看,涉及水1件、生态3件、噪声3件、其他污染1件。从区域分布上看,州级部门1件,香格里拉市5件,维西傈僳族自治县1件,德钦县1件,举报件已及时转交相关单位处理。截止5月24日,办结2件,阶段性办结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