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至31日,由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牵头,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厅区域督察四办张卫红主任带队的省第六督导检查组第二督导检查小组对维西县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州人民政府督察室、州生态环境局陪同,县人民政府李建新副县长及涉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配合督导检查工作。督导检查组采取暗访、随机调研、访谈、查阅工作资料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党委、政府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党政同责”情况方面落实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交办件办理情况、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全省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情况五个方面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组对我县格登水电站、维西县污水处理厂、维西县老印刷厂旁弃用公厕、维西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实地督导检查。通过督导检查,对我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落实情况给予肯定。
通过督导检查组的指导,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维西县将按照督导检查组指出的问题做好落实整改工作:一是强化统筹协调,紧抓整改落实。站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高度,从思想认识上找差距、挖根源,深刻认识抓好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压紧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全面深入推进整改工作,把一个问题当成一类问题来研究,由一个问题带动解决一类问题,举一反三推动解决共性问题,确保全面覆盖、应改尽改、挂账销号,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坚决防止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确保所有反馈问题改到位、改彻底。二是压实整改责任,严格督导检查。建立健全整改工作督查督办机制。注重明查与暗访、督查与指导、查工作与查作风、查找问题与总结经验相结合,综合运用书面督察、日常调度、电话回访、谈话问询、暗查暗访、实地核查、走访群众等方式,采取函告、通报、约谈、限批等督办措施,督促整改实改。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对整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的情况,严肃追究责任。四是加强宣传报道,强化信息公开。加大督察整改宣传力度,及时通过地方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督察整改进度、整改落实情况,以及重点问题整改和典型案例查处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对整改不力、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负面典型,加大曝光力度,动员全社会参与和监督,形成整改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