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相对人申请,我局决定对香格里拉藏龙生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排放水污染物一案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相对人:香格里拉藏龙生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2021年5月10日15:00开始。
三、听证会举行地点: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奔巴路5号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二楼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
认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需要向我局提出申请,由我局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听证;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明向我局提出申请,领取“听证会旁听证”,凭“旁听证”进入听证会会场。(联系电话:0887-8268118)。
特此公告。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30日